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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我问身边的女孩子:“你吃什么?”

  “可口可乐吧。”她说。

  “三文治?”

  “不。”她说,“我不饿。”

  “你一定要吃点东西。芝士三文治可好?”

  她点点头。

  我叫了两份三文治,两杯汽水,我们坐着。

  她终于没有动那份三文治。她的脸向着窗外,雨顺着玻璃流下来,流下来,外边是漆黑的,什么也看不见。她心不在焉的喝着可乐。

  她是孤独的。我知道。我看得出来。

  我说:“到伦敦天就亮了。”

  她点点头。

  “春假可以回去,见到朋友,你就不寂寞了。”

  “你怎么知道我寂寞?”她问。

  “看得出来。”我答。

  “不可以以貌取人。”她笑。

  她的笑不过是动一动嘴角,然而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逗人;我想:或者可以问她的地址,或者可以写信给她。如果我是一个真正懂得感情的人,我应该留下来,为她留下来。但这年头,哪里去找这样浪漫的傻子?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最多不过为她的寂寞,为她的别致感喟一下,如此而已。啊,这世界。到处一样的。

  我放下了玻璃环。

  她已经摸出了角子,放在桌子上。

  “让我请你。”她说。

  我没有与她争,我点点头。

  我们离开了小食店,她老实说:“我真有点疲倦了,不过还支持得住,在外面吃过苦的人,无所谓,去年暑假我为了赚点外快,在一间酒店里天天工作十四小时,几乎精神崩溃。做完出来,多少才恢复原气。我绝对不看轻体力劳动,但我不喜欢体力劳动。”

  我先开了车门,再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条毯子,递给她,我怕她会冷。我们上车,又继续路程。每次去伦敦,我都觉得路长得永远不会到似的。

  这一次例外。

  我问:“你的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你呢?你叫什么?”

  “我单名靖。”

  “靖?晴?”她低声问。

  “不是诚,是靖。立青。”我说,“姓张。”

  “如果是女孩子,叫晴多好。”她笑,

  “晴。”

  “我没有兄弟姊妹。”我说。

  “我兄弟姊妹很多,都是有才有干的,只除了我,我是蠢材,徒然叫他们为我担心。”她平静的说。

  “胡说,”我道,“怎么可能!你少截顺风车,他们就不用担心了。上次有一个女孩子,搭便宜车失了踪。”

  她调皮的说:“她搭了一架绿色的莲花跑车,我比她精,我截老爷车,开破车的人不会坏。”

  “你没有男朋友吗?找个男孩子接送也罢了。”

  “是,我也动过这种脑筋,结果这个男孩子接了我两次后就动手来搭我的肩膀。”

  我温和而带点惊异,“搭肩膀是普通的事。”我说。

  “是。拉手都行,但是接送几次就得取回代价,我没有那么便宜,他想昏头了,我还是乘火车好得多。”她轻描淡写的说。

  这么倔强,我很吃惊。

  “为什么不买一辆车呢?我这辆车三十五镑。开到伦敦,就送给一个好朋友算了,干脆之极。”

  “呀。但是我母亲扣留了我的车牌不还,我撞过车,她怕我丢了性命。”

  我摇摇头,她真是野马。而且她也没有告诉我她的名字,为什么?怕我吊她膀子?我不会登徒她,她也应该知道,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不想再问她,她有权不告诉我。

  我问她:“你会唱歌?唱个歌,以免我睡着了。”

  她怔了一怔,她说:“多少年了,我乘一个男孩子的车子,他说:‘跟我说话,不然我渴睡,会撞车。’我只乘过他的车子一次。他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可惜所有可爱的男孩子都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说笑,“我很可爱,但是我没有女朋友。”

  她看我一眼,“你恋爱过?”

  “有。”

  “她在哪里?”

  “不知道,分了手没有再见过。”

  “她可美?”她问,非常有兴趣的样子。

  “对我来说,是的,她有非常圆的眼睛。”

  “发生了什么?”她问,“为什么分手了?”

  “她到夏威夷念大学,我来了英国,我们没有吵架,只是信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后来就完了。奇怪的是,我极想念她,但是我没有写信。完了就是完了。”

  我从来没与人说过这一段故事,但是忽然之间,在车子里,我对一个陌生女孩子说起。

  “你不惋惜?”她问。

  “有什么用呢?我吐血也没有用,这年头的蝴蝶是毛虫变的,不是梁山伯祝英台。”

  “我也爱过一个人。就是那个叫我不停说话。好让他半夜清醒地开车的男孩子。我爱他。我们只见过两面。也许见得多了,少不免吵架,少不免也闹翻。但我们只见过两次。他不知道我爱他。那不重要,我爱他就行了。”

  我边问:“他长得好看吗?”

  她说:“他有真清秀的浓眉,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好的眉毛,真的。”

  她怔怔的笑了,甜的苦的无可奈何的一个笑。

  “你想念他?”

  “无时不想。”

  “唱一首歌。”我说。

  她唱:“如果你要离去。

  在一个夏日。

  你不如连阳光也带走,

  我现在告诉你,

  当你掉头而去,

  我渐渐失去生命,

  直到下一个再见……”

  “可爱的歌。”我说。

  “是的。”她说,“你也唱一个。”

  “我不会唱歌,我背一首诗给你听听。”

  “好,你背。”

  “如果我再见你,

  隔了多年,

  我如何招呼你,

  以静默以眼泪。”

  她把头转向车窗,很久不出声。

  公路上车子渐渐少了。两百哩。我离家足足八千哩。妈的八千哩。后天就回去了。在机场上有什么人在接我呢?父母,亲戚,没有女朋友。就是没有女朋友,有个女朋友就好了。

  我脸上应该挂个什么表情?大喜欲狂?哭?拥抱?还是什么,我不知道。

  我说:“再唱一首歌。”

  “我不能再唱了。”她说,“歌是不能唱得太多的。”

  “再为我唱一个,我是陌生人,不要紧。”我说。

  “陌生人?”她注视我一会儿,“多年之后,在街上碰见我,你会认得我吗?”

  我一呆。她的问题为什么这样特别呢?为什么她要人记得她?为什么?当然我是会记得她的。相信我,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不容易忘记。

  我因此问:“多年?多少年?”

  “五年?十年?”

  “是的。”我答,“我会记得你。我会说:‘你好吗?’提醒你,有一次在外国,你搭过我的顺风车。十年是很短的日子,时间,时间是很奇怪的因素。但三十年之后,五十年之后,我就不肯定了。”

  “谁活得这么老?”她索然问。

  “有些人还真活到八九十岁。”

  “真痛苦。我怕死,我不大想这个问题,有时候怕得尖叫,但是老,老是可以避免的,反正只有一死,老是可以避免的。”

  “别说这种可怕的话,有些事情,多想是无益的,最好不想,你明白?”

  “我明白。我明白得很多,只是我做不到。”

  我用一只手驾车,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想得真多,想这么多有什么意思?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像这条路,起初有月色,后来下雨,现在降雾。这雾啊,遮住了前面的视线,车子仿佛驶往永恒,永远不会到达目的地了,连我也害怕。

  我与她在车子里说着话,我真的连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吗?我好像是她最好的朋友。我们了解对方之极,可以一直不停的说下去,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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