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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凯森四顾大笑,对于讽刺充耳不闻,很有些自我麻醉的乐观精神。“对了,我在茵茵家还遇 到了你的另一个好朋友楚楚喔,就是有偷窃癖的那 个!”他继而转换话题。

  “茵茵!楚楚!”柏乐怡失声尖叫,“拜托,谁允许 你叫得这样亲热!”

  “她们自己呀,”他满脸无辜,“本来我是叫雷太太 和方小姐的,她们自己说,不要见外了,阿凯,叫我 们茵茵和楚楚吧。我很听话,马上这样叫了。”

  “楚楚跑到雷家去干什么?”她决定暂时不计较,因为一个疑问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咦?你又不知道?”讽笑的眼逼近,眨了一眨,“因为她很苦恼,这回,她没偷别的却偷了一个男人的心。”

  “什么?楚楚在恋爱?”不得了!山中一日,世上千年,她得早早摆脱这家伙的纠缠,回归朋友们团聚的大家庭。

  “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吗?哇!爆炸性新闻耶!”

  “是谁?”她迫切地想知道答案。

  “唔……这个嘛,我答应她们要保密的。”凯森身子一靠,重新躺回棉被中。

  “你不想活命了?”她晃晃浇花壶里的水,打算从他头上淋下去。

  “你威胁我也没有用,本人向来一诺千金。她既然是你的好朋友,不知道自己去问吗?从我一个外人嘴里套出答案,简直玷污了你们的友谊。”不躲不闪,他笑着直视那个危险的浇花壶。

  “哼!”话被他这样堵了回来,柏乐怡也不好再问。浇花壶一丢,她气呼呼地拖地板去。

  “喂,今天暂时把家务活放一放,我们得出去。”

  床上的人边吃早餐边说话。

  “又要到哪里花天酒地?”

  “有个花园宴会,得去应酬一下。放心,只是喝酒聊天,不会让你当众出丑的。”他知道她最怕跳舞。

  “我没有那种场合穿的衣服!”又不是豪门公子,一个牛郎,也学人家参加什么花园宴会。

  “衣服在客厅桌上那个红色的大纸盒里,拆开丝带就能看见,”他早有准备, “这个尺寸,你穿着应该适合。”

  “耶?”柏乐怡没料到他还有这一招,本想抵抗,但女孩子对衣服之类的东西总有着无限好感,何况那个印著名牌标志的大纸盒如此诱人,便狐疑地走过去,蝴蝶结丝带一扯,纱质的轻盈小礼服就呈现在她眼前。

  那是她喜欢的淡紫色,像雨中紫阳花的颜色,因为纱质布料在早春的季节里略显单薄,还体贴地配了件短外套,另有粉白的手套和皮鞋。

  “好漂亮。”她触摸着小礼服,心里叹道。

  “可以到浴室里试试。”凯森在一旁建议,似乎早料到她会喜欢。

  “你浴室的镜子不会是个监视器吧?”她仍然小心提防。

  “嘿嘿!”他被逗乐了,“放心,我没有偷窥癖。不过你的建议很有趣,我可以考虑试装一个。”

  “呸!”将拖把往他的方向一掷,她砰地一声关上浴室大门。

  几分钟后,柏乐伯一手持着头发,一手提着裙子,愁眉苦脸地走出来。

  “怎么?不喜欢?”凯森倒没料到是这种表情,原以为她会像所有爱美的女孩一样,自信地在他面前转个圈。

  “我的头发……”穿着小礼服的人愁得要掉眼泪了,“昨晚洗了没整理好,睡醒后变得乱七八糟,跟这件小礼服一点也不配。”像蓬头垢面的乞丐偷穿了公主的衣服。

  “没关系的,我帮你梳个发髻。”他笑着拉她在镜子前坐定,先轻轻将那蓬乱头发梳顺,再从抽屉里摸出一支银色的簪子,替她仔仔细细盘了个法式发髻。

  “你这手艺……哪学的?”她有些吃惊。温暖的指肚无意间掠过她的耳垂,唤起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心在那一刻有一丝软软的甜,但转念想到他一定也在别的女人头上屉示过如此的功夫,又有些微酸。

  “以前为了讨好大妈和小妈,常帮她们盘头发。”

  凯森用梳子尾尖挑下她额前几缕发丝,使她看来更形妩媚。

  “大妈小妈?”

