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赶工装修完毕,依依从医院的鸽子笼搬回家,乖乖地做一个待嫁新娘。
坐在书桌前,依依从书架上随手抽出本书,不经意的翻看,映入眼帘的是一首词《江南春》:
波渺渺,柳依依,孤村芳草远,斜日杏花飞……
“柳依依”,她的名字就出自这首词,二十年前,一位温婉娴静的慈母替自己的女儿取了这么一个娇弱的名字。依依半闭起眼微笑,母亲知道她那娇弱的小女儿即将为新嫁娘,一定在天国为她祈福。凌康——她将钟情爱恋一生的男人,明天将成为她的丈夫。
想到明天的婚礼,依依全身泛起喜悦的燥热,推开窗子,正午的空气微冷而柔和,她喜欢这感觉,一如凌康的气息,他冷竣的外表下隐藏着只对她展现的柔情。
回想今天早上——
凌康把她从医院宿舍楼接回他们的家,他问她,有恐吓的成分:
“你打算怎么对付明天婚礼上的一大群贺客。”
她靠在他肩上,眉头打着结,实在不愿意去面对那些不认识的各路人马。祝贺婚礼,很少有人吃下一块结婚蛋糕,喝下一杯香摈感到满意的,必须七荤八素地填满肚皮才算称心,而新郎新娘还必须站于席间任人指点欣赏,对敬到脸上来的酒无法抗拒,她几乎悲哀的想把婚纱店里那块牌子挂在脖子上——欢迎参观,请勿动手。她真是烦得要命,怕得要死。
“我们非要让那一大堆人跑来大吃大喝吗?假笑客套的事我不会应付。”
凌康抚平她的眉心,他当然明白她独傲淡漠的个性,他自己亦正是如此。但他要他们的婚礼热烈隆重,他要她当个最令人羡慕的新娘,他要让所有来参加他们婚礼的人终生难忘。风云堂收到的贺礼已经堆满了三间屋子,大小帮派无不前往道贺,所以,明天绝对是人潮汹涌,他早已做好打算。
“我们不必应酬那些贺客。”
他眼中的光采令她迷惑:
“你有什么好办法?”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从教堂出来直接去码头,那时有一条船随时待命。”
她脸上闪耀着绝处逢生的喜悦,美丽的笑靥七分清秀,三分娇媚:
“我们去哪儿?”
凌康轻抚她的脸,语气是纵容宠溺:
“你爱去哪?”
她脱口而出:“江南。”
不愿孤身回家的她时时挂牵着江南的美景——半壕春水一城花,烟雨暗千家。苏杭的湖光山色,太湖的浩渺烟波。还有上海,虽然被金钱铜臭所充斥,但那里有她生长十五年的足迹,还有她父母的长眠之所。
“好,我们就去江南。”凌康一口承诺。
依依从回想中收回三魂七魄,眼光落在面前的书本上,是那首《江南春》的最后两句:
江南春尽离肠断,萍满汀洲人未归。
她合上书,自言自语:“我就快回去了。”
有人敲门,是凌康?他说过处理完风云堂那边的事,会尽早回来。依依连忙用力把书往书架里一推——见鬼了!书架带书全体滑下桌面,散了一地。
开了门再说。依依来不及理会那些捣蛋的书,转身跑出书房,穿过大厅,一把拉开了门,门口站着两个陌生男人,一个衣着考究,长相还过得去,带着仿佛天生下来就固定在脸上的笑容,笑得讨人厌。另一个矮壮壮,目光迟钝,长得像座石塔,百分之九十是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揍人健将,这两个男人都带着股邪气,很差劲的那种。
依依握紧门把手,警惕地问:
“你们找谁?”
笑面人看见她美丽的脸,有瞬间的失神,她比照片上更令人迷醉。很快,他回过神,礼貌地回答:
“我们就找你,柳小姐。”
“你们认识我?”依依有些意外,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凌康也并未向外界介绍过她。“你们是谁?找我有什么事吗?”
笑面人确定屋内没有其他人在。
“我叫向文,王天佑先生的私人助理。”
他身边的壮汉也开口了,说话像一面沉在井底的闷锣。
“我是王先生的保镖,我叫阿成。”
王天佑?很熟,依依回忆着这个名字。对了,她那个常写信来温暖她的垃圾筒的后父正是王天
她还是没有让开门口,请这两个人进去的意思。
“他叫你们来干什么?”
“王先生想请柳小姐尽快回上海一趟,特地派我们来接你。”向文接受的命令是:无论用什么方法立即带柳依依回来,否则王天佑在柳氏企业站不住脚,他向文同样前途无光。王天佑计划胁迫柳依依亲自在柳企董事会中宣布他为柳氏新老板,一个孤身在外的女孩子,他吃定她了。
“对不起,我现在没空。你们回去转告他,大约半个月之后,我会回去。”依依说完话,立即关门,她直觉这两个人对她有威胁。
门才关一半就关不上了,阿成左手挡住门,右手像只铁钳般箍在她手腕上轻轻一扯,她完全不能抗拒地被扯出门外。
向文仍然是一脸讨人厌的笑。
“王先生急着见你,我们已经买好了下午两点半的回程船票。柳小姐,你就当帮我一个忙,最好跟我们走。”
这是摆明了威胁的语气,提醒她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依依尽力保持镇定,寄希望于凌康突然回来,只要凌康及时出现,她相信这两名歹徒将下场凄凉。
但是向文——这个笑里藏刀,阴险卑鄙的下流人种标本看穿了她的拖延。
他靠近她,一柄匕首顶上她的后腰。
“我们还是走吧!柳小姐,我是不会伤害你的,但是万一碰上你的朋友就不大方便了。”
依依不得不面对一个严重的事实——她被绑架了,就在她大喜日子的前一天。
乔枫处理完香港的一切事情,给一大票眼泪攻势猛烈的莺莺燕燕们留下个只有天知道的地址。终于,他能去上海了。
其实,根本没什么事需要处理,他始终盘桓不舍离去的理由是她——谢沅沅。仿佛上天专生个她来惩戒他的风流不羁,他对各色女子招之即来,但偏偏他唯一真爱,付出感情的,最想拥有的女人却将成为他永远可望不可及的挂念。
想想看,从第一次遇见她邀她共舞开始,她从没有一次对他优待,相反每每危及他的性命以及体面。真的没有办法,他认命地叹了口气,他还是想见她。
抢在打道回府的念头烧坏他的脑袋之前,他强迫自己冲到码头售票处,买了最快一班船的船票,只要能坚持理智到两点半,他就不必拿着自己的下巴往秦龙飞的拳头上送了。
他感觉到一双清亮焦灼的跟睛在看他,满含求助意味。顺着这感觉看过去,他在人丛中找到了这双眼睛的主人。
是她?老是与沅沅一起出现的那个女孩子——柳依依。听说她明天就要与风云堂老大凌康结婚了,连街边擦皮鞋的小混混都在谈论明天的婚礼,她怎么会坐在码头的长椅上等船。
依依看见乔枫,真像快淹死的人抓着了一根救命稻草,她已经快急疯了。不求别的,只求乔枫能帮她通知凌康一声她就感激涕零了。这姓乔的家伙虽然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但通常能在没有家世背景帮助下而荣登花花公子宝座的人都不会弱智到哪里去,但愿他能看出她身处困境,她知道他已经看见她了,于是用眼光扫了一下左右两个歹徒,皱起了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