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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让孟金金把糖果糕点、冰糖葫芦分给弟弟妹妹们,再把米油等物归位,发现米不减反多,还有一袋各种能熬粥的红豆黑豆,厨房墙上挂着几只风鸡和腊鱼。

  杜锦娘紧紧跟在她身后。“这些都是那叫路明的小哥送来的,他说你们这阵子都住在县衙里,可是真的?”银衫这时不由得想起了楼天临。

  她可是担误了他好些天,如今她走了,他可以专心办公了……

  “是啊。”银衫点了点头,又道:“娘,我请县令大人派人搜山,你也不要太挂心了,一日没找到爹的尸首,就表示爹还活着。”

  眼泪都哭干了,杜锦娘对于丈夫活着与否其实已不抱希望了,听闻搜山也没太大反应,倒是欲言又止的咬着下唇。“衫儿……”

  银衫正视着杜锦娘。“有什么事,娘就直说,我听着。”

  杜锦娘期期艾艾地道:“就是……你不在的时候,你大伯娘来过。”银衫微微挑眉。“哦?大伯娘来做什么?”

  杜锦娘紧紧蹙着眉心,忧心忡忡地说:“衫儿,你大伯娘说,你已经知道你不是爹娘亲生……”银衫万万想不到孟家人会那么无聊,专程来跟她娘讲这件事。

  她叹了口气。“我是知道了,爷爷突然说出来,我就是听着而已。”

  “你一定很难过……”杜锦娘忽然哽咽道:“你大伯娘说,县城里的张员外家的夫人在找丫鬟,月银足有一两,还能吃好住好,若是你想走,娘也没理由拦着你,我们病的病、小的小,绊着你,对你不公平……”

  银衫实在不明白甘氏此举的用意何在,就是要弄得她娘惶然不安是吧?不然就是要把她弄走,欺负她娘软弱可欺,要把他们微薄的四亩田地给抢走。

  “娘,大伯娘说我是扫把星,会克死人,你也希望我走吗?”她正色的看着杜锦娘问。

  杜锦娘急道:“你说的什么话?娘怎么会希望你走,一想到我自个儿要撑起这个家,娘就心慌,娘……什么都不会啊……而且娘……从来不认为你是扫把星,你跟金金他们一样,都是娘的孩子……”

  银衫眼神透着坚定。“那好,只要娘需要我,认我这个女儿,弟弟妹妹们需要我,认我是大姊,我就不会走,我会代替爹,一辈子照顾娘和弟弟妹妹。”

  第四章 第二个商机(1)

  几天后,路明来给银衫回了消息。

  他们已搜过山了,但不见孟百刚的身影,也把那日同在山里,言之凿凿说见到孟百刚被老虎叼走的猎人传唤到衙里问话,他们却个个否认自己有说见到孟百刚被老虎叼走的一席话,说都是村人穿凿附会的臆测。

  银衫也知道她爹活着的希望渺茫,不过她决定就当作她爹还活着来过日子,她也是这么跟弟弟妹妹们说的,

  他们的爹一定还活着,一定会回来,他们只要在这里等着就行了,而且要更乖巧、懂事、听话,这样爹回来时必定感到欣慰。

  安抚了弟弟妹妹,家里粮也充足了,空下来时,银衫便想到了她的《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想到《童三宝闯天关》,就不由得又想到了楼天临。

  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她觉得自己会想这些实在很奇怪,他在做什么跟她有什么关系?他们是不会再有交集了。

  一定是因为在县衙书房里和他朝夕相处了几日,回到家里一时不习惯罢了,再过几日她就会连他的长相都想不起来了。

  所以了,现在开始她要靠自己,她要好好练字,自己把故事写出来。因为要练字,她这才发现,她什么都买了就是忘了买纸笔。

  没有纸笔要如何练字?银杏村可是连间卖笔墨纸砚的书铺都没有。

  第二日,银衫打听到村里有人要进县城里赶集,便付了两文钱搭人家的牛车进城。

  她走前已经把饭都做好了,家里交给孟金金看着,她很放心,特别交代了若是大伯娘再来,千万不要让她进门,免得甘氏又对杜锦娘说什么,惹得杜锦娘糟心。

  进了县城,银衫的心境和上回匆促而来截然不同。

  她有心情欣赏街道的景物了,身上带了五两银子,除了要买纸笔,还要给杜锦娘和弟弟妹妹们添些衣服,她跟牛车约好了日落在她下车的凤舞门大街等,时间很充裕,她想到处逛逛寻找商机。

  首先,办正事要紧。打听过后,她走进一间专卖笔墨纸砚等文房事物的店铺“耕砚斋”,看起来就是间老字号。

  一进门,银衫便闻到一股熟悉的墨香,令她眼前又浮现了楼天临的身影。实在奇怪,怎么总想到他呢?

  她甩了甩头,将那身影甩出脑海,迅速买了笔墨纸砚,笔买了两种,质量上等的毛笔用来正式写,质量中等的练字,纸也同样买了两种,练字的元书纸买了三百张,她想着要教弟弟妹妹们认字,所以才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中品宣纸则是买了一百张,正式写小说时用。

  她知道楼天临用的是上品宣纸,可就算她把字练好了,也不可能如楼天临那般写得隽秀雅致,她用上品宣纸是浪费了。

  结了帐,银衫把买好的东西都放在包裹里装好,背在肩上已是鼓鼓的一大袋。走出耕砚斋,她若有所思瞅着街道两边绵延不绝的店铺。

  故事总有写尽的一天,还要靠她逐字的写,绝不是个轻松的活,若想发家致富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单靠写小说是不成的。

  那么,除了卖故事,她还有什么可做的?前生她不过是个小资上班族,做的文书工作在这里也无用武之地……正在沉思,两个八、九岁的孩子打打闹闹的经过她身边,不小心撞了她一下。

  两个孩子不好意思的朝她吐吐舌头。“对不住!”

  她友善的对他们笑了笑,好意叮嘱道:“孩子们,走路要看前面啊!”

  孩子们已经跑远了,银衫开始逛街,大街看起来宽逾十丈,足足可以容纳三、四辆马车并行,街道上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看来是县城里人流和店铺最密集的街道了。

  一间名为“巧绣庄”的绸缎庄吸引了银衫的注意,她踏进店里,见到前台的台面上有着各式的布料,另外还有一整排立着的布料,瞬间就吸引了她身为女人的爱美天性。

  前生她容貌中等,说不上漂亮,就是干干净净、清秀而已,而今生她却拥有一副极为秀美的姿容,这张出色的脸蛋上有纤长的睫毛、挺俏的鼻子、小巧的粉唇跟一双澄澈水眸,她第一次在镜中看到时很是惊艳,还着迷的对镜子看了好久。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以她如今的容貌,若是再穿上绫罗绸缎,肯定去选美都可以了。

  不过,她暂时不打算把钱花在自己身上,她想的是给弟弟妹妹们添购衣服,他们个个都在长大,而杜锦娘的针线活又实在不行,就算行,一个人也没法给六个人做衣裳,还是买的省事。

  “姑娘里面请。”伙计笑容满面的迎了上来。“姑娘要找什么布?本店什么花色都有,丝绸也有,还有缝制好的衣裙,我们的手工和衣料都是最好的,若没有合意的,本店还可以订做,本店的老板是女子,对女装甚有研究,您想做什么样的款式都不成问题。”

  银衫见到满堂的客人,招呼的伙计也有四、五个,可见生意兴隆。

  她忽然想到,若是现代的服饰店除了卖成衣,也能订做衣服,就不会跟别人撞衫了,生意肯定会很好,可惜的是,现代没有兼做订制服的服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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