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笨,我妈那人居心叵测,你还傻呼呼地配合她——”
停!他妈姓啥叫啥,她都不知道,他做什么将她两人凑合成双,一并攻击?还有,她下来帮他,又关他妈妈什么事了?
“等等,等等,谁是你妈?我见过她吗?”
她纯净的眼神让冠侯想再扯下去一堆牵拖的话,一个字也接不上口。单纯又诚实的眼神,足以取信于他,让他相信冬苇并没有骗他,当然这也包括,他那对他从不安好心眼的妈也没设下圈套来设计他。
不对,既然她两人不是同伙,那她又是来干嘛的?动机何在呢?
“若你不是我妈设计来耍我的,那你到底是谁?真的是意外坠楼,而又那么不小心地别人面前不摔,偏就摔在我面前,且还摔丢了记忆?还非得我收留你,然后才有今天的针锋相对、辩言不休?”
莫怪他是吃警察这行饭的,说话口吻宛若问口供般的咄咄逼人,丝毫不给她机会反驳。若是一般人,恐怕早吓得全盘托出了,偏偏她不是凡人,胆子也够大,所以吓不倒她。
“重申一次,我和你妈不熟,不只不熟,还很陌生,压根没见过面,所以少在我和她之间作文章,也请别怀疑我和她之间有暧昧,甚或是有利益挂勾;第二,也请你稍用脑袋想想,我若真的想制造意外相逢的话,何苦拿自个的性命开玩笑?这栋楼有二十三层楼,很高耶,当真摔下来,是会死人的哩!我又没练什么金刚不死之身,我脑子有问题才做这种荒唐的事;第三,话说马有失蹄,何况是记忆装在脑袋里,摔一摔不会忘吗?没知识也要有常识,没常识也要常看电视呀。”
很臭屁哦!谁教他笨得要死,敢对她大小声的,还污辱她的人格。
即使她摔得不够恰当、不够美、也太巧合了些,但她本来的
着落点是在他的住家大门前,并打算与他来个再一次回眸,好相生缘分,而不是摔个狗吃屎,来个紧急迫降呀。
说来说去,全怪小花精们惹祸,平日叫她们充实知识也不学,现在派上用场才恨不听她的话。
重力加速度该花多少时间也不会换算,害得她失误连连,维持多年的优雅形象在刹那间全给破坏殆尽了。
这不打紧,更要命的失误是,还为此招来他的欺凌、唾弃攻击,怀疑她是黄鼠狼给鸡拜年!真是好心还给雷劈,够冤枉的。
听完她气势磅礴、义正辞严的一番话后,冠侯不得不佩服她的擅于伪装,原来她还是有脾气的,而不是他以为的那般柔顺可欺。
话又说回来,毕竟她也是凡夫俗女,伪得了一时,装不了一辈子的。
打趣调侃她:“一直以来,我还以为你根本是个木头,没七情六欲、没情绪,没想到,你竟然也会发飙。”
飙?何止!她还会动手……呃,还是保持形象好了。
“我是修养好,可这并不代表我是闷葫芦、没情绪。”
好一句修养好!可惜她命运坎坷,很不幸遇上的是火爆浪子的他,不过,今天他的心情还算可以,所以不介意陪她瞎扯。
“我肚子饿了,想出去吃饭,你去不去?”
邀人家一起去吃饭,口气还这么差,谁理你呀!
“不了,你自己去吧,我不和开口说请客却看不见半点诚意的人出去吃饭。那种饭太硬,我吃不下,谢了。”嘴巴说着话,手边的动作还是没有停。
冠侯拉张长背椅过来,并在她面前坐下来:“你还没打算结束我们之间的争战吗?”
她才没那种闲工夫陪他玩无聊把戏哩!
“没有开始,便没有结束。如果你太闲,或许我可以建议你,下班时间就去泡泡妞,别老待在家里,把精神全耗费在无血无泪又没感情的电视机上。找个女伴,不但可以陪你闹,还可以解闷,那不是好过现在的精力无处发泄吗?”
她骂人还真不带脏字,伤人也不见刺,只是她是不是在暗示他什么?要他下班后找妞,他现在不就符合她的说法了?
冠侯也不忘反将她一军,暗示冬苇:“我现在就在泡了,又何必花时间再找?”
现在就在泡?这里只有他和她两人,莫非那妞指的是……
霎时一抹嫣红袭上她的面容,暧昧气息氤氩……
“你别‘消想’我,我……你泡不得的。”
这话可教他好奇了,他是不曾猜想她,只是愈是不能征服的荆棘山,愈能激励人的野心欲望,这道理人尽皆知,纵使他相当程度地唾弃她,犹对她口中的“泡不得”感兴趣。
“你结婚了?有丈夫小孩?”
去,乱没点的!凭她这等身价,怎会七早八早被人拐去结婚?她自由得很,而且还很喜欢单身贵族的生活。她还想多玩几百年,甚至是几千年,等玩腻了、想开了,或许她会慎重考虑一下再做决定。
“你说,我看起来像已婚,而且还生过小孩的女人吗?再请问,你可曾见过生过小孩的人,像我这么清纯可人的?”
她看起来是不像,只是有些人从外表看是不准的,尤其他又是那种不仅不会看人,还总是遇人不淑的倒婚鬼。唉,现在他也看开了,女人与他八字不合,既然他命中注定逢女便有煞,不如看破,哪天出家做和尚算了,礼佛吃斋总比遭女祸来得好。
“不管你像不像,总之——我们都得去吃饭了。”
供给他这身大块头一日所需的热能,已非三餐米粮可打发,为了控制体重,他已刻意减少食量,也因此没本钱再缩减任何一顿,是以他一餐也饿不得。方才和她蘑菇了一阵,也消耗掉他不少的体力。不行,他不能再陪她傻下去了,否则待会他准会饿得两眼昏花。
冬苇在洞悉他的心思之后,也实在不忍折腾他的胃,是以不再坚持己见,同意和他一块出门用餐。
现在已晚上九点,一般的餐厅已接近打烊时间,他们只好选择小吃店打发已饿扁的肚子。
***
坐定后,他一脸嫌恶表情,轻声对她说:“说真的,我一向就讨厌这种地方。”
言下之意,他是高贵人种,不屑上这么简陋的路边摊。
“这里有什么不好?便宜又好吃,而且还现点现做,很新鲜的,只差……”
“不卫生。”
是呀,只差不卫生,但对她这种肠胃甲等的人而言,吃坏肚子,顶多拉拉肚子、体内做一番大整顿罢了,既符合健康要素,也响应体内环保,泻完后仍是好人一个,明天还是可以活蹦乱跳、生龙活虎的,不错呀!
瞧他这么大块头,还怕没体力去应付上吐下泻吗?她这么瘦弱都顶得住了,他还担心什么?
“放心,万一你不行,还有我在,看是要送医还是回家休息,我负责到底。”
呸呸呸,还没动着便说送医,她真是不留口德!
菜一盘盘上,味道不错,不知不觉中就多吃了它几口。
可才吃完,离开没十分钟,竟真应验了她的话,也灵验了自己的预感……
有几次,他在错过正餐时间,曾在外边的小吃店打过野食,每每下场总是以拉得人虚腿软来收场,是以他总是相当小心避免别再犯。
唉!他会有今日,还真怨不得别人,是自己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路边小吃卫生条件差,而他又是那种胃肠超弱的,两差凑在一块,不拉得他半死,难以罢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