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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对着他,才知他带着墨镜,看不出长相如何,但墨镜外的眉头,皱的打了结,显然很不高兴。

  我先是尴尬一笑,接着又想,干嘛怕他啊?这么没品的男人,才该被教训哩!

  虽然有点理亏,我怯怯地嗫嚅一会儿,但体内的邪恶因子,驱使我卯起劲打算跟他扛上了!

  “我没偷听啊!你的声音很好听吧?听了还要收费?你是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你减肥成功,还学了中文?”我声音轻怯地眨着眼,一脸无辜,像是看着帕华洛帝。

  对于我的胡扯,他先是一愣,进而确定我说的全是打混之词,他又冷冷道:“非礼勿听你懂不懂?你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我张大口:“请问,民法、刑法违警罚法第几条规定,公共场所听到他人隐私,算是侵犯他人隐私权?”我相信自己此刻真的看起来很无辜的让眼前人想揍我!

  我意识到,墨镜下的眼睛起码将我上下仔细打量过好几遍,所以才沉默好一阵子。终于他放弃与我周旋,转身绕过车头去开车门,上了车。

  他大概是认为,像他这样有身份地位的人,不必跟我这邋遢又白痴的女人一般见识吧?

  我也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一脸微笑地竟开口:

  “大哥大!你赚了那么多不义之财……”说到这儿,我还敲敲他的爱车车窗,才继续道:“还会相信天下有‘道德’、‘礼义’这回事?你这种暴发户,十之八九常逃税、乱吐槟榔汁又不爱护动物,见到狗就踢……”因为社会新闻看多了,对于这种人,我承认我有偏见。

  “你说什么?”他摇下车窗。

  “没事!”我亮出甜甜的假仙笑容。他坐的是左边驾驭座,我则站在右边车门外,隔着一个位子,一道玻璃,他听得清我胡说八道才有鬼!

  引擎此刻发动,他不再看我一眼,车子静静地飞快离去。

  嗯!车是好车,人呢?未必是好人。

  留下我这个狂妄的疯女人站在原地,抱着一堆食物,志得意满地笑了出来。

  哈哈哈……真是痛快啊!践踏女人真心的男人,活该被狠狠耍弄,我还客气了呢!可惜他什么都没听见。

  阿!行侠仗义法,堪堪稍慰我无聊又烦闷的赶稿生活。

  我哼着歌,决定做得更绝一点——把他当作下本书的男配角,被甩上一百零八次,可怜没人爱的那种!

  我这种人啊,我妈常说,总有一天会出事的。

  走在熙来攘往的红砖道上,我的步伐与人们格格不入。

  下午两点,不是上下班时段,人行道上的行人并不算多,但是个个神色匆匆,频频焦急地左右钻营,我这个有闲人种夹杂其中,就丰收了碍路的石头。

  “唉哟!”

  “对不起!”

  我闪躲着,像个被浪潮淹没的可怜小舟。当个专职作者近两年,我已经渐渐习惯于平和的步调,不再有以往冲锋陷阵的精神,就连走中也慢条斯理起来。朋友们和我同行,也很少再为我急急穿过马路而捏把冷汗了。汗颜!以前的我,活像敢死队,不怎么遵守交通规则。

  然而,我冲锋陷阵的精神大概转入写作方向去了。有时写些不合市场走向的题材,在电话中面对编辑时,还有些心虚。但是啊!表面上打个哈哈,陪个笑脸,私底下依旧我行我素。活该我写这么多本还是没红,这就是报应!

  那又如何?稿费虽然不够我发财,但我乖乖地按时交入还算收入稳定,反正我很刻苦耐劳,也饿不死我,由得我抱着所谓的“理想”与“幻梦”,写些稍微变调的东西。

  这回,两上月一次的交稿时间已到,我抱着牛皮纸袋,习惯性地徒步走上一公里的路,把稿件送到出版社去。

  我什么都没有,就是时间多,这是身为SOHO族的特权。每天窝在电脑前,一坐就是一整天,难得有外出的时候,不外就为了那几件事:

  采购食物,顶多走到巷口的便利商店。把便利商店当成顶好、全家福之类的大型超市,一次采购量之多,便利商店应该发我VIP卡。

  租租小说,就到街尾的XX书坊,不但有全国XX书坊连锁店的排行榜可供参考,老板娘不罕个别统计她店里的租书排行。这是重要的市场参考指标。我不跟读者面对面,是不想破坏自己的“市价”,但是为了探知市场,我每回出书都会送那租书店老板娘一本签名书,好巴结她告诉我一些读者的反应。

  写不出东西,或者需要些什么参考资料,就是我上市立图书馆的时候。偶尔一闪赞扬市政府德政,也只有在这个享用免费资料的时候了。

  所以喽!难得外出,交稿的此刻,我索性一路走到出版社去,趁机活动一下生锈的筋骨,顺便扫过一条又一条的街,观看一下市面上的书状况。

  ΟΟ书店。

  日前市场上的当红作家□□,作品水准稳定,题材也不断创新,不但旧书就占了一排架,新书还从地上堆叠到我的膝盖,以旋转方式叠成一个很漂亮的圆弧形,看了就有股想一脚踹下去的冲动。但……我最后还是忍不住拿起一本,准备结账,毕竟。我也爱看她的书,唉!

  △△△,内容以露骨见长,由小说店老板娘那儿知道她正受读者宠呢!预约她书的,一次可以排一整个礼拜。果真,我往柜面上一看,每位作者平均摆事实五本,她的只剩一本了,看来销售量真的不错。我拿起那最后一本翻了翻,又……放了回去——不是我杯中的茶。

  擅于写黑道故事的☆☆,最近改走都会写实路线,转型还真成功,可惜部分读者还是特别钟情好怕黑道故事,我站在一旁,偷听两女店员吱吱喳喳地讨论著她。连店员也是她的读者哩!羡慕。

  走爆笑路线的◇◇◇,最近出了本低调的故事,看了让人揪心,找麻烦了心偏偏又想看,还百看不厌……唉!是身为读者的我犯贱呢,还是作者太高竿了?或者两者兼具?这本……咦?没了?卖完了?我惊慌地四处搜寻,真的一本也没有。

  连跑几家,几乎是同样的情形——买不到?!真是可惜啊!只好回去请老板娘代订,不过,要被她抽头一成就是了。

  几时,我也能有这样一天?大概遥遥无期吧?

  我的呢?我左右张望,想找寻作者名为“凌尘”的书,一番辛苦地搜索,终于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找到一本,正苍凉寂寞地躺在那里,我怜惜地捧起,再拍拍上面的灰尘。唉!“凌尘”都“蒙尘”了,谢谢出版社没炒我鱿鱼。

  看看架上,再看看这个角落,我摸摸鼻子,低着头,乖乖地走出书店,决定快点把手的稿交出去,好动手写下个故事。写不出东西时,就用这种方法来刺激自己,是否也算是自虐的一种?我真的是有点欠扁!

  午后三点析阳光稍弱,我穿过书街,绕过一个小巷子,正要钻进一家出租店时,小巷内那辆黑色轿车让我差点跌了一跤。

  那种乌漆抹黑又干净的发亮的长型轿车,本来就引人注目,亮的让人想在上头留个鞋印子;但是让我震惊到跌了一跤的是那辆车牌与MARK!就算忘了前面的文字,但那末尾的号码“1100”,我记忆犹新;再加上那个奇特的MARK,我肯定是几天前,在我公寓附近出现过的那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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