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爱情就像寻找空气。没有它我们无法生存。”
“但是怎样才算知足呢?”这是自从离开纳什以后最让她困扰的问题。“我们如何知道怎样才算知足呢?”
“当我们幸福时,我想。”
摩根娜觉得答案大概是正确的——可是能做到吗?“你是不是认为我们被宠坏了,安娜?”
“宠坏了?在哪方面?”
“期望过高,我想。”她的手向上撩了撩,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姿态。“我们的父母。我的、你的、塞巴斯蒂安的。家里总是充满了深切的爱。支持、理解和尊重。爱的乐趣,还有大度。但是并非每个人都能得到。”
“我不认为知道爱可以很深刻、很真诚、很持久,就意味着被宠坏了。”
“可是,满足于眼前不也就知足了吗?眼前的爱和激情?”看着一只蜜蜂在漏斗花的花梗旁大献殷勤,她皱起了眉头。“我想也许能知足。”
“对某些人可以。至于你知不知足,你可得想清楚哟。”
摩根娜站起身,忿忿地抱怨说:“欺人太甚。我讨厌别人指挥我。”
安娜斯塔西亚和表姐争辩时,笑意在嘴角上凝固了。“我太知道了,亲爱的。就我记忆所及,你一直是按自己的方式行事,只靠人格的力量。”
摩根娜斜眼看了看她。“我觉得你的意思是我过去以大欺小。”
“一点儿没有这个意思。塞巴斯蒂安才专门欺负比他小的。”安娜挖苦她说,“我们不妨说你以前——现在也是——意志坚强。”
气急败坏的摩根娜弯下腰,在一株花头硕大的芍药上使劲吸了一口气。“我想我可以把这话当作恭维。但是意志坚强目前没有用处。”她在窄窄的石子路上走着,石路婉蜒穿过争奇斗艳的花丛和盘根错节的葡萄架。“我一个多星期没见他了,安娜。我的上帝,”她说,“这让我听上去像个哭哭啼啼、优柔寡断的软骨头。”
安娜很快地抱了摩根娜一下。即使这时,她也忍不住笑出了声。“不,不像。听上去好像你是个没有耐心的女人。”
“嗯,我是没有耐心。”她承认说,“虽然我已经准备好,必要的时候回避他,但一直没这个必要。”她向安娜投去一个悔恨的目光。“自尊心被轻轻刺了一下。”
“你给他打过电话吗?”
“没打过。”摩根娜的嘴噘得老高。“开始没打是因为我想最好给两人一点儿时间。后来……”她一直善于自嘲,而现在她正在嘲笑自己。“呃,后来没打是因为他竟然没来撞翻我的门。这可把我气坏了。他给我打过几次电话,往店里或家里。没头没脑地问几个关于巫术的问题,我回答时电话那头光是哼哼卿卿、吞吞吐吐的,然后就挂了。”她把握成拳头的双手猛地塞进裙子兜里。“我几乎听得见小轮子在他的小脑袋里打转。”
“那么说他在工作。照我想象,作家写作时可能十分专注。”
“安娜,”摩根娜耐心地说,“别离正题。你应该为我遗憾,不是替他开脱。”
安娜顺从地收起脸上的讪笑。“我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
“你还是那么心软。”摩根娜亲了亲她的脸颊。“不过我原谅你了。”
她俩继续向前走,一只美丽的黄蝴蝶从她们头上飞过。安娜心不在焉地抬起一只手,那只蝴蝶害羞地舞进她的手里。她停下来,抚摸蝴蝶脆弱的翅膀。“你干嘛不告诉我你打算拿他怎么办,这个让你如此疯狂的只顾自己的作家?”
