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个学生哪!”
“不是他,是另外一个。”
我真的被弄糊涂了,我怪叫,“你倒嫁什么人?”
“一个有独立资格的人。”她说。
“谁?”我与妻齐齐问。
“你们没见过。”她答。
“老瑞,别这样二百五兮兮的好不好?婚姻到底是人生大事,虽然说如今可以离婚,离了再给,难免元气大伤,况且有多少个女人有资格结三四次婚?”
妻也说:“为生活为出路结婚,都不是好办法。”
“那么为什么呢?”老瑞问。
“自然是为认为跟这个人生活比一个人生活愉快。”我说:“狂恋是不需要的,别太戏剧化。”
老瑞怔怔的说:“两个人生活当然是比一个人好。”
“是吗,那么为何那么多人闹分居?”我问。
老瑞说:“你这个人最讨厌,非但没有解决我的问题,还引起那么多难题,老听你说话,已经头发白。”她勃然大怒。
妻说:“你别理他,他也是为你着急。”
老瑞说:“我走了。”
“吃完饭再走。”
“我不是没有地方吃饭的。”
她走了。
妻责备我:“你看你,太过份了。”
是的,我是有点过份,我为她看急。明明看她走条错路,又不能举出什么具体的方法来帮她,眼睁睁看着她像没头苍蝇似的乱碰乱撞。
“在这个关口不适合说话。”妻说:“一切话都变成讽刺她讥笑她。”
“那么,朋友要来有什么用?”
“朋友,朋友是要来陪着吃饭用的。”妻立刻答。
我呆半晌。
以后的日子里,我努力与老瑞联络,想叫她来吃饭。
老瑞对我非常冷淡,甚至不耐烦。
我心中有气。我是一片好心,我有正经职业,我有家庭,我可不愁孤独。
妻说:“你与她斗气,你疯了。”
我翻过报纸,“我在阅报,看看有什么结婚启事,也许老瑞真结婚了,想通知亲友也说不定。”
“啊?会这样吗?倒真要留神。”
“到今日尚未登出来。”
我们一直期待发生的事,并没有发生,不过老瑞绝足不来,是个事实。
她终于被得罪了,也难怪,我把她说得一文不值:没事业、没房产、没丈夫、没现款、没青春,又不美貌,要死,简直把她踩成柿饼,难怪她生气。
活该。三十年的交情,毁于一旦。
你别说,家里少了老瑞来坐,顿时像欠缺什么似的,静了下来。
怎么能不寂寞呢?她那么勇敢,我们太过自爱,不敢说不敢做的事,她全部付之于行动,光是做观众,都能骇笑,这么精彩的一个人物,忽然绝足不来,损失不少人生乐趣。
而且多多少少我有点担心她。
老瑞能不能在三十高龄修成正果呢,就要看过不过得了这一关了。
结婚以后,若能克守妇道,克勤克俭,那是不成问题的,若还出什么花样,话就很难说了。
我口气老到,到现在还常常想以长辈姿态出现,指出她的不当,当然她要不高兴。
玩火,是她的事,沦落,是她的身体,她不需要朋友来教导她指挥她。
索性孤立自己,少听许多闲言闲语,任性地过她认为值得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呢?
妻说:“看样子,她是真的不来了。”
我心恻然。
“明天她嫁个百万富翁,你就不会有这么难看的表情了。”妻笑;“也难怪她一天到晚要出人头地,这些年来,无论谁说起她都要皱眉头,她气苦。”
“你看人家谁谁谁情况其实跟她差不多,但是人家值得尊敬,她不。”
“因为你同老瑞太熟了,熟稔带来轻蔑,那是一定的。”
“她也看不起我。”
“算了算了,别老说她,她要打喷嚏的。”
我说:“从此不说她。”
后来也渐渐淡忘这件事。
事不关己,己不劳心。
很久很久之后(感觉上像已是很久很久),开信箱跌出一张帖子来,是老瑞的结婚请帖!
哇!我叫起来。
那男人叫什么?我连忙盯着看:叫张文新。
“我们订于九月十五日在香港大会堂注册处登记结婚。”
我奔上楼去给妻者。
“真的结婚了,真的结婚了。”我叫。
妻接过帖子,喃喃的说:“真的结婚了。”
“伟大伟大,无论如何,结婚总是好的。”我说。
“那人是谁?干哪一行?出色不出色?能不能为她出口气?”妻一连串问。
“不知道。”
“她怎么不把他带来给我们瞧瞧?”
“这次她实行守秘。”我说。
“可不是。”妻埋怨,“都是你。”
“算了,朋友也有缘份,缘份尽的时候,多说无益,能收到帖子,已经算很不错了。
我茫然若失。
结婚了。
从此以后,我们都没有与她联络上。
谁知道,也许她恨我们。也许她真正要显点颜色的,就是我们两夫妻。
她没有给我们新电话地址。
我们一直不知道她的对象是个怎样的人。
不过我心中暗想:也许婚姻一触礁,她又会出现在我们家──那还是不要出现的好。
姐妹俩
家里其实很简单,三个女人。姐姐、母亲与我。
父亲早已去世,剩下一点点钱与一幢小房子。支持历年来的学费及生活费,待我们成年,已没有剩下多少,生活非常节俭,童年的生活沉闷而悲观,过得相当乏味。
母亲并不是振作坚强的女人,自父亲去世之后,终年以眼泪洗脸,现在虽然把悲伤收敛,但成日都板着一张脸,不知她心里想些什么,所以我与她的关系一直很暧昧。
姐姐常常与她吵架,而我则较为迁就她。
生了姐姐后十年才生我,父母一心一意要添个儿子,结果又是瓦不是璋,母亲失望之至,但爹却是疼我的。
我与姐姐性情完全不一样,姐似妈妈,而我似爹爹。芝麻绿豆的事,对于姐姐来说,都是一项刺激,而我,我似一个泼皮,天落下来也只不过能催我走快两步。
为了这种嘻嘻哈哈的性格,近年来母亲对我也越来越好感。
我性格中的妙处,像爹。
在临终前,他犹自说笑,对妈妈说:“总要发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人谁不会死呢?再舍不得也只好撒手。对小妹好些,迟些你会知道,这女儿比儿子还强呢。至于你,就委屈寂寞一点了,都四十五岁,看样子你是没有再嫁的机会了。”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那年我十四岁。
姐姐立刻狠狠的瞪我一眼,事后说:“小妹完全没有良知。”这句话,立刻在亲戚间轰烈的传开,至今他们认为我是个十三点。
妈妈的唯一反应是哭得死去活来。
其实十年后的今天,我还认为爹说得对,死亡是生命的应有正常现象,当然,可爱的亲友去世,我们都哀痛伤心,但稍后应当拾回力量。
母亲没有。
姐也没有。
她们一贯地做了寡妇孤儿,挟孤以自重。
而我,我仍然坚持地振作地活下去,与她们形成一个强烈的对照。
啊。
我有没有说,姐至今还没有对象?三十四岁,没有约会,没有朋友,成日守在家中。
她的嗜好是同母亲吵架与同我作对。我无论效什么,她都要置评。我越是迁就她,她越是得寸进尺,为只为了误会我可怜她。
其实没有这种事。凭什么可怜她?人生难得二十,快过三十,时间过得快,谁没有三十岁呢,除非廿九岁死了。
况且现代女人的青春期这么长,三十四岁正当盛年,就算三十七八也还根漂亮,人到这个岁数才是真正成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