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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页

 

  当他在偏厅等待工人领他到三楼时,他是站着的,双手反扣在背后,悠然自得。

  他不再谦恭,不再似个小人物。

  他已不再是自己,他已是他。

  勇气就由此而来。他已是个男人。

  工人把他带到小姐跟前,这次小姐是站着迎接他。小姐穿粉红色绢面旗袍,没有印花,领子与手袖的捆边则是深红色,她的襟上,照样插着玫瑰,今天是三朵,血一般地红。

  他走到小姐跟前才释放出一个微笑,而且那微笑持久。

  小姐看着,不知怎地,就面红了。

  他看见她脸上的暗红,他有种成功感,知道自己做得对。

  “小姐。”他朝她点头。

  小姐吸了一口气,对他说:“今天,”她再吸一口气。“轮到我向你讲解。”她笑。

  志成皱眉,流露着疑惑的神情。

  小姐走到唱机旁:“告诉你,我喜欢的音乐。”她放下了唱针。

  志成恍然大悟,这表情,彷如那个他上了身。

  唱片转出小喇叭的旋律,后来又来了伸缩喇叭、色士风和其它木管乐器。

  小姐说:“Duke Ellington哩,由二十年代一直称霸爵士乐坛,现在我们正走向六十年代,他在爵士乐的世界中,地位仍然超然。”

  志成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不会再像个小学生,而只会用情深的眼神,诱惑地望着她。

  小姐有点不自然,她笑了笑,说下去:“Duke Ellington,著名的是他作为乐队领班的身分,他总能巧妙地制造出如刺绣品那样调和的音乐。”

  志成忽然勾出一个微笑,小姐看得瞪着眼,但仍然镇定,继续说:“只要你曾听过他的一些作品,就会一直喜爱他。”

  志成的笑容更加迷人,他已站得与她接近身贴身。

  小姐不知怎算好,她垂下眼,又抬起来,唱片转出如夜里猫咪叫那般的缠绵喇叭声。她找着该说的话:“这是《Mood Indigo》,他其中一首最著名的作品。”

  就这样,灵感到。志成一手抱着她的腰,一手拖着她的手,带她旋转起舞。

  冷不防他有此举动,她的脸又涨红。抬眼偷看他,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

  她觉得自己的心正狂跳。很可怕很可怕。

  他抱着她轻轻转了一圈,温柔地,曼妙地,情深地。他感受到她纤巧柔软的身体,近距离才领会到的香气,他知道什么是感动。她垂下的脸上,眉毛是那么纤细,像是刺绣在她脸上般巧夺天工。

  这一刻,他抱着的是全世界。

  然后,他也合上眼,他把脸微微仰起,一生人,只生存这一刻,也足愿。

  他爱上了她。

  无人言语,只有那如猫叫的奇异音乐。

  这首歌很短,当一首轻快的歌响起来时,她便挣扎走开,腆地笑了笑,“快歌。”她呢喃,不自然地拨弄秀发。

  她抬眼,看见他那双剑眉星目中,有一千种信号。

  忽然,房间外有工人的声音:“小姐,太太回来了。”

  她这才惊魂稍定,她对志成笑了笑,说:“我送你下去。” 她擦过他身边,冷不防全身就如触电,只好停步下来,回头望向他。

  本来,她想问:“你究竟是谁呢?”

  是谁,叫她有那陌生的悸动?

