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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 ☆ ☆

   

  五月天,还没进入盛夏,但阳光却比酷暑更猛烈。大街上,挥汗如雨的行人纷纷把目光投注在一对男女身上。

  男的高大英挺,戴着太阳眼镜,穿着一件印有大凤梨的短袖上衣,腰间绑着衬衫,十足年少轻狂的青春气息,唇角始终弯着一抹让人大生好感的弧度。

  女的一身纯白洋装,细致白皙的肌肤与男子古铜色皮肤恰成对比,虽然身处烈日,却如出水芙蓉般清新诱人,晶莹剔透的俏脸滴汗未生。

  “累了吗?小蝶。”管衣仲担心的望向身侧。

  “还好。”庄梦蝶抬头,微微一笑。

  “你头一次走这么多路,不要太勉强,累了就告诉我,我再找个有冷气的咖啡店给你歇歇腿。”

  “九。”

  “什么?”

  “这是你第九次讲同样的话。”

  “有这么多次吗?”管衣仲困窘地搔搔耳朵。

  “我让你这么放不下心吗?”说着,她浅浅而笑。

  “现在治安不好,走在你身边的路人,随时有可能拿出预藏的刀械枪枝对付你,要我如何放得下心?”

  庄梦蝶从未不撑洋伞、不戴遮阳帽曝晒在如此烈日下,他怎能不担心她会晒伤呢?市区街道纷乱,就连当地居民偶尔还会迷路,他怎能不烦恼她可能会走丢呢?他甚至想叫部计程车,把她塞进后座,杜绝路人或是爱慕或是好奇的目光。

  看来以前韩玖菲骂他保护过度,似乎是相当中肯的评语。

  “衣仲不是在我身边吗?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会保护我,所以就算真有坏人找上门,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庄梦蝶柔柔地笑说。

  自从管衣仲单枪匹马冲进她被禁闭的废工厂,并在庄家私人部队抵达前制伏绑匪后,他理所当然地担任起她的保镖来。

  “说的也是。”

  “会想东想西,担心这担心那的,证明衣仲老了。”

  “小蝶都长得亭亭玉立了,我还能不老吗?”

  “一把年纪还不结婚,我真担心你会光棍一辈子。”庄梦蝶半开玩笑地说。

  “哈,长年看着小蝶,哪还看得上其他女人?”管衣仲也笑了。

  “哦!在你认识的女孩子里,我是最漂亮的吗?”

  “很遗憾,小蝶是第二。”

  “那第一是谁?”庄梦蝶倏地停下脚步,忽然觉得街道变得嘈杂起来,惹得她心烦意乱。

  “苏菲亚。”管衣仲说完后不见庄梦蝶回答,他猛一转头望去,只见她呆若木鸡站在路中央,发起愣来,“小蝶,是不是累了?”

  “我想找个地方休息。”庄梦蝶木然地回答。

  苏菲亚?这一定是照片里那个拥有淡紫色眼眸的黑发女孩!管衣仲以前住在美国,认识外国女子也不是怪事。

  “刚好,我们的目的地到了。”管衣仲指着不远处的一家咖啡专卖店。

   

   ☆ ☆ ☆

   

  “营业准备中”

  管衣仲无视门上悬挂的牌子,径自推开店门,庄梦蝶惊讶之余,快步跟上。

  走进咖啡店大门,浓郁的玫瑰花香扑鼻而来,庄梦蝶好奇地左右打量,略显幽暗的室内光线营造出静谧恬淡的气氛,墙上悬挂小幅绘画,两侧走道放满玫瑰,咖啡的独特香气自吧台后散出,与玫瑰香味混合后,形成另一股醉人气息。

  “啊!衣仲,你来看我吗?”一个打扮得像童话人物的妙龄女子,开心地走向管衣仲。

  “当然是来看你!我猜猜看,今天是……”管衣仲拿下太阳眼镜,在她身边绕了一圈,“拇指姑娘?”

  “宾果!呵,出门时邻居还说我打扮成白雪公主呢!还是衣仲好眼力。”

  “那是可晴会打扮,扮什么像什么,我当然能一眼看出来。”

  “真的吗?”女子高兴地拉着大圆裙转了一圈,眼睛一转,看见庄梦蝶站在管衣仲身后,“哇,好可爱的客人,很适合仙女装扮呢!我上次辛辛苦苦地做了仙女服,可惜自己穿上后,竟成了个四不像,若你不嫌弃就干脆送给你吧!”

