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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正想回去,从公园通往马路的出入口走进了一对年轻男女,两人手牵著手,一路有说有笑,姿态亲密。

  他对年轻男子有印象,六月的时候,央樨在补习班的洗手间因为打蟑螂扭到脚,那天晚上,就是他来接她回去,也因为她脚痛无法踩油门与煞车,连续好几天都是由他接送上下班。

  女生虽然戴著渔夫帽,但是,那露出的半张脸已经足以让楼辔刚认出她是谁,是那个昨天在他家门口反覆说著喜欢他的沈央樨。

  两人经过他面前,四目交投的瞬间,央樨却像不认识他似的,视线直接穿越他,落在美丽街尾。

  远远的,还可以听到他们玩闹的声音。

  「袁希珩,你背我啦,这双鞋子好小喔,我的脚快痛死了。」

  「谁叫你爱漂亮。」

  「不是我爱漂亮,这根本不是我的鞋子啊,小上半号呢。」

  就这样,两人一路嘻嘻哈哈的走了。

  看著那个叫袁希珩的人背著央樨的背影,楼辔刚突然觉得自己很笨,居然会去相信一个从开始对他就不是出於真心的人……

  第十章

  对一般人来说,进入十月的菁英补习班跟过去几个月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对於唯二知道内情的人,要他们置身在无法跟人讨论的诡谲氛围中,可是相当痛苦的。

  央樨是既生气又心冷,她解释,他不听,还说了那么过分的话。

  这几天只要想起楼辔刚那轻蔑的眼神,指责她随便的语气,她就觉得自己好笨--她不后悔自己喜欢上他,但后悔那天晚上的意乱情迷,才让他因此看轻她。

  两情相悦时,那会是甜蜜的回忆,一旦出现裂痕,立刻变成最强烈的攻击靶,很伤人、很不留情。

  面对他的口不择言,她没有反驳的立足点。

  因为他们的交往顺序的确跟别人颠倒,尤其,他听到了她与黄心莹在化妆间的对话,无论听了多少,她的爱对他来说,都不再值得一哂。

  经过几天的调适,央樨已经好了一些,至少在表面上没事。

  一样准时上课,交考卷,改考卷、编辑讲义,替学生解答问题。哭哭啼啼不是她的风格,从以前开始就不是。

  深吸一口气,她拿了杯子前往茶水间,依然带著喜欢的玫瑰茶叶。

  小小的茶水间里,有著淡淡的玫瑰香。

  这个时间她没课,可以在这里多休息一会。

  有人推门而入,她抬头一看,是黄心莹。自从那天过后,心莹就一直很歉疚的样子,她觉得都是自己话多才会惹出这些事,但她并没有怪她的意思,因为她说的是事实。

  「你没事吧?」

  央樨撑起一抹笑,做了一个「你看我像有事吗」的表情。

  「如果真的不行,你不要死撑喔,哭出来也没关系。」

  「在这种地方哭,只会让自己看起来更愚蠢、更没用而已。」她漂亮的眼中掠过一抹倔强的神色,「又不是没有失恋过,有什么好哭的!」

  「哎,央樨……」

  「我没事。」

  黄心莹看著她,继而叹了一口气,「真不懂你们两个,只要是真的相爱,就算过程有点小瑕疵又怎么样呢,要找到喜欢的人是件很困难的事情,我是不清楚你们那天后来吵了什么,但是无论怎么说,刚开始总是你不对,去跟他道个歉嘛。」

  「他……不相信我。」央樨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自然,「而且,也说了一些让我无法原谅的话。」

  「他……」

  「就算十年后我再想起那些话,还是会觉得难堪。」

  在那之前,央樨从来没想到语言可以有这样大的杀伤力,但现在她愿意承认,言语是伤人的最佳利器。肉身上的伤会结痂也会愈合,但心口上的却不会,只要想起来,就像是一道新伤。

