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寻找张爱玲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第 23 页

 

  那个时代的职业女性,比今天的所谓白领更具韵味。

  我暗暗喝一声采,老爸的眼光不错,我是男人,我也选她。她的确比我母亲更加精彩出色。

  梦中的我脸孔圆圆的像个洋娃娃,被抱在外婆怀中,大眼睛一眨一眨望住贺小姐,大概也是被美色所吸引吧?我更加微笑,嘿,三岁时我已经懂得鉴貌辨色。

  那贺乘龙回望我的眼神哀惋而无奈,她最后说:“外婆,我答应,为了这小天使,我不会再介入你们的家庭。”

  天使。沈曹回忆二十多年前对他布道的白衣神秘女子时也曾这样形容过我。

  梦中的我,三岁;而借时间大神回到那个时代的我却已近三十岁。两个我,咫尺天涯。一个在我梦中,另一个,在时间大神的掌控下。三个我,到底哪个才是本尊哪个是变身?

  神话里美猴王七十二变,不知与这是否异曲同工。

  三岁的我和三十岁的我一齐望着贺乘龙,满心无奈。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喜欢低头,却是所有的女人都擅长忍耐。

  慢着,贺乘龙,为什么我会知道她叫贺乘龙?

  心里一惊,也便醒了过来。而梦境历历在目。为什么我会知道她叫贺乘龙?刚才梦到的一切,真的只是一个梦?

  我按捺不住,拨一个电话回苏州家里,越急越出错,按了半天键听不到任何声音,这才想起昨晚睡前特意把插销拔掉的。定一定神,接好插头,终于听到彼端传来老妈熟悉的声音,带着一丝慵懒,明显是刚刚醒来。隔着长长电话线,我仿佛已经看到她睡眼的惺忪。

  “阿锦,是你呀,怎么这么早来电话?回上海后还习惯么?”

  我顾不得寒暄,急着问:“妈,那个女人叫什么?”

  “什么那个女人?你这丫头,讲话老是没头没脑的,哪个女人呀?”

  “就是和爸爸有过一腿的那个上海第三者呀。”

  完成我再见她的心愿

  “什么一腿两腿的,你嘴里胡说些什么。”听妈妈的语气,似乎颇后悔跟我说了往事,“怎么你还记得呀?”

  “那个女人,是不是叫贺乘龙?”

  “是呀,你怎么知道?”

  我呆住。我怎么知道?我梦到的。梦中,那个女人说她叫贺乘龙。可是,那真的是做梦吗?或者,是小时候的记忆回光返照?或者,是外婆灵魂托梦完成我再见她的心愿?又或者,是时间大神的余作用未消?

  然而还有后文——妈妈吞吞吐吐地说:“那个贺乘龙,她又出现了。”

  “又出现了?什么意思?”

  “她打电话给你爸爸,说要来苏州,想见见你爸。”

  “见面?”我愣了一下,接着劝慰母亲,“他们俩加起来都快一百岁了,见了面又能怎样?也不过是想说说心里话罢了。难道女儿都三十了他们还要闹离婚不成?何况就算离婚,也没什么大不了,你已经和爸过了大半辈子了,趁机可以换个活法儿。”

  “你这孩子,胡说八道。”妈妈就是这点可爱,经了半个世纪的沧桑,偶尔还会做小儿女状撒娇发嗔。

  我继续巧舌如簧:“要来的躲不过,躲过的不是祸。妈,他们也忍了好多年了,想见面,你就让他们见一下吧。既然爸爸能把这话告诉你,就是心底坦荡,不想瞒着你。依我说,你不如干脆请那位贺女士到家里来,把她当成一位家庭的朋友好好接待,反而没什么事会发生。越是藏着躲着如临大敌的,越反而会生出事来。这种时候,爸爸心里肯定是有些动荡的,你可要自己拿准主意,小心处理了。”

  “也只得这样了。”妈妈无奈地说,声音里满是凄惶无助。这一生,真正令她紧张的,也就是这个家吧?爸爸一次又一次让她仓惶紧张,算不算一种辜负呢?

