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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再等下去,他望望手腕--居然忘了戴表,说不定主人已购完物准备回家,他得尽快行动才行。

  于是曾曼拿出遇到失火时的功力,一鼓作气将狗食扔了过去!

  哈!感谢高中时勤练投篮技术,当狼犬发现曾曼忽然跃出来而打算大吠特吠

  之时,那狗食竟然正中其中一只的嘴里,另一只闻到可口味道立刻扑上去啃咬。

  也感谢轻松的研究工作让他有时间研究狼犬的美食,所以不到一会儿工夫,两只青面獠牙可怕非常的恶犬,都像病猫倒下来。

  如果侦探的话,可能街上去与之决一死战,这就是神采与侦探不同之处。

  他还准备了解药,等他搜集完有关证据后,再唤起这两只大笨狗(刚才他还叫它们恶犬,现在叫它们笨狗,未免太现实了。)但不是由于他悲天悯狗之心大起,而是不能让主人回来后发现狗儿被动了手脚。

  有时候一股作气比枯坐冥想具有成效,事实有时并无想象来得可怕,没想到一个动作下去就轻易制服它们,真浪费了躲在树后发抖的两小时光阴。好了,可能致命的威胁物一旦破除后,剩下的对曾曼而言都是轻而易举的小事。

  他用铁丝轻松打开铁栏上有他手腕粗的重锁,轻悄悄穿过花园羊肠小道来到门口。过程还把走过的土质弄松,避免留下痕迹。

  他估计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完成工作,而一小时能做什么事呢?又以曾曼之慢吞吞的动作能做什么事?其实他只想在她卧房里装个摄影机而已。

  大神探认为,即使偷到罪犯家搜集证物,也要有十分把握才行,也就是每一次行动必须有所收获。像一般笨侦探只会盲目行动,所以经常徒劳无功还不打紧,往往又事迹败露惹出轩然大波,不但未使案情简翠,反而越弄越不可开交。

  这也是为什么侦探小说可以一写就是厚厚一大本的手法之一,原本很简单的事件,可以经侦探复杂头脑加入后,导致案情越描越黑。

  他认为,嫌犯是个女人,女人的秘密往往藏在卧房里,只要他能看到她一晚上做了什么事,很容易知道她会把重要文件或物品放在哪里,即使不能,从她行为中也可从罪犯数据库里查出可能隐藏的地点,因为女人只有独处时才会现出原形,这样再次行动时就不会徒劳而返。

  这一想,让曾曼呆在原地又过了半小时,他急忙回复过来,用电磁扫描仪先解除屋内警报,然后非常熟练地打开门锁,迅速钻人屋内。

  他没有时间观察房内布置,只觉得地方相当宽敞,凭着大神探直觉地爬上二楼,曾开错一间书房,然后顺利进入主人卧房。

  满室刺鼻芳香害得大神探差点打了个大喷嚏,他捏住鼻子,从袋子里取出小型手电筒。主人卧房是典型贵族套房,一张圆形大床摆在正中,地上铺着毛茸茸极为舒适的印花地毯,贴壁的古典大橱看起来稳重端庄,白纱飘逸的绣花窗帘更添维多利亚时代古典浪漫气氛,属于非常女人化的房间。

