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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吻到她的泪水,放开她,皱着眉说:「我不喜欢看别人哭。」

  「我知道。」

  「那妳还哭?」

  「我想哭啊!」

  李斯看她孩子气的嘟着嘴,不禁笑了。「这几天想不想我?」

  「谁记得你啊?」

  李斯拾起她的下巴,「都憔悴成这样了,还嘴硬。」

  「少自作多情了!」她推开他。

  「可是我很想妳喔!」他又把她拉回怀中,温柔的说:「这几天我去了外地,刚回家就去找妳,我们不分手好不好?」

  宁雨沉着脸不理他。

  李斯又说:「无论如何都是我的错,我不好,我向妳陪罪、向妳道歉,别气了,看在我这么低声下气求妳的份上,原谅我吧!笑一个!」说完用手搔她的痒。

  宁雨忍不住,噗哧笑出声,使劲推他。

  「笑了!就代表不分手喽?」

  「你明知道的嘛!」宁雨娇嗔的说。在他出现的那一刻,她就原谅他了。否则也不会坐上他的车,恣意的任他拥吻了。

  李斯吁了口气,「那我就放心了,现在陪我睡觉去吧!」他拉着她往卧室走。

  「呃--」宁雨惊愕的瞪大眼。「你……你要做什么?」

  「妳知道啊!」李斯坏坏的笑着。

  宁雨红着脸,结结巴巴的说:「可……可是我……」她要不要拒绝他?她知道相爱的两个人做这种事很正常,感情发展到一定阶段,很自然的需要灵肉合一。情愈深、欲越强,但他们刚刚和好啊!他怎么以前没要求过?现在却……

  正想着,李斯已把她压在身下,轻咬着她的耳垂。宁雨一阵战栗,身体也在他双手刻意的抚摸下变热。就在她羞红着脸想着是推开他还是接受他的时候,耳边簿来李斯不合时宜的笑声,起初是轻笑,逐渐的声音越来越大,最终不可抑制的哈哈大笑,他翻身平躺在床上。

  「妳红通通的样子真是性感撩人,只可惜我现在只想睡觉,等我睡饱了再来吃妳吧!」说完他还大大的打了个呵欠。

  宁雨面红耳赤的瞪着他。他又在戏弄她!可恶!与他相处这么久了,自己怎么还是学不乖呢?每次都让他得逞。好!宁雨体内的倔强因子又冒出头,眼眸一转,也顾不上害羞了,翻身压到他身上。「可我现在要!」说完她开始吻他。

  宁雨突如其来的大胆举动的确吓了他一跳。

  「妳不是有洁癖吗?我可是三天没洗澡喔!」他笑着。

  起初他以为她是不服气,要扳回些面子。后来,见她毫不放弃的在他脸上又咬又啃的,才知道她玩真的了。

  「妳在玩火知不知道?」他抓住她,眼底刚刚平息的情欲,被她生涩的吻轻易的挑了回来。

  她又不是孩子,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丽娟姐不是说过他的原则吗?若他碰了她,就表示喜欢她,或者已爱上她了。就算男人是欲望的动物又怎么样?半月的刻骨相思让她明白,她的心早已给了他,即使他不爱她,她也认了。她要用他的原则赌一把!