  “不用了,谢谢。”庄梦蝶摇头,满怀敌意地盯着眼前的女孩。

  “真的很适合,相信我的眼光嘛!”女子极力推荐。

  “不,我不需要。”庄梦蝶笑着拒绝。

  “好吧,那我赔本大赠送,再加一套灰姑娘装如何?”

  庄梦蝶懒得回答,避到管衣仲身边:“衣仲,这位姆……是谁?”

  “她是这家咖啡店‘玫瑰屋’的老板,孟可晴。”

  “啊,这位小姐是衣仲的朋友?真是的,有这么适合扮仙女的朋友也不早点介绍给我!”孟可晴也跟过来,三人围成一团。

  “我是庄梦蝶。”庄梦蝶自我介绍。

  “庄梦……蝶?”

  庄梦蝶疑惑地问:“有什么不对吗?”

  “你该不会就是那个‘小蝶’吧?”孟可晴睁大了双眼,直盯着她瞧,“你不知道,每次跟衣仲聊天,聊不到三句他一定提起‘小蝶’。例如:会送花给他的庄梦蝶多可爱啦,伏案念书的小蝶多认真啦,听得我耳朵都快长茧了,有时看衣仲那副德性,简直比沉浸在爱河的少男还痴颠。”

  “是、是吗?”庄梦蝶垂下头,不知为何地,绯红了双颊。

  “所以我就常质问他,是否爱上那个‘小蝶’了?”

  “可晴,就当作积阴德,少说两句吧!”管衣仲插嘴。

  “拇指姑娘永远不死,有什么阴德好积的?”孟可晴一笑,续道:“结果衣仲就当着我们一群三姑六婆的面,大声宣布——”

  “啊,你脚下有蟑螂!”管衣仲大喊一声。

  “呜哇!”孟可晴整个人弹跳起来,没命似地奔跑到店里最远的角落。

  “然后呢?”庄梦蝶催促着想知道下文。

  “小心哪,可晴!那只背上有着大翅膀的祖母级蟑螂,可能上辈子跟你有仇,追到你那边去了。不过,看它的大小,应该只是寻常蟑螂的两倍,你根本不需要害怕。”管衣仲继续整孟可晴。

  “我最后……那个……了……”孟可晴连“蟑螂”两个字都不敢说出口,紧闭着双眼东闪西躲,企图躲避蟑螂来袭。

  “孟小姐,你话还没有说完,然后呢?”庄梦蝶继续逼问。

  “然后蟑螂大军一举歼灭玫瑰屋,于是玫瑰屋成了蟑螂征服世界的基地,而店主孟可晴壮烈牺牲,成为第一个被蟑螂当作粮食的人类。”管衣仲又来捣蛋。

  “呜,别再说了,好可怕!”听到这番话,会吓得捂起耳朵,浑身发抖的大概只有孟可晴一人。

  “蟑螂军总帅叫我传话给你,如果你能忘掉过去的事,它会考虑放过玫瑰屋,另寻基地。”

  “没问题,我什么都照办!”孟可晴颤着声说。

  “测验一下,以前管衣仲好像曾在你面前说过什么话,那是什么来着?”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总帅很满意你的表现,它决定撤军,你可以张开眼睛了。”

  “管衣仲!”庄梦蝶看他们俩一来一往的对话,终于忍不住开口:“你玩这些把戏,到底想隐藏什么?从实招来!”

  “我的记忆力很差,你还是去问可晴吧!”管衣仲耍赖的说。

  “孟小姐——”

  庄梦蝶的问题尚未问出口,就见孟可晴端着托盘送来了两杯白开水,“你们要喝些什么?我请客。”

  “我想知道——”庄梦蝶不死心地说。

  “要不要来一份玫瑰屋的招牌巧克力松饼?”孟可晴截断她的话问。

  “比起松饼,我更想要——”

  “衣仲还是老样子,卡布基诺咖啡加上柠檬薄饼吧?”

  “先听我说完,我——”庄梦蝶气急败坏地喊。

  “今天的特别饮料是‘南国风情’,点一杯试试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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