  「我以前都以为情歌只是在无病呻吟,现在才知道那都是真的,即使是再相爱的人,都会互相伤害,即使再爱,也会无法原谅对方做过的事情、说过的话。」

  「央樨……」

  央樨对著她轻摇了下头,示意她不要再说下去。

  黄心莹却好似没看到一样,「再说一下就好,不管你有没有注意到,他这几天都是最早来,最晚走,小真说他连昨天星期天都过来,我觉得他是把力气发泄在工作上,有爱才有气,你不要因为赌气把幸福给赌掉了。」

  她拍拍她,再度留下央樨一个人。

  爱与恨也许真的是一体两面的事情吧,还是爱,然后也恨。

  只能庆幸自己不是小孩子,她不会因为这种事情失态,不会因为这种事情丢脸,而且……而且她要当妈妈了,要注重胎教。

  她才不要生气,她想生下一个脾气温和的小宝宝。

  她希望是女孩子,嗯,是女孩子就好了,脾气最好像央柰那样,虽然有点脱线,但是很好带,很好哄骗。

  真奇怪,原来母爱可以凌驾在爱情之上。

  央樨很明白,她之所以到现在仍然表现平稳,是因为知道自己有孩子的辟系,而且不可思议的是,她已经把大量的心思转移到肚子里还感觉不出大小的小人儿身上。前几天她跟央柰去逛百货公司时,对新上架的美丽秋装兴趣缺缺,反而对婴儿用品产生极大的兴趣。

  单衣、保暖袜,还有预防宝宝抓伤自己的棉手套,东看西看,每一样都觉得好可爱……

  嘎--

  有人推开门,她原以为又是黄心莹,抬头一看,只觉得有点好笑,这……算不算冤家路窄,居然是楼辔刚。

  交往的时候,除非其中一人故意,否则他们不可能刚好在菁英大楼的某个地方「巧遇」。但大吵过后不到一个星期,他们已经在电梯、茶水间,乃至於建档室偶遇了三次之多。

  而且每次都是她在里面,他推门而入。

  这次他的反应就跟过去三次一样--没看到她,迳自做自己原本就想做的事情。

  央樨表面无所谓,但内心,还是不由自主的抽痛了。

  捧起杯子,她将脸隐藏在热气中。

  哗啦啦啦的,楼辔刚正在倒热水。

  茶水间弥漫著咸麦片的味道。

  她知道他会在中餐与晚餐中间喝麦片垫肚子,这是他读书时候留下的习惯。

  应该是海鲜口味吧……恶……她皱起眉,这是海鲜……天哪!她的玫瑰花茶味道已经被掩盖过去了……

  一阵酸意涌上,她捂住鼻子。

  那个牌子是怎么说的……虾子、海带、综合的海洋口味……

  天哪,想吐……

  央樨拚命忍耐著,楼辔刚一走,她立刻将杯子一放,就在洗手台吐了起来。

  刚刚喝下去的玫瑰茶吐完了,仍继续干呕。

  不久,她打开茶水间的窗户,想呼吸一点新鲜空气,但不知道怎么,就是一直闻到海鲜麦片的味道。

  原来……这就是害喜的感觉。

  一阵头昏,手不小心挥碰到刚才放在桌缘的玻璃杯,匡啷一声之后,发出了玻璃杯摔地碎裂的声音。

  央樨靠著墙壁,闭上眼睛身子缓缓的滑了下去。

  嘎的一声,居然又有人开门进来了。

  谁啊?

  她只听到有个声音大叫,「叫救护车!」

  将她从地上抱起的那个人,有著她很熟悉的烟草与古龙水味道。

  她想开口说话,但是她真的很难受,没有力气睁开眼,在晕眩来袭中,她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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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樨进了急诊室。

  楼辔刚看到医护人员推著仪器进入暂置她的隔廉内,很快的廉子再度拉起,只听到医护人员夹杂著专业术语在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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