  有些无措的趴在他身上,脸颊火辣辣的热烫,除了知道用嘴亲吻他的脸,她真不晓得该怎样挑逗一个男人。若知道有这一天,当初念大学时,刘洛怂恿她去看三级片就不该拒绝的。

  那……那就先脱衣服吧!宁雨如是的想。

  「宁雨,再这样下去,妳该知道后果!」李斯趁理智还在时提醒她,有些纳闷适才他戏弄她时,她身体僵直一动也不敢动,怎么突然之间像变了个人。

  「宁雨,妳确定妳要?」他声音嘶哑的问,眼中燃烧着情欲的火焰。

  这让她怎么回答呢?她早就羞赧得失去了说话能力,除了顶着一张红脸吻他外,她连点头的勇气都没有。

  李斯突然翻身将她压在身下,化被动为主动,眸光深幽的凝视着她,「现在说不要--也来不及了!」

  宁雨只来得及闭上眼睛……

  第七章

  宁雨没想到灵与肉的完美契合,会给人一种前有未有的巨大满足戚。就像她此刻的心被幸福装得满满的,她现在是个快乐的小女人。

  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在她文静的表相下,会是如此的大胆与……放纵。若被母亲知晓她二十多年来的严格家教下,女儿竟在婚前主动与男友发生性关系,会作何感想呢?

  唉!她也想做矜持的淑女啊!但只要一面对李斯,她所有的自制、理智、矜持就会全然崩溃,只能凭感觉行事。她喜欢他的拥抱、他的热吻、他的抚摸,他的点点碰触都会令她心悸,莫非自己是……淫荡!哦!天啊!

  更令她震惊的是她根本一点都不在乎,只要李斯喜欢就好,她只在意他,

  自上次和好以后,他们之间更加亲密了。

  她感觉出他是爱她的,虽然他没说过,但他眼中的温情及平常对她的细心体贴是骗不了人的。不了解他的人很难想象他粗犷外表下会有一颗细致温柔的心,有时心细得连她都自叹不如。

  她曾笑着调侃他若把一点点的细心用在打理家务事上,也不至于住在猪窝里。因为他不是懒,而是根本不屑一顾。

  李斯则大言不惭的说有她在,他又何必浪费精力。

  也不想想没她的时候,他不也一样没花费半分精力,好好的三房一厅给他住真是糟蹋了,他是那种在下水道也能舒服睡一觉的人。

  他也同往常一样开玩笑,每每弄得她面红耳赤,还戏称她脸红的样子最吸引人。

  这天傍晚,两人手牵着手优闲的走在路上。

  宁雨突然说:「李斯,明天是周末,你陪我去晨跑好不好?」

  这段日子以来他们最常待的地方就是李斯的公寓,公共场所去得少了,理由是她不喜欢,人一多,她就觉得太吵!只有清晨空气清新又安静,她喜欢与他漫步在晨光中,而非街灯处处的黄昏。

  谁知李斯却扫兴的说:「我起不来,晚上陪妳不是一样?」

  宁雨抿抿嘴,欲言又止。算了,还是不要强求他了。

  第二天清晨,李斯穿着一身运动装出现在她家门前,宁雨一出门就看到他。

  「你不是起不来吗?」宁雨问。

  「是起不来,所以昨晚没睡一直到现在。」李斯回答。

  「骗人!」宁雨笑了。

  李斯不在意的挑下眉,拉起她的手,「走吧!」

  宁雨家附近就有一座公园,他们沿着公园的斜坡缓步慢跑。差不多时就停了下来,两人手拉手慢行。走到一处凉亭坐下,晨雾未散,宁雨伸展双臂,深深吸了口气:心情愉悦得不得了。

  李斯将她揽进怀中,突然感觉到一个硬硬的东西,「妳又带刀了。」话落的同时,他已经把她口袋的刀拿了出来。

  「防色狼呀!」宁雨回答。

  「哪有那么多色狼,妳真以为自己貌似天仙哪。」李斯皱着眉,一甩手刀飞掷出去,直接命中十多米远的垃圾桶。

  「哇!真厉害!」宁雨羡慕的说,真不知道他这些功夫都是从哪儿学的,又会耍刀又会打架,不是空手道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招式,反正她打不倒他,问过他又不说,她的小伎俩全被他看在眼里了。「你教我飞刀好不好?」

  李斯笑着摇头,「免了,我当初只教妳用刀的技巧,妳倒是毫不吝啬的都回敬给了我。」李斯指的是她曾划伤他胳膊的事。「我若再教妳飞刀,搞不好妳哪天又发起疯来,我的命会给妳搞掉。」李斯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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