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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对莎菲姑婆来说,实在太重了些。她坦诚的表示:她说这些,只是想劝兰丝不要受到腐败的舞台生涯所影响,既然兰丝心意已定,她明天可顺道送她侄孙女去蓝卓瑞戏院。

  □

  第二天,兰丝抵达戏院时,才发现它新近遭到回禄之灾,前几年由魏特先生精心设计的新典外观,如今抹上了一层黑煤炭,伦敦市区又多了一栋丑化的公共建筑物。莎菲告诉她:这个教区被派任了一项危险工作--每年必须洗刷圣彼得大教堂一次;除此之外,伦敦市区大部份有纪念性的建筑物,不论年代多久远或曾花费多少建筑费用,都任由它们自生自灭,愈变愈黑。这就是大都市的型态。

  当她根据小雷的建议,走进一条通往戏院后门的小巷子里时,正好一辆运啤酒车驶进来,她赶紧闪开。

  一个穿着及膝短裤的粗壮年轻人开门让她进去,并且指示她爬上一座宽阔的旋转梯,即可抵达舞台。一走到楼梯顶端,是一块充满油烛气味的平台,由此通往两扇大门。穿过大门,兰丝发现自己站在狭小的包厢内,由此可看到舞台。她的右手边是厚重的铁帘,间隔相当宽,以防火警发生时不易逃出。左手边舞台后面,三个木匠正忙着搭木架,他们敲打、锯木的声音,震耳欲聋,指挥他们的是一个看起来烦躁不安的男人,他不停张大眼睛,瞪着舞台方向放下的布幕。

  大约有十个年轻女子,站在包厢外面。他们个个都很苗条、活泼,正以夸大、轻浮的动作和做作的声音互相交谈,冷漠的指向前舞台上,正在试镜的那个活泼女子。她有一头褐色的头发,正轻快的演奏一首流行的曲子‘鸟儿不会摔下,鱼儿不会淹死’。

  舞台上另外还有一个年轻女子,兰丝心想:她一定也是来试镜的。由她们的老练、镇静看来,她们都很有经验,至于她们的外表呢?兰丝忍不住想到一个她从来也不敢说的字眼。虽然戏院里相当冷,但她们的脚趾都修得又尖、又红,露在那金光闪闪的皮凉鞋外。胭脂俗气的抹过她们的脸颊,眼睫毛也装得又浓又密。

  唐夫人并不知道兰丝要穿她设计的衣服去伦敦最有名气的剧院试镜,因此她把兰丝打扮得既清纯、又高雅。虽然兰丝身上这件柠檬黄镶白边的印度棉长裙,已经很漂亮了,但和她前面这些女人所穿的衣服比较起来,就嫌不够低胸、紧身了。有的小姐为了表现她们的魅力,礼服里似乎什么也没穿!兰丝看了好不惊吓,强迫自己赶快把眼光移开。那些女演员都特别梳了最流行的发型,将头发作成细卷,堆在头冠上,充份显示出她们的美发师的才艺。兰丝知道,相较之下,自己用黄丝带将棕色的长发整整齐齐扎起来的发式,就显得既寒酸又幼稚了。

  很自然的,兰丝开始怀疑是什么样无知的自信,使她期望自己能被伦敦戏剧圈这个精细而又截然不同的世界所接纳。有几个女演员对她投以好奇仇视的眼光,她们当然会这样!她是何许人也?只不过是个来自渔村的牧师女儿,虽然在家乡,她杰出的容貌曾是圣诞夜歌颂的对象,但她却没有半点艺术方面的练达。小雷曾说她是昏了头,真是一点也不错。

  一个卅出头,四肢松软的男人,正从对面边厢穿过舞台。他和一个女演员讲话,弯向前去倾听她的回答,同时紧张兮兮的把他柔软的黑发掠到他的额头上。过了一会儿,他在那女孩露得过低的背上,亲热的拍一下,向兰丝走过来。

  ‘该来的人都来了。’他说:‘我是助理经理史查理,你是谁?’

