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从来没有想过简文瀚会看上我。从来没有。
我就如其他平凡的大学生一样,每天上课,到图书馆做功课,替初中学生补习,然后回家睡觉。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专长与生活品味。品味,或许我是有点,而且还很refine,但从来没有指望能在短期内达成。基本上,我是那种很平实、稳重、勤力的大学生。
我申请了学费补助,和父母住在深水*一幢旧楼内,我是家中的么女,有一姊一兄,分别比我大上八年与五年。姊姊没有工作,二十岁便嫁了人,生了两个男孩,姊夫是做装修判头的。哥哥则在海关工作,穿起制服时样子颇有威严,他很爱换女朋友,一年起码换三个。
父母年纪都很大,很早便退了休,姊姊和哥哥不与我们同住,所以我得以享用颇宽敞的居住空间,虽然家中所有陈设都又旧又封尘,甚至冷气机也时好时坏,但我也住了二十年,这间霉烂、充满死气的屋子,我暂时还打算在里面住下去。有些事情,能忍就忍。
珀月决定搬进大学宿舍时也有问我会不会和她一起进去,她说一生人一次的大学生活,不尝试住住宿舍,实在很浪费。她住的那一幢宿舍刚落成一年,设施都很新,我在参观过后也有点心动,但住宿舍花费大,我考虑过后,还是打消了念头。
珀月觉得很可惜。她想我与她一起搬进宿舍,然后大家一起交朋友,过愉快的大学生生活。
我和珀月差不多每天都见面,就像以往在中学的日子。她秀丽斯文细心,我粗枝大叶,凡事没所谓,以长补短之下,我们一直是好朋友。我们读的女校中,漂亮聪明厉害的女孩子多的是,我与珀月就相对地平凡普通,但如此反而更能专心读书,一心一意地考大学。
对啊,若然考不到大学,也不知应怎么办。家贫的女孩子,如果没有出众的姿色,又读不了大学的话,便猪狗不如。
为了保险,我选修经济,而珀月则读英国文学,她的英文一向很好,志愿是在毕业后到贫瘠的地方教英文。
不过,她自己也说,到真有机会时,她恐怕又未必会做,愿望还是现实一点的好,或许退而求其次,在沙田教中学好了。
我倒没有刻意去想毕业后要干什么工作,或许多会选政府工、银行、大型的英资美资机构,总之前途好便可以了。
一般女孩子初成为大学生,必定会参加许多迎新活动,我倒没有,一来不知道会否很无聊,而且群体活动的快乐从来不讨我欢心。二来,我不想花任何金钱在课余活动的投资上,就算只需付少许车费午餐费,我也不想浪费。
有钱的话,我会储起来,留待毕业的时候用。
珀月的家境比我好得多,她父亲在航空公司任职高级行政人员,母亲是律师行秘书,所以她常有充裕的零用。
于是她参加了许多迎新活动,每次玩完后她也会向我报告,她说,这样就如我与她一起参加过一样快乐。
她会告诉我那些奇怪的集体游戏;她要参与创作宿舍口号;哪个女孩子四周放电;哪个丑人多作怪。
然后她和我谈了有关简文翰的事情。
珀月说她在宿舍的迎新营、学生会的迎新营和电影学会的迎新营上都看到他,他是这些活动的搞手和领袖。
“参加那么多学会?他不用唸书的吗?”我问。
“他念哲学系的,听说这系的考试很容易合格。而且才升二年级,功课压力大概不大。”珀月说。“他有什么特别?”我继续问。
“简文瀚有种成熟男人的气度,与其他大学男生不一样。”珀月的眼神有着憧憬。
“喜欢了他吧!”我取笑她。
“才不是呢!”她否认。
“没有与他交谈过吗?”
“说过两句……他在电影学会中问我最喜欢哪出电影,我说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然后他问我原因,我却回答是因为我喜欢昆德拉那本小说……你说嘛,我多么不济事,答案毫无见地。”
“你的理由很充分嘛。”“如果我回答我喜欢这出电影是因为导演的手法、演员的演绎、改编的成功,那么,一定会得体得多。”
珀月的语气是那么的懊恼。我看着她的侧脸,可以肯定她是喜欢那个简文瀚的。
之后,我们发现简文瀚竞选学生会会长。他与其他学生会内阁成员在学校的平台上拍了张合照,朝气勃勃的,用来放大了制成宣传海报,四周张贴在校园内当眼的位置。
珀月是这样介绍简文瀚的,她指着海报中的他,说:“是他!是他!”
我看到写在一旁的名字,再仔细看了看他的脸:“不错啊。”
“哼!”珀月一脸自豪。“有《暴雨骄阳》的男主角EthanHawke的气质。”
“嘻嘻,”我瞪着她:“还说不是喜欢他!”
“你知道我三个月换一次偶像。”她申辩。
这也是,她可以一年内分时段地迷恋江口洋介、HughGrafnt与《暴雨骄阳》的男主角。
“你是忠心地花心。”我取笑她,她没异议,然后我们开开心心地各自上课去。
我倒没有什么偶像。从前喜欢过《别问我是谁》里的那个RalphFiennes,也因为他而看了《幕后谎言》与《舒特拉的名单》,他是一贯地充满中产知识分子的高尚与优秀味道,只是后来他太久没新电影推出,于是我就忘记了他。
我大概是个没什么passion的人,不似珀月,她对很多事情都充满激情和渴望。
以后每一天在校园中走过的时候,我都会看见珀月喜欢的那个简文瀚的样子,他那双在海报内的眼睛,嗯,充满信心。
就是没想过,某天我居然偶然地认识了他。
除了主修经济之外,我还副修了好几个科目,其中一科统计学令我很头痛,于是我在开学的第三个星期换新的科目,把资料研究了一整天,却又不知如何再选,只好向那些未额满的科目埋手。
当中有一科是纯美术,研究十九世纪的印象画派,我看过课程简介,颇为吸引,大概也没多少人会争先恐后地报读,于是我便选择了这一科。
开课那天我早到,并预先准备了上课用的资料,因为我比其他同学少上了三课,因此便四周张望,看看谁的长相较善良,好让我向他借笔记。
而在开始上课十五分钟之后,简文瀚居然走了进来,他向讲师挤了个歉意的笑容,在椅子间绕了个圈,跟着坐到我身旁的空位上。
我不禁望了他两眼。
他朝我笑了笑。
我立时兴奋起来,一定要向珀月报告这件事。
我细心地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他就如普通的学生那样嘛,抄笔记留心听书。在我认为他就是如此时,他却从笔记的底部抽出一张竞选内阁的传单,删改上面的文字。
看来,对他来说,还是搞活动比读书更重要。
简文瀚在下课时急急地走了,我急不及待走到珀月的宿舍,告诉她简文瀚和我变成了同班同学的事。
珀月很兴奋:“什么?他不是高我们一级的吗?”
“这个美术史课程,一、二年级的学生也可以修读。”
“太难得了!他是怎么样的?”
“嗯,”我想了想,“他的样子与照片中的没多大分别,五尺十寸左右高……不过他在上课时做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