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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不是姓汤?”

  星宇陪同妻小逛街,却被一中年、但姿色尚且不差的妇人给拦阻。

  他还来不及承认,谷母又更进一步确认:“汤星宇?”

  一句汤星宇,喊出了斑驳的记忆;“您是冠侯的妈妈,谷妈妈俞小姐!”他一句话中竟出现两个称呼,不知情的人也会莫名其妙。

  谷母笑乐了!这好小子,记忆不差嘛,都三年不曾见面了,他仍清楚记得,太好了!

  “对了,旁边这位是……”为免说错话引起尴尬,她还是小心地将疑问交由他自己回答。

  星宇这才开始介始,“我太太采丽,女儿纶纶。”

  “喔,你好,我也自我介绍,我是星宇他直属学弟的妈妈,夫家姓俞。以前我经常要冠侯的朋友喊我俞小姐,小姐谷妈妈俞小姐拜托的,他怎敢不收?只要不是红包送礼的事,他定全力以赴,以报当年老上学弟家吃便饭之恩。

  “您尽管说,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内,一定帮您办妥。”

  “那好,我的事很简单……”

  就这样,谷母一五一十将事情的始末全给说清楚。

  星宇也爽快,一口便答应谷妈妈俞小姐所托付之事。

  星宇的出现,也是冠侯人生的一大转折点。因为学长的鼓励,冠侯才能重新站起来,并在顺境之中完成警职学业,而现在也分发在学长驻守分局当干员。

  六年了,他仍记取教训,不再接近异性,也不准她们进到他的内心。

  他也曾另寻出路,想学人当同志……

  他以为这么一来,他便可以完完全全解脱,但他想得太单纯了,完全没有考虑过自己适不适合当GAY。

  当他兴匆匆一头栽入,那人的手,恣情在他臀后爱抚,甚至变态地以壮硕阳刚抵触在他的后庭,那猥亵超乎他想像地下流。

  他以为自己只是单纯拒女成癖,只要接近同性,情况会好多了,谁知,愉快的PUB聚会,却在作恶的情况下,连滚带爬狼狈逃离现场。

  然后他发誓不再折腾自己,因为那景象也够变态的了,他自认是正常人,无法消受那种感情方式。

  也在这种坚守的信念下,衍生出另一种不可解释的隐疾——只要女性与他有肌肤上的碰触,他身体便会浮现数以难计的红色斑点。

  他为此看过医生,可是无论是中西医都无法合理解释他的病因。开药方吃了,顶多可让病症消褪,但下次再碰上,相同情形,仍是百“疹”齐放,身上肌肤无一幸免,只除了那一张俊脸外。

  就在他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星宇介绍他去见一名心理医生,也终于有人给了他最中肯又合理的解释——

  “这不是病,但也算病,只是它不是生理的病,而是心理的病。要它痊愈,只能靠你自己了。”

  这名医生也是在耐心倾听完他的病情,再从他的诊治遭遇中寻出蛛丝马迹,推断出他发病的原因,才做了这样大胆的结论。

  由于心理医生的推断有根有据,即使冠侯有心逃避事实,也无所遁形了。

  离开医院后,他也不再为这样的病状所困扰。心病自需心药医,既然病因在于他的心理因素,那也唯有他自己才能解套。

  慢慢地,他发现他对某些特定的女性会产生排斥效应,故他也竭力去避免和她们接触。

  而眼前这位,恰巧符合他的大忌!

  第二章

  “你知道吗?连警局也不愿收留你,可见你有多糟糕。”

  就算侮辱她、轻蔑她,也要摆脱她才行!这是他今天最主要的工作。

  冬苇好似事不关己似的,不但不生气,还像聆听他唱歌般的一脸投入,全然不当他的重话与恶劣态度为一回事。

  “他们不留我,你可以呀!”

  嘎?她说的是什么话?他就是不想留她,才会这么积极地想将她往外推!可她竟敢寡廉鲜耻地要求他收留?

  她当他是慈善家,专收留来路不明的阿猫阿狗的啊?还是,她根本是有计划地想在他身上搭些好康的?

  姑且不论这些,他只知道,他不能有妇人之仁,否则他的下场会很凄惨。

  “你别会错意,只是我家没多余的房间可留人。”

  骗人,他的寓所有七十六点三七坪,三房两厅三卫浴,里头可舒服了!全套的先锋音响、金格人体工学名床,还有一间藏书千册的书房,他还敢说没有多余的房间!他的良心是被狗啃噬了,还是今世的他根本是冷血无情、铁石心肠?

  你不担心我露宿街头挨饿受冻,或是你不怕我一人流

  落在外,遭人侵害?这里的治安如何,你该最清楚了。入了夜,飙车族、游民一大难,我一个弱女子在街上游荡是很危险的,万一有人问起我为何在外徘徊不肯回去时,若是告诉他们,是某分局警员将我抛弃在这,你想,你会有什么后果?

  以柔性言语恐吓于他,她可大胆了!难道她就不怕言辞威胁公职人员,她的罪可不轻?

  但话又说回来,她说得也没错,于情于理,他是该助她度过眼前的难关。

  只是,她是他的大忌!他能睁只眼、闭只眼,把她当隐形人看待吗?又能一视同仁当收留个朋友般阿莎力吗?

  这样的结果似乎机会渺茫,没得商量。

  况且,没得住,她可以求援警察局,不敢夜宿街头,她可以去找人民保母,等天亮才走,他想还没有一间警局敢拒绝她的。

  是以,他极力摆脱地说道:“这个世界,唯一能帮人解决困难的只有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的警察局。没得住,找警察帮忙,他们会义不容辞帮你解决的。”

  冠侯将责任迳往其它警局推,浑然忘了他也是成员之一。

  冬苇抓着他的语病反驳:“但这个世界上,也有不负责任的警察呀。”

  “你放心,只要你点得出名来,我定叫他吃不完兜着走!非但要他没官做,还得吃牢饭去!”冠侯说得慷慨激昂,气势磅礴得很。

  这话可是他自个说的,她可没逼他。

  “那个人就叫谷冠侯。”

  “这么巧,他也姓谷——你在说我?”

  “不是说,是点名。是你要我点出那恶劣警察的姓名,好让他吃不完兜着走的。”冬苇并非存心看他出馍,只是他话说得太快,浑然忘了自己已完全符合他自己口中恶警员的形象。

  摊开双手,他投降了。但他的让步,并不代表他已接受了她。

  “行了,算我投降了!不过咱们得先说好,只住一晚,明天我上班前,你得滚蛋。”

  冬苇只是不发一语地以灵黠的目光望着他,心忖道,反正时间充裕,可以赖着一晚,就不愁戏唱不下去了。

  ***

  一个人可以把家里弄得这么乱、空气污染得这么厉害,还真不简单。

  大门一开,一阵霉味扑鼻呛人,幸亏他早上上班前已把四周窗户和落地窗全打开来,好让空气对流,否则现在进门的人,说不定已晕倒在大门玄关处。

  他以为她会像他老妈一样破口大骂,要不也碎碎念一番,如果她太碎碎念,或许他还有理由再赶她一回,但出乎意料的,她安静得很。

  冬苇跨过一堆脏衣服所造成的小山丘,再闪过一只玻璃杯,在他家行进,还真是障碍重重。

  反观他,也许是习惯了,而障碍物也搁久了,只见他看也没看一眼,长脚一跨,很准确地闪过自己所制造的垃圾衣山及随手乱扔的垃圾。

  “找个地方坐下来,我不喜欢有人站在我面前太久。”冠候语气很差,脸也很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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