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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女孩子,深夜在公路上截陌生人的车子,不太危险了?幸亏是我,如果碰见了一个外国人,怎么办?

  我一边开车,一面打量她。

  我发觉她右边眼角一颗眼泪型的痣。美丽。

  在曼彻斯特三年,我见遍了所有的大学的中国学生。她是谁?怎么我没见过她?

  “抽烟?”我问。

  “不,谢谢。”她的声音有点哑。

  “我去伦敦,你呢?”我问。

  “太巧了,”她动动嘴角,像是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她有点疲倦,“我也正去伦敦,我很幸运。”

  我点点头。四小时,我有伴了,真不坏,我运气也好。

  “你常常搭便车?”我问她,“很危险,单身女孩子,最好不要做这种事。”

  她脱下了帽子,黑发像瀑布似的流下来。

  她说:“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搭顺风车。”

  “这么巧,这也是我第一次让人上车。”我说。

  “谢谢你。”

  “不要谢。”

  雨下得有点急。

  “有点冷。”我燃着了一支烟。

  路很滑,我把车子开得很小心。

  “什么使你今天出来截顺风车?”我问她。

  她低声说:“我订了旅行车,晚班的,但是错过了车子。我在家里等一个长途电话,电话没有来,我等了又等,然后错过了车。不想回家,只好截便车。危险就危险吧。”

  “有朋友在伦敦等你?”我问。

  “没有。我去住青年会。我想念伦敦,只是想走一走。”

  我觉得奇怪。她长得这么好看,但她的语气,却是这么烦腻、厌倦、寂寞、苍白。她用手拨了拨头发,手指是雪白纤长的。美丽的女孩子。她的耳朵像一只纤巧的贝壳,戴着一付小小的金珠耳环,金珠是十分细小的,故此也十分秀气。

  “你是学生?”我问。

  “是。我念酒店管理的,荷令斯大学。”

  “你喜欢这一科?”我问,“荷令斯大学很出名。”

  “我喜欢读书。不管哪一科,不管将来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只是喜欢念书。”她向我笑笑。

  那颗泪痣动了一动。

  我点点头,“很好。但是我在曼彻斯特理工学院三年,我没有见过你,为什么?中国同学会你怎么不来?”

  “我刚到。”她说,“才一个月。”

  “难怪,我早两个月就去了伦敦。”

  “所以。”她说,又笑了一笑。

  她的笑是特别的。她有浓眉,郁气的眼睛,非常白的皮肤,直而长的黑发,不能再特别的一个女孩子。我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她?现在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多可惜,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只因没有合适的。但是她……

  我把车子开得相当慢,至少比应该的速度慢一点。

  “你喜欢英国?”我问。

  “到处都一样,老实说,到处一样。”她说。

  “当你住久了,认识同学、朋友,一切便不一样了。”

  “希望如此。”她说。

  她不介意说话,她的对白很礼貌,但是又随和,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谈得像老朋友。我很快乐。

  我说:“如果你肚子饿,我们可以在二十哩外一个地方停下来,喝杯热咖啡。我知道一间小食店。”

  “好的。”她毫不犹疑的说。

  我笑,“你相信我?虽然大家是中国人,但是我也可能是坏人。”我看了她一眼。

  她淡淡的说:“我也可能是坏人,你不怕我?”

  “别开玩笑。”我说,“怎么可能呢?”

  她静默了。

  我开着车。在公路上疾驶,不是容易的事,每一哩路都是一模一样的,沉闷之极,如果没有人说话,一下子就渴睡了,多危险。

  “你喜欢伦敦?”我问。

  “伦敦?是的。美丽的城市。我喜欢。我不大喜欢英国人。下一代还好,有的也很骄傲,破落户作风,不过到处一样,人也一样。”她的语气里有一种无所谓,无可奈何,落寞之情逼人而来。

  女孩子快乐的时候是美丽,哀伤的时候也好看,我必需承认她此刻的神情深深的吸引了我。她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着,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真正笑起来是怎么样的?

  她穿着一双很好的半统靴子,那只帆布袋是考究的,一只手上戴满了戒子,银手镯,配着一条银链子,玻璃珠子。她有一种不羁,甚至略为邪气的味道,与她秀气纤细的脸不合。她是瘦削的,所以刚才我的车子经过,还以为她是一个男孩子。

  雨还是下着,我开了车内的暖气。车子里没有无线电,我不喜欢车子有无线电,这世界已经够吵了。

  “香港怎么样了?”我反问。

  “老样子。各式各样的人,想尽各式各样的办法赚钱,气派特别,无耻也无耻得特别。赚了钱拼命的花钱。我喜欢香港,真是洞天福地。”

  “读完了书还是可以回去的。”我笑了。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特别的论调。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不是。

  “你在这里多久了?”她问我。

  “三年。”

  “没有回去过?”

  “没有钱买飞机票。”

  “说笑话。”

  “真的,省了钱,都是千辛万苦赚回来的,做餐馆,做工厂,那些英镑,恨不得都存下来,一张张裱在墙壁上,留为纪念。结果都花在旅行上了,非常想家。有时候想才是滋味,真正回去了,不过如此,”忽然之间,我也发起牢骚来,“回到家里,是另外一个世界,我又未曾完全适应英国,又与香港脱了节,驼子摔交似的,两边不着。”

  她笑。显然很同意我的说法。

  我喜欢她,太多的女孩子到了外国,来不及拍照片,买新衣服,找男朋友,猎丈夫,恨不得立地生根,一辈子在枝上做凤凰,穷的慕虚荣,不择手段的滥交,有钱的搔首弄姿,吊着卖。只有她是例

  三年里我见过的女孩子,只有她是例外。她是为了什么来的?我不明白。

  她而且这么沉默。

  我看不透她。

  她说:“当然你读过这首诗,三个皇帝去朝圣,千辛万苦到了,看见了基督降世,再回来,不过如此,两个陌生的世界。对我来说,生活总是陌生的,我不适应生活,又没有资格叫生活迁就我,所以到处一样。上星期我在巴黎,然后再去马赛,我喜欢博物馆,因为画与雕塑是静的,它们好歹不出声,我喜欢。其余的,不过如此。大城市,看过香港,其他的都乏味。马赛是臭的。只是传说可爱,可爱的人,可爱的地方都不能接近,接近就失了美态,据说威尼斯更脏。我对旅行完全失去了兴趣。还是读书好。”

  这一次轮到我笑了。

  “我说得太多了吗?”她问。

  “没有。我有同样的感觉,真的,不骗你。”

  “大多人喜欢旅行。写明信片,最后一句总是:‘多希望你也来!’真滑稽,没有比这更幽默的了。不过是一个地球。你有去过天像馆吗?宇宙是伟大的,是不是?”

  我微笑。我喜欢听她说话。

  她声音是温柔的,像小溪流过石卵,那种节奏,使我无法不留心听。

  我给她一包糖,她一颗颗的吃着。

  我把车子停下来。

  小食店到了,我们两个人都没有伞。天气真冷。

  我把一条长围巾缠在她脖子上,她抬头看着我。她的脸还是异常的苍白,眼角的一颗痣像永远的眼泪。我们站了一会儿,然后我与她走进小食店。

  小店里有几张高凳子,我与她坐上去。一个浓妆艳抹的金发女人走过来,她真是全副武装的:假睫毛,耳环,项圈,低胸裙子,厚底鞋,又胖又壮,手臂上汗毛是汗毛,雀斑是雀斑,人还没有走近,一股体臭先袭人而来。我那一点点离别之情,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在外国住久了,怎么晓得中国人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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