  昨天在设想这个计谋时,兰丝决定今天要用假名,这样万一别人把她介绍给秦爱华,而他正好是蓝幽灵时,他便不会把她和他所陷害入狱的那个人,联想在一起。她选择了白兰丝这个名字,因为白兰丝是‘淑女博物馆’月刊长篇连载的小说中的女英雄,她妹妹蜜拉每星期二晚上缝补时,都会讲述这个故事给姐妹们听,娱乐她们。兰丝昨天认为用假名并没有什么困难,但今天在史查理怀疑的灰眼下,她却觉得自己像个傻瓜,又像个冒牌货,张口结巴的不知如何应答才好。不过,她还是鼓足勇气,硬着头皮说道:

  ‘白兰丝。’

  ‘哦!白小姐。亲爱的,我怎么没听说过你。’他简要的说。

  ‘罗约翰要我来的。’据雷先生告诉她,罗约翰是剧院经理,最近得了感冒,现正在萨里州他的乡村别墅里休养。兰丝心想,提出他的名字来作挡箭牌,应该是很安全的。

  史查理嘲讽的扬起他的眉毛。‘我今天早上才接到他的信,他并没有提到你啊!’他的语气挑衅意味颇浓。

  雷先生曾告诉她万一碰到不能预料的反应时,干脆耸耸肩。她照做了,却觉得好不自在。

  ‘说谎的小家伙。’史查理说道:‘没关系,如果你真想上台展露你的才华,我无所谓。你可以最后一个上去试试看。不过可别抱太大希望。因为我们已差不多决定要把这个角色给奚莉莎去演--就是现在在唱歌的那个红发小姐。’

  说完话,他立刻走开。兰丝沿着帘幕边向前走几步,直到她可以看见舞台前方低陷的部份才停住。那个女演员正对着坐在那儿的一群男女唱歌。兰丝发现那些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秦爱华。她的注意力立刻被一个站在那排座位尾端的漂亮女人吸引住了。

  那个女人如芦苇般的苗条、修长,吉卜赛黑的卷发高高挽起,露出尊贵、漂亮的颈部。身上的礼服是淡翠玉色的,沿着她柔美的斜肩,裹着曲线玲珑的身子,一直拖到地板上。她站在一个坐着的男人身后,手肘轻轻的倚在他的肩膀上,修长的双手松松的交握着。即使相隔这么远,兰丝还能看见她手指上闪闪发光的钻戒。

  在那女人前面坐着的男人,有一头金发,那种独特的纯金色,使舞台角落上,有如起一盏烛火般的闪亮。就在这时候,那个女人靠向前,轻吹着那头金发,它仿佛微风轻拂下的裸麦田,掀起一阵涟漪。那男人转过头来,兰丝正好看清楚他的脸,只见他和身后的女人交换一抹含情脉脉的笑意。兰丝这才发现,那就是大卫!她差点大声叫出这个名字来。大卫,大卫,大卫先生,不错,他就是帮她找到莎菲姑婆家的那个人。

  兰丝只觉心头一阵紧缩,仿佛周围掀起一阵轻微的地震,她自己则是震央中心。和初见他时一样,兰丝再度感受到自己内心深处惊人的震撼,不论她自我控制多么的严,她不得不承认自己还是会受到强大的外在魅力所影响。没有人,甚至连她那好脾气的妈妈,聪明、勤奋的爸爸也没告诉过她,一位再坚贞、美好的少女,也可能对一个她并不熟悉的绅士心动,即使这个绅士已表现出他并不值得她的信赖和友谊,她还是有无法抗拒的可能。虽然兰丝明知现在站在他身后的那个漂亮女子,可能是和她同病相怜的牺牲者,但她却不因此而觉得好过些。

  那个红发的小姐唱完歌后,和史查理交换了几句话,便站到防火铁帘旁边,当另一个试镜者上台后,她不耐烦的用脚在地上敲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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