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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车子的主人呢?我像个贼一般,连忙四下张望。还好还好,除了一个衣着随便、正提着袋垃圾的男人,经过我的面前,没看到其他可疑人物。

  那男人的衬衫未扎,牛仔裤管还折了起来,脚上穿着拖鞋,一点也不像这辆车的主人,我暗暗松了口气,打算离开。

  没放松多久,一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自一户住家走出,几乎与我正面对上,我赶忙面对墙壁,侧对着他,蹲下来佯装系鞋带,眼角偷偷望那人的动静。

  那男人拿出车钥匙,开了车门不知拿了什么东西出来,就又走进那户房子里,看样子应该没注意到我。

  原来,他真是那个车主!我紧张地呼了一口气,墨镜下的脸孔竟是这个模样,是长的不错,看不出原来书卷气还挺重,却没想到是个欺负女人的坏胚,啧!人不可貌相。

  “你认得卢颂霖吗?”

  一个低沉的声音从我身边冒出,吓得我站起身。

  是那个倒垃圾的男人走了回来,他带着微笑看着我,额角有些汗,额角的头发也有点湿,似乎刚刚劳动过。

  他的笑容让我有点失神。近看才知道这个外表挺邋遢的男人,原来有张立体而俊逸的脸。浓眉、亮眼、身材高大、体格也颇健壮,他长的够俊了,带点稚气的笑容偏偏更具杀伤力。真讨厌!俊男是不能乱放电的,会制造公害,他忱样朝我笑,害我像个花痴一样猛盯着他瞧,不是公害是什么?

  我尴尬地呵呵一笑,对着他满是笑意的脸道:“不认得。”

  “那你为什么会站在他车子旁?我以为你是她的‘女朋友’之一。”他刻意加重了四个字,显然是想强调:那个名叫卢颂霖的男子原来有很多女友。

  “怎么可能呢?”我连忙否认。

  “是啊!你不太像。”他颇为赞同地点点头。

  我肚里暗暗燃了一把无名火。我无意与卢颂霖有所牵连,但是这男人的话像是对我有所贬抑,大概以为我没那资格吧!

  虽然我晓得自己看起来是很逊,但是也轮不到他来嫌我吧?我僵笑着,勉强点点头,打算离开。

  “既然你不是他的女朋友,那显然你是对这车子有兴趣喽?”他笑问着。

  我没来得及离开,摇摇头:“我没驾照,对车子更没兴趣,所有跟车有关的知识统统没有,更不怎么懂得交通规则……”扯远了!我忙道:“怎么会对这辆车有兴趣?”

  “喔!可惜啊!我以为你对‘凯迪拉克’有研究,所以刚刚才靠它这么近。”

  不能告诉他我与车主的恩怨,我干笑着牵扯:“这是凯迪拉克?好特别的标志,很少见。”我指着如同鹰翅展开般的商标。

  “你喜欢?”他扬扬帅气的眉。

  “还好啦!”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好象跟这个陌生人……靠太近了?我感到他的四周围,不但乱窜着危险电流,甚至连气温也升高了。

  他的眼里闪过了抹淘气,朝我使个眼色,然后……竟然动手拔下了那个商标!天啊!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

  我惊吓得无法出声,呆呆地任他拉起我的手,将那“凯迪拉克”的MARK放在我的掌心。他厚大的手掌,暖暖的。

  “喜欢,就带回去做纪念。”看到我的惊吓拙样,他显然很得意,笑得有点贼,像是故意耍宝。

  我看了看掌中的“凯迪拉克”,再看看他那张笑脸,来回梭巡几遍,我结结巴巴地开口:“你……你不怕车主找你麻烦?”

  “安啦!”他咧着一口白牙:“他跟我有宿仇。他若有胆子,我还巴不得他来找我决斗,你呢,就放心收起来,反正也很难装回去了,你就带走吧!”