  他很快巡视环境,决定用古老方法把隐藏摄影机嵌入琉璃吊灯内,于是他轻悄搬来一张骨董单椅,站上去把它装好……

  就在这时候:他大功完成正准备下来之时,忽然响起可怕的尖叫声,把曾曼吓得连同椅子-起滚落在地毯亡。

  ◎◎◎

  丁蔷猛然捂住陈榆的大嘴,露出奇大惊恐的眼睛。

  她们一起来到李芝梅的住宅,丁蔷坚持的。她是个急性子,如果不能立刻看到现场,她可能整夜不能入眠,而到了次日要看现场之时,就变成精神不振了。

  丁蔷开着她的老爷破车,载着陈榆直接拜访李家。沿路上陈榆沉默不语,丁蔷只好单刀直入,和她做一问一答的侦探必要功课。

  「小梅怎么死的?」

  「被毒死。」

  「死状很惨吧?」

  「全身软绵绵瘫在地上,晚饭搁在桌上,只吃一口就死了。」

  「她在李家做什么?」

  「闲逛吧!」

  闲逛?可是现代新兴的行业?有钱人爱花钱的把戏……

  「她和李芝梅是什么关系?」

  「无所不谈的闺中密友,除了我之外,就是她了。」

  「在场的有谁呢?当时李芝梅人在哪里?可能谋财害命?或是见色起意?」

  陈榆面孔有些为难。

  「还是由芝梅告诉妳吧!免得她嫌我多事……」

  可见陈榆相当在乎李芝梅的感觉,或者说怕自己多嘴而惹祸上身,胖子通常怕麻烦,载她过来已算是非常麻烦的事,而丁蔷;此大侦探又必须有陈榆引见才行。

  然后到了李家,她们才下车,便看到两只狗瘫在两旁的惨状,接着陈榆失去控制似叫出来……

  「妳想惊动全世界的人吗?」丁蔷低声叫到。

  她们急忙望向屋内,所幸唯一有点重听的老园丁没被吵醒。

  放开手,陈榆眼泪一涌而出,丁蔷飞快将她拉到围墙边蹲下。

  「芝梅……」陈榆苍白着脸拚命想探出头。

  「放心,她出门去了,车库是空的,可能是小偷……」

  「也可能是……」

  「凶手。」丁蔷替她说完,因为她全身抖得不象话。

  「我早和她说过,身边有这么多钱,一定会遭人觊觎的……」泪水悬在肥肉细缝里,她无助地望着自封大侦探的女人。

  「现在怎么办?」

  丁蔷猛然振作精神,看到无助的人就是她赴汤蹈火的时刻,于是她压低陈榆的肩膀自己小心站起身。

  可是陈榆却拉住她的手,战栗传到她胸膛。

  「妳想干什么?」

  「妳在这里等着,我先进去瞧瞧。」

  「不行!」陈榆吓出-道痉挛。「太危险了……留我独自一人也太危险了,万-出了状况,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状况?丁蔷忘了告诉她,她是搏击段位高手。

  「不然妳先回去好了,明天我再打电话给妳……」

  「不行……万一我接不到妳的电话……」说到这里,她的痉挛现象更严重。

  「妳只有两条路选择,一回去,二留下,我想不出其它方法。」丁蔷生气了,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胖子身上。

  忽然陈榆用力握住她的手,热汗从她胖脸上落下。

  「在妳去之前一定要答应我一件事!」她坚定地说。

  威胁?她忘了告诉她侦探绝不受别人威胁的。不过迫于眉睫,她没有说出来。

  「妳一定要保护芝梅……我正武聘请妳成为李芝梅的保镖,我的私家侦探。」说完,她立刻在皮包里摸索,丁蔷看到她取出一本支票簿,她草草在上面写了几个数字。

  「除暴安良是大侦探分内的工作,其实妳不必……」当丁蔷看到她亮出的支票数字,讶然止声,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芝梅是我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

  丁蔷立刻收下支票,她想:有这张支票,她也可以变成她最要好的朋友。

  第二章

  目送陈榆淌泪离去,这一搅和八成浪费了二十分钟,丁蔷迅速跃墙过去(后来才知道铁门大锁早被打开,不说也知道,又是大侦探犯下极不可原谅的错误。)她轻盈飞步至大门口,大门虚掩着,可见是凶手正大光明从前厅进去。

  他还在里头?她快速检查四周环境一遍,大宅出口只有两处,她从前门进来,并没发现有不明物体(凶手可能会轻功),后面被牢牢锁上,也无被破坏的痕迹,当然凶手也可能和她一样从围墙翻出,但此乃假设之一,更有可能他躲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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