  挂断电话,我半天都不能还神。这件事越来越不对,时间大神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那是一种可怕的发明,它可以将过去未来真实和虚假完全颠倒过来,让人迷失在时间的丛林里,不能自已。而且,冥冥之中,它似乎在左右我们的情感,改变生活的轨迹,虽然它是由人类发明,可是它对于人类所起到潜移默化的能力,竟是我们无可逆料不能阻挡的……

  我终于重新抓起电话,拨给沈曹……

  电话铃声响了一次又一次,回应我的却始终是冷漠的电话留言:“这里是沈曹的家……”

  我第一次发觉,自己和沈曹其实是这样的陌生,一旦他关掉手机,我便再也没有办法找到他。

  所有的疑虑都压在了心底。我不敢再去招惹时间大神,也刻意地回避与子俊见面。我不想在沈曹失踪的情况下和子俊修复旧好,那样对他们两个人以及对我自己都相当地不公平。

  我不能在这种情绪下做出任何判断。

  一次又一次地独自探访常德公寓,打扫房间,给水仙花换水,坐在沙发上听一会儿音乐,甚至学会了抽烟——是照着沈曹留下来的烟蒂的牌子买的。

  虽然没有见沈曹,可是他的痕迹无处不在。

  我也终于回公司上班。

  在苏州呆了几天,已经生了厌工情绪,再回到工作岗位上,只觉漫漫长日苦不堪捱。上头交下来的工作,直做到午饭时间还不能交差。

  阿陈于是有话说:“做人要知足,每天在冷气房里坐八小时就有薪水可算,还要唉声叹气的话,只怕天老爷也嫌你罗嗦。”他说话的口吻就好像他就是天老爷了,至少也是在替天行道,一副圣人智者的腔调,只差没在额头上凿四个字:永远正确。

  不过话说回来,工作管工作,情绪管情绪,我是不应该把八小时以外的喜怒哀乐带到上班时间来晕染的。

  因此我低下头说:“对不起,我马上做好。”

  阿陈对我的柔顺很满意,或者说是对他自己的训诫如此奏效很满意,于是越发用告解的口吻滔滔不绝地说教起来,并且老调重弹地又批评起我的白衬衫来,似乎我从头到脚无一是处,简直就不配做一个女人。

  我终于忍不住:“陈经理,如果你再一直这样说下去的话,我只怕做到下班时间也做不好了。”

  阿陈的脸瞬间充血,变成猪肝色。

  我觉得快意,早就应该叫他住嘴的。

  一个可以轻易言败的人

  但是阿陈不是一个可以轻易言败的人,他的脸由红转白,由白转青,忽然一扭脖子,咬牙切齿地说:“顾锦盒,别以为你攀了高枝,搭上沈曹,就可以狗仗人势,三分颜色开染坊了,姓沈的早就另结新欢了,未必还肯罩你!”

  这已经迹近污辱了,我忍无可忍,暴喝:“我不需要任何人罩!”

  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抬起头来,他们习惯了我的逆来顺受,大概没有料到兔子急了真会有咬人的时候,脸上纷纷露出吃惊和好奇的神色。

  我受够了,忽然间,我觉得这一切是这样的无聊,阿陈的见风使舵,同事的幸灾乐祸,我自己的隐忍含糊,都让我觉得再一分钟也不能忍下去。我摔出手中的档案,一字一句地宣布:“我辞职。凡是沈曹势力范围,我绝不涉足。我和他,井水不犯河水!”

  众目睽睽下,我拂袖而出——这样的任性,一生能有几次呢?

  坐在电梯里的时候我恨恨地想,如果借助时间大神去到三十多年前,阿陈初出生的时辰,我扮个护士进去婴儿室,掐住他的脖子猛一用力,或者这个人便从此消失。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