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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他是冲著你来的,」唐迈说。看到她低头气馁的表情,他开始大笑,最后出于同情,终于告诉她实话。「不是啦,不是你的关系。路森脾气不好,几百年来都是这样。但是,他今天似乎心情不错。你对他一定有正面的影响。」

  「这样子算心情不错?」凯蒂不可置信地问道。唐迈又开始大笑。

  「这个给你,」路森喊道。他小步跑下楼梯,把冷藏箱还给堂弟。「替我跟柏轩道谢。」

  「我会转达的。」唐迈说完点点头,又对凯蒂眨眨眼,转身离开前廊。

  凯蒂向车道上的货车瞥了一眼。车身上标示著「ABB专送」,她注意到这跟冷藏箱上的戳记一漠一样。路森要她让路,好把门关上。

  「那是……?」她好奇地开口,不过路森在她吐出问题之前已经转身离开,免得她证明自己是个没礼貌又爱管闲事的人。

  「既然有那么多信件--说真的,多到不可能各别回信--我认为我们应该将信件分类,针对每一个类别写一种标准的回信。这么一来,每一封信你只消多写个一行,看起来比较亲切、有诚意就成了。」

  路森咕哝了一声,又喝了另一口凯蒂在午餐的时候煮好的咖啡。那一顿对她来说是午餐,却是他的早餐。不过,他把唐迈送来的血袋堆进办公室的小冰箱之时,吸光了一个血袋,如果将那个也列入计算,他想,这一顿也能算午餐。他们吃完之后走到客厅,他就坐在沙发上听她解释回信计划。

  「我且将你那声咕哝视为你对这个计划的赞许,也当作你同意合作。」凯蒂回应。既然那声咕哝似乎让她很生气,况且他喜欢看她生气时满脸通红的模样,路森又咕哝了一声。

  正如他预期的,血液冲上她的双颊,加深红晕,而怒火在她眼中闪烁。路森判定黎凯蒂生气的时候是个漂亮的小东西。他享受地看著她。

  尽管对他相当不悦,她脸上的气愤突然缓和下来,接著发表意见:「你今天的气色好多了,看来你头部的伤口终究没有恶化。」

  「我告诉过你我没事。」路森说道。

  「对,你说过,」她同意道。接著,她看起来有点不自在地说:「对不起,从第一次之后,我就没有再去检查你的状况。我本来打算起来检查的,可是没有听到闹钟。我八成是在睡梦中不小心关掉了。」

  路森挥手示意她不要道歉。是他关掉闹钟的,她不需要道歉。他不认为凯蒂会很感激他居然趁她睡著的时候溜进她房间。她大概也不会想知道他在关掉闹钟之后,站在床边看著她的睡姿:他著迷地凝视她睡梦中天真无邪的表情,注视法兰绒睡衣上的小兔子随著呼吸起起伏伏。他多么想要拉开那件无比端庄的睡衣,露出她的粉颈,瞧瞧底下跳动的脉搏。不。她绝对不会想知道这些事情,于是他保留这个秘密,又啜了一口咖啡。

  这饮料很苦涩,奇怪的是,喝起来味道不错。路森想不起他这么多年来避免喝咖啡的理由。的确,曾有医生警告过咖啡中的刺激成分对他的影响比对人类强大两倍,可是目前他还没发现影响的迹象。当然,他才喝了一、两杯,也许他不该再冒险多喝。他放下杯子。

  「那么,我们要做什么?」他突然问道,将话题从凯蒂昨晚没有醒来检查的事带开。

  「嗯,我已经将信件分类放好。有许多信件的主旨和问题很类似,譬如询问你接下来会不会写路森或柏轩的故事,」她解释道。「所以我把问那个问题的都放在同一堆。每种分类你写一封制式回信,这样大概可以减低到二十几种,你就不必回几百封信了。」

  「当然,如果你肯阅读每一封信,个别写个一、两行的回覆,那会很贴心。」她跃跃欲试地补上一句。

  路森猜想她认为这整个构想会让他生气。他也的确感到恼怒,忍不住抱怨。「我写别的书从不需膛这种浑水。」

  「别的书?」她迷惑地眨眨眼,然后说道:「喔,你是说你写的历史教科书。唉,那不一样,那是非小说,大多是大学上课时使用。很少学生会写仰慕信给教科书作者。」

  路森扮个鬼脸,又喝下一大口咖啡,免得自己对她说最近的作品也是非小说,只是被归类成吸血鬼罗曼史贩卖而已。

  「反正我认为已经分成好几类了,可以开始回信。我可以向你说明每一堆信件的类别,你就针对每一种写一封共用的回信。我继续把剩下的信分类放好。」她这么建议。

  路森点头默许,抱著双臂等待。

  「你需不需要纸笔记下我的说明?」片刻之后,她问道。「以免你遗漏了?这里起码有二十种分类,而且--」

  「我记性很好,」路森如此宣称。「继续。」

  凯蒂的视线缓缓地绕了一圈,显然试图决定该从哪边开始。「老天,他真像『国王与我』那部电影中那个光头的家伙。」他听到她低声抱怨。

  路森知道照理说自己应该听不见那句话,可是他的听觉非常敏锐。他很喜欢享受她怒气冲冲的模样,所以自己加注了一句:「你是指尤柏·连纳。」

  她猛然转过身来,大为警觉地看著他。他点点头。「他扮演暹罗国王,演得很好。」

  凯蒂犹豫了一下;接著,显然认为他没有生气,她稍微放松下来,甚至挤出一朵微笑。「那是我最喜欢的电影。」

  「喔,他们把这个故事拍成电影了吗?」他很感兴趣地发问。「我看的是舞台首演。」

  她好似相当怀疑,他发现看过罗杰斯与汉默斯坦制作的百老汇首演--如果他没记错,首演是在一九五一年--等于承认自己已经一大把年纪了。而他的外表不过三十五、六岁,难怪她的表情会很惊讶。他清一清喉咙,又说了一句:「当然是重新上演的时候,大概是一九七七年在百老汇。」(译注:Richard Rodgers和Oscar Hammerstein是美国音乐剧史上非常成功的拍档,从一九四O年代开始,合作推出过许多部脍灸人口的音乐剧,包括「真善美」 The Sound of Music。)

  她扬起眉毛。「你那时候一定只有七、八岁了吧?」

  路森不愿意撒谎,只好咕哝一下算数。「我记忆力非常好。」

  「是啊,你当然记性很好。」凯蒂叹气,拿起一封信。她大声念出来:「亲爱的殷先生。我读过《爱情会咬人》一、二,而且好喜欢这些故事。不过,第一集是我的最爱。你真的相当有才华!那本小说的中古世纪气氛是这么的恐怖与真实,我几乎相信你亲身经历过那个时代。」凯蒂顿了顿,抬头看路森。「这一叠信件都是这种路线,极力赞美你的写实功力,以及故事读起来仿佛是你的亲身体会。」

  路森只是点点头,她皱眉问道:「如何?」

  「怎么?」他讶异地问。「读者说得对。」

  「读者说得对?」她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你只想要写这句话?『亲爱的读者,你说得对』?」

  路森微微一耸肩,不明白为什么她要提高声音。读者是正确的。他的作品读起来仿彿他去过中古世纪,因为他确实在那个时代生活过。并非在他父母相遇的那一年,但也相隔不久--在那个年代,改变的速度非常缓慢,一切几乎没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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