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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要搬家,而且还是搬去南丫岛,千挑万拣,成箩观音兵,偏是要佳诚出动。我很不满,但他还是去了,而且,还留在南丫岛过夜。

  终于不再扮大方,我在电话中说:“她究竟想怎么样?”

  佳诚也不好脾气。“只不过是误了船期,有什么大不了?”

  “搬了一整天也搬不完吗?”我怒气冲冲。

  他也似乎气上心头:“我明天也要留在南丫岛。”

  沉默半晌,我问了句:“你是否依然爱她?”

  没有正面回答,他这样说:“她又没有做过什么弥天大错事。”然后大家没再出声,是他先挂线。

  我的眼眶红起来。那么,答案是爱抑或不是?她只是一个EX,已是过去了的人啊,虽然我明白,分手的时候感情仍在,但过去了便是过去了,我才是你身边的人,你要发挥同情心、爱心关心,可以到我面前表现,不用对着那已不再是你的人……

  蹲到地上,我哭得很凄凉,繁星点点的周末夜,我的男朋友与他的前度女友一起过夜。

  然后电话铃响,我不想再听他的声音,我没有理会。望着杀天嘶叫的电话,忽然,心念一动,不如,我也找找我的EX。

  拿出电话簿,翻开“T”的页数,我按下他的手提电话。T先生是我大学一年级时的男朋友,那时候他是我的助教。电话被接通,我听过他的留言后,轻声地留下我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然后屈膝坐在电话旁,等待他的复电。

  那夜,我等了一个晚上,等得头也痛,他也没有复电。在佳诚留在南丫岛的星期日中午,那名T先生才回电给我。

  客气地也陌生地,我俩说了一会,大概三分钟。然后他说星期二晚出来吃饭,我欣然答应了,语气专业,仿佛是与客户的对答。我不怪他也不怪自己,自分开后,也四年没联络了。

  哼,我也有我的EX。

  佳诚自南丫岛回来后,我收起了怒火,他与我也没把电话中的对答旧事重提,只是他亦同样没有半句安慰的说话,一连两晚,也躲到一旁与Cherry通电话。虽然他的行为益发不可原谅,但我继续大方,情绪尚算稳定,稀奇吧,大概是因为,下意识地,我觉得与他平衡了,我期待星期二晚的约会。

  星期二晚,我盛装打扮。对着分开了四年的人,我有点手足无措,看得出他也如我一样,东拉西扯,不知如何说起。我叫自己不要心急,慢慢来,把他当成客户便可以,笑容甜些开朗些,紧张的气氛自然会消除。一小时后,感觉的确轻松了,只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我预料认为会出现的旖旎,再见旧人,再说往事,为何完全不动心?

  他挑不起我再次倚靠他的渴望,我甚至没对他说起我与佳诚的问题,我放下刀叉,握着酒杯,从白酒中望向他,我问自己,就是他了吗?红杏出墙就是他?

  不不不,不可能,这名EX,是如此感觉陌生。我不可能因着T先生而对佳诚不起。

  那可以因为谁?T先生之后的M先生又或是S先生?

  带点落寞地,我回家。

  佳诚正在说电话,看他那既心痛又不依的表情,不是Cherry还有谁。这个男人,完全不把我与他的关系放在眼内。

  就是像他这样的男人,才会被EX利用。容易心动,罪咎感重,最重要的是,分开的时候,余情未了。

  望着佳诚的背影,忽然也就很心痛。他会与Cherry复合吗?Cherry还会使用多少种方法令他入局?而他,还要伤害我多久?别说他不知道我在受苦。

  不久前他才承诺过不会回头,大概是忘记了。

  不其然的,我只有更悲观。就算他俩不再真正走在一起,也肯定拖拉两、三个月,即使最终结局仍是只有我与佳诚也好,我心里肯定有一条尖尖大大粗粗的刺,与佳诚的感情不可能回复从前的程度。

  这个男人令我失望。

  我把手袋放在床沿,掏出纽结糖,也不先更衣沐浴,便坐在电视机前边看电视边吃糖。

  未几,佳诚放下电话。他走过来,看着我把糖塞进嘴里的姿势,便面露不悦:“你知不知道你已经很胖?”说过后转身走进浴室。

  我停止所有动作。

  两星期,只不过两星期前,他才满脸不介意。我知道,他已把对我的爱回流到EX的身上。

  电话又响,佳诚在浴室,我上前接听。“喂?”我说。

  对方听见是我,沉默一会,然后语气颇为不屑:“我是找佳诚的。”

  “Cherry吗?”我问。

  “是的。”她说,就只这两个单字,并没有向我寒暄又或是问候的意思,好没礼貌。

  我把电话筒放在一旁,并没有往浴室拍门。

  忽然,我知道该怎么做。如果我要找一个EX来依赖,便找佳诚好了,与他分手,把他变成我的EX吧,或许他会对我更好,在感情仍在的时候与他分手,让他知道是他对不起我,是他欠我,内疚的是他。

  若果他真与Cherry复合,我便重新入侵他的生命,以EX的身份,我知道,这是可行的。

  我瞄了瞄电话筒,趋前拍浴室的门。“是Cherry。”我说。

  他十秒之内包着毛巾出来,因为那是Cherry嘛。

  是的,我知道,与他分手这办法一定可行。余情未了地,让他永远牵挂我担心我为我忧虑。

  我走进房间,关上房门,好吧,两星期后分手。我把纽结糖塞进嘴里,分手后一定戒糖。

  为着成为一个成功的EX。

  第三章指头火锅

  最初的时候,是她爱他比他爱她要多。

  豆沙是不可言喻地,爱慕文立。

  最平凡的开始:同一所公司,豆沙是会计文员,文立是时装买手,她害羞文静甜美,他风趣健谈瞩目。是她首先爱上他。

  本来文立有女朋友,是公立医院的护士,拍拖三年,女朋友恋上药剂师,放弃了文立。

  文立为求得到解脱,找来豆沙倾诉心事。她可爱静默,平日不多言,是可信的类型,在倾诉又倾诉的日子里,她爱上了他。

  他比她优越,比她高级,拥有的比她丰富,她仰慕他,他却挑选她来倾诉苦楚,她受宠若惊,于是只有更芳心暗喜。

  活了廿多年,最光彩便是这一次。

  在第十个约会的晚上,他俩发生了关系,于是,也就拍起拖来。

  文立是无可无不可。怎么说,豆沙也是好女孩,远看有点像杨采妮,性情乖乖的,带出去见人,也不算太失礼。而且,她给他性,又替他填补寂寞的空间,怎么算,也是占了便宜,所以拍拍拖不会是坏事,当有一天厌了她,便分手好了,长远的事,到时再算吧。

  嗯,到时再算,这就是文立与豆沙的开始了。

  豆沙不是不明白她的角色,只是她以为,他的爱,会随着自己付出的温柔与关心逐渐增加,现在不爱不等于将来也不爱嘛。

  所以,豆沙很高兴,亦很努力,为文立与自己的恋情稳定地付出。

  一星期到公寓开一次房,看一场戏,吃三次晚饭。

  他们的恋爱日子就是这样过。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渐渐,在文立木然的表情里,豆沙的信心开始动摇,她开始心急。

  以为日子愈久他便会愈喜欢自己,但看着他持续的无所谓,豆沙只能感受到相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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