  呼——

  但说出来,是这一句:“我们又没有量身了。”

  然后,匆匆回头,急步向前走。

  志成跟着她。他俩一直往下走,没有说话。在地下的大厅中,志成看见一个高贵的中年妇人和年约三十岁的胖胖男人,那男人穿着名贵的西服,架眼镜,笑容灿烂地迎向小姐。

  “小玫。”高贵的妇人是小玫的母亲,大宅的蓝太太,“高先生来与你喝下午茶。”

  小姐笑了笑,蓝太太则朝志成望去,于是小姐说:“是裁缝师傅。” 她这样说。

  接着,小姐坐在大沙发,是工人把志成领走。小姐没向他望一眼。

  志成不得不如梦初醒。对,他始终是裁缝师傅,她始终是小姐。

  房车把他送下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曾经抱过她又牵过她。在这一刻,他的心才知道乱。

  无论如何,也是开始了。

  小姐心不在焉地与高先生喝下午茶,她听见母亲说,星期六她们一家人会与高先生到郊外看跑马。

  她应了一声,继续心不在焉。

  她也是开始了。

  她的病症是这样的,她伏在三楼的唱机旁,冒着汗,任由太阳曝晒也不坐起来,重复又重复,播着同一首《Mood Indigo》。

  汗湿透她的背,浅色旗袍贴着她的身体,性感无双。

  她崇拜浪漫酷爱浪漫,她知道最浪漫是跟他私奔。

  私奔。

  可是,他是一个裁缝!

  她的表情变了,有那愤恨。

  变得完全不可能。

  太阳照样曝晒下去,连胸膛也渗汗了。

  插着的是一种血红色的玫瑰,名字就叫做Love。

  轰轰烈烈,激荡神驰,所向披靡。

  那叫做爱情。

  她觉得她快要死了。

  “噢哗……救救我。”她低声地叫着,太阳把她的鼻子晒红了。

  她满脑子都是这个男人,爱情的玫瑰盛开得很香艳。

  与那位高先生看过跑马后,小姐的心更是想念着那个人,他英俊、浪漫、性感,而且,叫她意外。

  她想他,她想要他。

  马匹与自己有什么关系?拉头马有多兴奋?统统都不过尔尔。高先生很开心又很紧张,母亲说,他有一个马场,她知道,她将要嫁给他。

  小姐并不抗拒嫁给高先生那种男人,他保障了她的生活无忧,这种婚姻,是合衬的。然而,她也想要爱情。爱情爱情爱情,由一个英俊的裁缝手中,珍而重之地握着,热情激荡地,正一点一滴送给她。

  不过分吧,未结婚的女人,偷偷享受着一段没结果的爱情。

  那个周末后,她又叫他上来,她想念他想得很着急。

  那天下午,她斜斜地躺在一张粉红色的贵妃椅上,她穿着忌廉色的麻质料子旗袍,外层的料子是通花的,是从法国运来的布料,穿在身上便有法国风味:矜贵,却又野性。

  她甚至没有站起来与他打招呼,一直都侧卧在贵妃椅上,拨弄着一把西班牙的折扇。

  眼神有热炽的渴望,芬芳有如玫瑰。

  她感受到一股淫荡。

  她拍了拍腰前的位置,他便坐下来,与她坐在同一张椅之上。很亲密了。

  她溜了溜眼珠,含笑,说:“今天……说什么才好?”

  志成早有准备:“玫瑰的故事。”

  她首肯,她批准。

  志成便望着她的眼睛,告诉她:“希腊神话中,天地初开之时,玫瑰是白色的,因为爱神Aphrodite赤足奔跑过玫瑰花田,足踝被刺伤了,血淌在玫瑰的花瓣上,玫瑰嗜了血,玫瑰才变成红色。”

  他的眼睛锁着了她的,她离不开。她只好深深地吸一口气,心跳得很厉害。这个男人的眼神,如一团火。

  要……败阵了。

  她惧怕,是故只好动一动。她拍了扇子,又再溜了溜眼睛,故意自然地微笑,她问:“关于我的故事,有更动听的吗?”

  她放松,他也跟着放松,他说:“白玫瑰是静默之神,把一朵白玫瑰插在身上,你告诉别人秘密,听秘密的人便不会把秘密传扬开去。”

  她闪亮着眼睛,笑说:“秘密……”然后是一连串笑声。心中有了点共鸣,她说:“那么我要插一枝白玫瑰。”

  志成却响应:“我们有秘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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