摩根娜皱着眉,用一个手指在蝴蝶的尾巴上轻轻擦了一下。“我在考虑去爱尔兰呆几个星期。”
安娜怀着最美好的祝愿放了那只蝴蝶,然后转向她的表姐。“祝你旅途愉快,不过我必须提醒你,逃跑只是拖延而已。不解决问题。”
“正因为如此,我才没装行李。”摩根娜叹息一声。“安娜,我离开他以前,他已经相信了那个真实的我。我当时想给他点儿时间,让他接受这一点。”
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安娜想。她伸出一只抚慰的手,绕住了摩根娜的腰。“也许他要多用几天时间。”她小心地说,“也许他根本就无法接受。”
“我知道。”她越过海水,向地平线望去。我们永远不会确切知道地平线以外到底是什么。“安娜,明天清晨之前我们就会成为恋人。这一点我知道。我不知道的是,今晚会让我快乐还是痛苦。”
纳什简直欣喜若狂。在他的记忆中,从来没有哪个故事像现在这个一样,如此迅速又如此清晰地从脑海里顺畅地流出。他通宵达旦熬了一夜写出的电影脚本,已经放到了代理人的桌上。根据以往的纪录,他不担心剧本的出售——在一次愉快的通话中,代理人告诉他此事即将拍板。实际上,他甚至想都没想过出售、拍摄和后期制作的事,这还是第一次。
他全身心地投入到他的故事之中。
他一刻不停地写。凌晨三点半醒来,睁眼就开始敲击键盘。午后匆匆喝咖啡时,故事仍像一群蜜蜂一样在他脑中嗡嗡地飞。饿了他便随手找点儿吃的,眼睛拒绝睁开时才倒下睡觉。他生活在用想象力编织的倾斜的现实之中。
如果他做梦,那梦也是一个个超现实主义的片断。梦中,他自己和摩根娜的性爱形象在他勤奋创造的虚幻世界中翩翩而行。
他会在对她的渴望中醒来,有时甚至难以忍受。然后他会发现,某种力量驱赶着他,继续完成当初使他俩走到一起的那件工作。
有时,在他就要进入疲惫不堪的睡眠前,他觉得能听到摩根娜的声音。
还不是时候。
但他的感觉是,那个时候正在到来。
电话响起的时候,他不理睬。之后,他也懒得分神,回答那个录音电话。如果他觉得需要空气,就抱着电脑去室外。倘若能想出办法,冲澡时他也会把电脑一并带上。
最后,每当一页纸从打印机里送出,他便迫不及待地抓到手里。这儿需要调整一下,他想,然后就在空白处草草记上两笔。那几需要稍加修改,于是他当即完成。当他朗读时,他知道了。他知道,他从未干过如此漂亮的工作。
他也从未如此迅速地干完一项工作。从他坐下来开始写起,只过去了十天。在这十天里,大概他一共只睡过三十到四十小时,但他并无倦意。
他得意洋洋。
收齐打印稿后,他开始寻找信封。他在书籍、笔记本和盘子里翻找,把它们弄得到处都是。
现在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剧本拿给摩根娜。不管用的是什么手段,是她鼓励自己写这个剧本,她也将是这个剧本的第一个读者。
他找到了一个上面带符号、胡涂乱写过的大信封。他把那些纸塞进信封后,朝办公室外走去。幸运的是,在大厅的一面镜子里,他看到了自己的模样。
他的头发直立着,下巴也已经像模像样地有了蓄须的雏形。他好奇地用手摸摸自己的胡须,甚至琢磨着是否以后真地把它留起来。这些还不要紧,问题是他正站在大厅里,手里拿着一个大信封,除了一条红短裤和摩根娜给他的那条银项链外,身上什么都没穿。
总之,用点时间梳洗穿戴方为上策。
三十分钟后,他又匆匆跑下了楼。这一次,他的着装比原来保守,穿上了牛仔裤和一件只是在左侧腋下有一个洞的蓝运动衫。他必须承认,他的卧房、浴室以及房子里的其它各处,即使他自己看了也会大吃一惊。那样子看上去就像一只军容不整的部队驻扎过数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