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先他守到她出现,原想拦截下她,看她走得急忙,临时改变了主意,好奇地跟在她身后,想遇她一个惊奇或措手不及。结果,一下午跟踪下来,他眉愈皱愈紧。她简直跟个游魂一样,毫无目的地四处乱晃。他原还以为她也像一般女人那样地爱逛街,结果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更糟的,她就只是四处胡乱游荡,什么也不做,甚至无聊到一下午跟着只流浪狗打转。
他跟在她身后,看她有时抬头看看天空,有时目光没焦距地东张西望,有时张着在嘴打呵欠,有时百无聊赖地踢着垃圾或碎石子,然后跟着那只流浪野狗;看她看着它一下子小便,一下子闻闻嗅嗅路旁的垃圾。它停下来,她也跟着停下来;它张腿搔痒,她也跟着摸摸头发。小野狗逛累了,路边一趴就睡起来,她跟着眯着眼,坐在一旁打盹;等它睡饱了,到处打转,她又跟着四处乱跑。
他看得惊讶极了!又皱眉又说不出什么感觉滋味。怎么会有这么懒散又没目的的人生?他忙碌惯了,但生活也就是那一套——工作、应酬、女友为伴、烛光晚餐,从来不知道有人可以这样过日子,这么无所事事!
这在他的经验之外。他一下午像个傻瓜一样,跟着她到处乱转。想想,实在太不经济了。但再想,他陪着露露逛那些精品店,不是更浪费时间?
不,那不一样!甩甩头,坚定地告诉自己。他拿出手机,拨了露露的电话,才刚接通,却见徐爱潘突然仰天大叫一声,然后蹲了下去。
他吓了一跳,以为她怎么了,连忙收起电话。但只片刻,却见她无事地站起来。路上行人奇怪地看看她,她没理会那些眼光,深深吸一口,继续往前走。而后,像是累了,随便在人行道旁的椅子就坐下来。
他远远看着。她身旁来坐了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家庭主妇那型,热络地跟她搭讪。她不太说话,眼神着远,总没在看任何人似的,渐渐昏暗的天光下,给人一种漂泊感。
那神情教他一动,再忍不住了,走了过去。
“在等传奇吗?”他越过那道人际守则中“禁行”的界线,靠近了。
徐爱潘先是愣了一下,才慢慢抬起头。
怎么是你?她没开口,但表情在这么说。
胖女人识趣地走开。他在她身旁坐下,靠得更近了;一步一步的,他一直在接近。
“天黑了,怎么还不回去?”声音平衡地,问得很家常,好像他们已经认识好几千几百年,有一种天长地久。
大概是夜幕的关系,徐爱潘仅是摇摇头,也不认为他问得有什么唐突。只是觉得奇怪:“你怎么会在这里?”她不认为徐楚是属于那种天黑了以后,还会走在街上闲晃的男人。她以为他是属于应酬体系那一类的族种,是属于在咖啡馆、酒肆、剧场、演奏厅里穿梭来回的中产阶层的文化族种。
“怎么不能?”他反诘。
她回答不出为什么,想想,说:“你不是应该有很多工作要忙?你的杂志社?身为老板,压在身上的责任不是比别人都要来得重一些?”
徐楚笑起来。“老板归老板,那些人都比我还能干,有没有我都没关系。”他停一下,侧着脸庞,语气低沉下来:“其实就那么回事,人在世上的存在,并不是那么不可或缺、重要或必要,随时有人可以取代你,责任感只是多余的东西。”
听起来不像自嘲,但又分不出有几分认真。徐爱潘抿抿嘴,沉默了。
她不知道能说什么。她跟徐楚并没有任何可供这般交谈的基础。当然,交情是由浅而深,依据社会化的成人准则,见过面就算朋友了。这个标准很低,但也说明了,在成人的社会里,所谓的友情是多么不值钱的东西。但她太乖戾了,少有人认同她的标准,想想,那一场十年莫名其妙的惦记——笑死人!
“怎么不说话?”徐楚斜侧着身子,倾过脸来。“你好像不太喜欢说话?”
奇怪的,他内心开始充斥一种欲望,想多认识她。
徐爱潘轻微一笑。被他这么一问,更不知道能说什么。花佑芬说她自闭,其实她话应该很多的,只是找不到对象倾诉。把内心事与自己的心事说予人,那是需要一点勇气的;她觉得不语的长空要来得可靠一些,人类太爱说话,太守不住承诺。
她站起来,对徐楚点个头说:“我先走了。”转身要离开。
“你要去哪里?”徐楚叫住她。
“回去啊。”她回答得理直气壮,反而奇怪他这么问。
“我送你。”徐楚紧跟上去。
还是不要的好。徐爱潘摇头,表情、姿势拒绝得很明显。她不太喜欢徐楚周身散发出的那种与林明涛相似的笃定与魅力;而且他更自信,更有一种从容的威胁。
“你怕?”徐楚很突然的,似乎故意要让她不提防地一下子迫近。
她愣住!夜因为在黑暗的狼狈为奸,而肆无忌惮,而邪恶猖狂。她呆愣错愕得太狼狈。
她咬咬唇,脸涨得通红。暗色中,隐约地看见他在笑。她想掉头走开,却动不了,无助地看着他的笑脸愈迫愈近。
太近了,一点一点地将她侵蚀。
第五章
花店送花来的时候,才刚过了十点。花佑芬应的门。徐爱潘刚挂下电话,见她捧着一大束玫瑰走进客厅,也不甚在意。她的心还在噗噗的跳,心脏病要发作般。她没想到她真的有勇气那么做了,约定和潘亚瑟两人单独的一同晚餐。其实,不管做什么都好,只要能和他在一起。
“阿潘!”花佑芬叫醒她,突地将那一把玫瑰推到她面前。
“给我的?”她吓一跳!她还以为那花是林明涛送的,要给花佑芬。那是他惯用的手段,她见多了;而花佑芬每次也都吃那一套,一次被哄骗过一次。
男人要骗女人是很简单的,只要多说几声我爱你,再多送几丛花。女人天生多少带一点花痴病,就是那么好骗。
她接过花束,还在觉得奇怪,电话便响了。
“是我。那些花你还喜欢吗?”低沉磁性的男性声音,也不说他是谁,很有把握她一定知道。
她看看手中的花束。紫红的玫瑰啊……附带的卡片,烫金般的嵌着“徐楚”两字龙飞凤舞的签名。
“还好。”几乎每个女人都喜欢玫瑰,很不巧,她也喜欢玫瑰。但就像她个性中的某种极端或绝对,她其实并不是很喜欢花,却只钟情于玫瑰。只是,比起热情的红玫瑰,她更爱冷艳的苍蓝色玫瑰。
是的,蓝色的玫瑰,它不只太冷艳,而且深有一种魔性美。但这世界上没有人送得起,因为,上帝禁绝了它的美。据说:公元十三世纪阿拉伯农艺学家所记录的玫瑰花色谱中,还有蓝色玫瑰的存在;但如今,那种魔性的苍蓝美,如同天使与恶魔,成为传说的存在。
“听你的口气,你是不怎么喜欢喽?”
徐爱潘不答,反问:“你送这个给我做什么?”
徐楚呵呵轻笑。“男人送给女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是吗?”徐爱潘蹙了蹙眉,搁下花,说:“那么,我还是老实告诉你,我喜欢的是那种苍蓝色的玫瑰。要送,你就送像一点的吧!找不着的话,就别再送了。”说完,轻轻挂断电话。
她本无意这么无礼,但这个徐楚,实在有些莫名其妙。他要她心动吗?还有,那个很俗气的企图——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