  我平息一下呼吸。近来,诸类怪事已经随着我成了个“作者”,整天闷在家里“坐着”,而很少出现在我单调的生活当中,一时之间,我有点无法适应。

  “快点收起来,不要让人看见了。”他催促着我。

  像是梦游般,我呆呆地将“凯迪拉克”塞进裤袋里。

  “你叫什么名字?”他随口一头号,我却随之一颤。

  这是什么感觉?提防?还是害怕?他那晶晶亮亮的眸光,像是想照亮我隐晦的心思般,照得我一阵恐慌。

  事情有些……脱了轨了……我僵在当场,思绪一片空白。

  讨厌见到的车主,此刻成了救星!他刚踏门而出,我慌忙朝他一指,向那人示意,然后很没义气地丢下一句“再见”,拔腿就跑!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更何况,我与他只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人,一点也不必内疚。我喘着气连奔几条街,直到跑不动为止。

  我不敢回头,怕一回头,就又看到那张笑意盈然的脸,莫名出现在我身旁,像是驱之不散的鬼魅!

  喘息渐缓,我的思绪也渐渐清澄,空白的脑袋回复了一贯的动作方式。

  失序的生活,不是我这个安逸于现状的懒散人的想要的,写作上乐于冒险,不代表喜欢生活上的冒险;尤其是难以掌控、洽谈室脱轨的冒险!

  我敢对着西装笔挺的凯迪拉克车主胡说八道,是因为他给了我的情绪,甚至平空可以激发我不少灵感,我乐于去斗他,然后利用他来丰富我的写作内容,但是那男人……

  如果连靠近他,都会使得我的脑袋罢工,那么,和他深交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是自作多情!他只不过是问我的名字而已。我的内心出现了另一个小小的嘲笑声音。

  但是,即使是自作多情,我也宁愿防患于未然。这种感觉已经多年未曾出现,我几乎快要忘了顺应这种感觉之后随之而来的杀伤力。以及一连串天崩地裂的世界翻转。

  这种感觉是什么?我宁愿我猜错了,我宁愿是我杞人忧天……我宁愿我我自作多情……

  我不愿再想……

  一如往常,将稿件交给出版社楼下的管理员,请他代转,我不曾上楼与编辑见过面,便匆匆返回,还房间绕了路。

  回到这家,开始了一个新的故事,决定这本稿子要迎合市场,写个有钱大亨和灰姑娘的恋爱史,起码别让出版社难做。书难卖,我也会内疚。

  扫过一趟书街,我就会随之清醒一次,汗颜一次。想写些特殊的题材,还是等下一本再说吧!

  在电脑中开个新资料夹后,便悠闲了两天。吃饭、睡觉、看电视、足不出户,更不想动脑,电脑也闲置着,这是交稿症候群。通常是交稿两天之后,我才愿意面对现实,再度奋发图强,打开电脑,上工。

  玫瑰花?!

  为什么要写玫瑰花?我觉得我真是个花痴?什么花都不认得,只会写玫瑰花……男人追女人一定要送花吗?送花还是一定要送玫瑰花?如果我是男人,一定觉得厌烦;而如果我是女人……废话!我本来就是!应该说,如果我是那个收到玫瑰花的女人,大概也会嗤以鼻,觉得没创意,揉死“ROSE”算了。删掉!

  亚曼尼?!

  男人为什么一定要穿亚曼尼?有钱男人难道不能穿别的牌子,甚至杂牌的衣服吗?我对亚曼尼陌生得很,没看小说前,甚至不晓得有这个牌子。看看我这住的地方就知道了,住在这种破烂贫民窟里的穷困人种,哪里有机会接触亚曼尼?亚曼尼啊亚曼尼,只觉得念起来像是对钱的永叹——啊!MONEY!——不晓得有钱男人觉得怎样?不像是穿着钞票在身上?啧!一点浪漫的感觉也没有,写不下去了。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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