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事?”
“他在整理宣传单张。”
珀月说:“对他来说,这必定很重要的了!”
我点头:“那么我们要支持他!”
“对!投他神圣的一票!”
于是,在往后的日子,每当我经过简文瀚的竞选海报时,都不其然生出一份亲切感,仿佛已经很熟悉这个人了。
纯美术这一科,每逢星期三才上课,而在星期二的早上,即上课的前一天,我碰上简文瀚。
那是早上九时十五分左右,我正在学校餐厅中吃着猪仔包。
一如往常,我在巴士站外的面包店买了一个猪仔包,把它带回学校的餐厅,自己倒一杯开水,坐下来便吃。对啊,我的早餐就是猪仔包与白开水。
我身边的学生都在吃着餐厅供应的早餐,早餐A、早餐B、早餐C、早餐D、早餐E、早餐F。六款早餐任由他们选择,而且每一款都看似很美味。
当中最好味的大概是早餐B,是沙爹牛肉公仔面,另加煎双蛋与肠仔,再配一杯热饮……唔,多吸引人啊,看到那些食物,嗅到那阵香气,肚子不由得更饿,更想吃了。
但我每天都只吃一个猪仔包。因为,早餐太贵,我不舍得买。
要十六块半呢!一个猪仔包只要两块钱。
唯有坐在他们旁边看着他们吃好了。
有一天,毕业后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然后天天吃丰富的早餐。
当然也要吃美味的午餐与晚餐啊,更当然要买漂亮的衣服,也要搬出来住。将来,生活会过得很好。
现在我有两份补习,刚刚足够我的日常开支和来年的书簿杂费,但我还要给父母家用钱,所以日子一定要过得很节俭。
就在我吃着猪仔包的时候,简文瀚在餐厅出现,他要了一个早餐A。早餐A是一份牛排另加煎双蛋。
他坐在我对面台的位子上,他望了望我,笑了笑。我也同样客气地微笑,然后低头吃完我的猪仔包。
我喝完那杯开水,抹了抹嘴,便站起来上课去。没有再望他。
本来想告诉珀月简文瀚今天早上吃了一个早餐A,但突然间却又不想说出来。我怕我会说得太酸溜溜,令珀月觉得太不好意思,而坚持明天早上请我吃早餐。
我在午饭时候看见珀月,她与一个很干净斯文的男孩子一起买午饭。
她看见我,欢天喜地的叫唤我:“阿彗!”
“午饭了!”我说,毫不客气地打量她身边的男孩子。
“介绍你认识,这是Daniel。”
英文名叫Daniel的男孩子和善地伸手与我一握。他有很顺眼的笑容,兼且有种有钱男孩子的气质。
我向珀月眨眼,她却把脸拉长下来。
“Daniel是我的同系同学,他念的中学就是我们学校街尾那间男校。”
“是吗?怎么没见过你?”我说。
“我长得普通嘛。”他自然地说。
“不!我觉得你英俊极了!”
我说罢,他便不好意思起来。
一顿午饭,我们三个人都有说有笑。这个Daniel给我的感觉很好,是那种很有分寸,很有教养的男孩子,他坐在珀月旁边,仿佛与她已成了一对。
稍后他离座替我们倒茶。
我对珀月说:“很好嘛。”
她装作不明白。“什么很好?”
“气质很好。”
“别瞎猜。”珀月说:“人家的哥哥与父亲都是医生,他家里有点钱,很多女孩子喜欢的。”
“你的家境也不错嘛。”我说。
“总之就不是他。”
Daniel把茶捧回来,他一坐下,不知怎地,便让人觉得他与珀月有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太相衬了。
我的眼神大概有点太过分,珀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吐了吐舌头,继续享用我面前全餐厅最便宜的麻婆豆腐饭。对啊,最便宜,但也很好味。
翌日,我在上课前又再碰上简文瀚,这次是在巴士站,我刚买了个猪仔包,站得直直地等巴士。他就在人堆中不远处,他看到我,我又看到他,但是大家都没有打招呼。
上了巴士后,我坐到上层前排的位置,而他大概是坐在下层吧,我不清楚。
我利用二十分钟的巴士路程看完九时四十分要上的课的笔记,还不时望望车窗外的半山景致,心情很好。基本上,自入了大学以来,我的心情一直也很好,有什么比能够好好地把握自己的生活更令人快乐?
能够入读大学,使我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信心。
下车后,我如常地到餐厅吃我的猪仔包和喝餐厅供应的清水。而简文瀚也走了进来,他今天要了一个早餐F。是鸡肉三文治加什果沙律。
他望了我两眼,我也望了望他,我们都没有什么笑容。
到下午上纯美术课时,他没有坐到我身边。基本上,我与他不相熟。
教授说是时候要我们准备做第一份功课了,题目是自选一位印象派画家,研究他对后世的影响。
我立刻决定了要选Renoir,我喜欢他。
下课后,我欢天喜地的走到图书馆搜集资料。图书馆内有很多漂亮的大大的Renoir画册,他画的女人都是肥肥的,有福气的,甜美的,肤色如珍珠,眼神温柔,动作活泼。
我坐在地上,翻着画册开心地看。
突然,我跟前站着一个人,我抬头,是简文瀚。
“你选了Renoir?”他问我。
“是的,我喜欢他画的女人。”我说。
“都是肥女人啊!”他很惊奇,眼神流露出对我的审美观不敢苟同。
“我就是喜欢他能够从肥女人中演绎出大家都渴望拥有的富贵和安逸。”我顿了顿,又说:“LaDolceVita,甜美生活嘛。”
他点点头,我想他大概不知道吧。
“那么你选谁?”我问。
“梵高。”他有点不好意思,“我只知道梵高。”
“梵高也不算是印象派,他是较后期的了。”我望着梵高那一列画册说。
“你很熟悉印象派?”他捧起一本梵高的画册。
“是啊!最多商业印刷品乐于复制。我其实不大喜欢这一派的画,那些风景画嘛……有点闷。我喜欢超现实主义的东西,例如Dali的Time,我小时候一看便喜欢。”
“Time?”他也似乎很感兴趣。“是那个溶掉了的钟吗?”
“对啊!”他居然也知道。
“我也很喜欢的!因为我讨厌被时间所限,溶掉了时间,人便能活在无限中。”
我想了想,大致上同意他的说话。
简文瀚好像还想发表些什么意见,但我要赶往下一节课,于是我捧起我挑选了的画册,对他说:“我要上课了。”
“上什么课?”
“经济理论。”
“很闷嘛,依书直说。”
“我也觉得很闷。不过我是从来不走堂的。”说完后我便捧著书走到楼下去。
后来我才记起,我忘了和他说再见。这是很不应该的一回事,任何关系都要有始有终,那一声再见,要说得很漂亮。
我望着楼梯,耸了耸肩。下次吧,会再有机会说再见的。
黄昏时分,我告诉珀月在图书馆发生的事,详细地为她娓娓道来。“原来他喜欢Dali的Time。”珀月眨了眨眼,没有作声。
“我忘记了问他为什么会修读这一科。”
“他必然是个特别的人。”珀月若有所思。
“你被他吸引了。”我望着她说。
“大概全校有半数女生都会被他吸引。”
我不置可否。“那个Daniel不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