  “我那个好色的老爸讨了两个老婆。”

  “喔……”感到他的不快,她没有再问下去。回过头瞧瞧镜中那美艳又不显老沉的发髻,微酸的感觉又涌上心头,“你用谁的簪子帮我盘头发?这么漂亮,她不介意吗?”

  “如果我说,这是特意买给你的,信吗?”他浅笑,又取出一条链子,绕到她脖子上,“配这件小礼服刚刚好,不会太华丽,也不会太寒酸。带了粉直来吗?补个淡妆就可以出去见人了。花园宴会顾名思义是在太阳底下开,太妖娆了反倒不好。”

  柏乐怡难以置信地看着镜子中骤然变化的自己,抚抚胸前的项链。那链子跟簪子是一套,白金衬底,珍珠和莱茵石组成的碎花在颈间、发间闪着细微的光泽,虽不算太耀眼,但灵动之中婉约迷人。

  不管这首饰是否真是特意买给她的,看着这个平素大咧咧的男人认真挽着她的发,她只觉得此时自己的心情就像这细碎的光泽,有了一点微小的快乐。

  ——***——

  她从来没有参加过花园宴会,先前怀着好奇,此 刻一见,发现不过是一个有钱人在自家花园里开的Party。许多小姐太太都认识柏乐怡,但全不敢上前与她打 招呼——招呼一打,买卖仿冒首饰的事就等于不打自 招了。她只好独自坐在游泳池边,远远观赏这群上流 社会的男男女女。

  瞧凯森那家伙似乎忘了自己的身份,此刻竟像有钱人家子弟般,见了年长的男人便故作敬仰地喊“世伯”,见了迟暮的女人便甜甜地喊“伯母”,真是笑死人!更滑稽的是,那帮老人家居然也给他面子,纷纷拍拍他的肩,好像真的跟他父亲熟识多年,还把身旁的女儿推给他,难道他们不明白这是送羊入虎口吗?怪不得人家说上流社会最好骗吃骗喝,连凯森这类牛郎也混得进来,可见这一说法万分属实。

  柏乐怡并不知道凯森到此一游的目的,但他不说,她也不问。做人不宜多话,是她这些年来总结出的经验。盯着池水,托着一杯鸡尾酒,她无聊得打呵欠。这户人家的游泳池颇有趣,铺了金色的底砖,阳光一映,便变成橘色,像夕阳融在水里,比起一般的蓝色池子更能挑逗眼线。

  “倦了?”凯森看她捂着嘴,似乎摘到她在打呵欠。浅笑着走过来,坐到她边旁椅子的扶手上,伸出— 只胳膊绕着她的肩。

  “你快过去吧。”柏乐怡扭扭身子,摆脱那只令她尴尬的胳膊,因为一园子的人都在朝这边瞧、有的已经开始低声议论, 可能是在探讨她与这个牛郎之间的关系。

  “我再去应酬两句就可以走了。这家的主人……今天过生日,他以前帮过我,所以……”

  “你的事与我无关。”她语气冷冷地打断他的解释。

  “要不要吃些点心?”他转身离开,又忽然回头一问:“我帮你取些过来。”

  “我还年轻,不想这么早就变肥猪,”她蹬他,这家伙,大庭广众的,干吗搞得这么亲密?

  他耸耸肩,笑容变得有些涩了。不一会儿混入人群,但目光仍时不时朝她这边瞥一下。

  仍然没有人敢上前跟她打招呼,尽管这时她发现 已经有许多名门闺秀跃跃欲试。她安静地坐着独饮, 看看这些人的好奇心到底能压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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