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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只是一个下人,没有资格问我。”

  “回答我,否则你一辈子也得不到你想要的。”

  东方任冷笑。“你在威胁我?”

  “没错。”

  “你该明白,我想要的绝不曾从我的手中溜走。”

  “凡事总会有例外。”邵歧冷笑,拄着拐杖的他转身就要回屋。

  亦暗示着两人的谈话到此为止。

  东方任明白他若不顺从老人的意思,便一辈子不曾知道老人让他失去什么好奇让他开了口:

  “我欣赏忠仆。”

  “哦?”邵歧停住了脚,急切地转头。

  “我会准备大礼明媒正娶聂大小姐,并给她一个衣食无缺的生活,这样你总该满意了吧?”他会给的就这么多了。

  “我不得不信你,因为,我没有太多时间了。”邵歧咳完后才喘着气继续说道:“我会让你得到你想要的,但是你得帮我完成一件事做为交换。”

  “你想和我谈条件?”东方任眼中的玩笑收起,取而代之的是往常的威严与冷酷。

  “没错。”邵歧的坚持依旧。

  两个男人互不相让地对着。

  木屋里传来的歌声让东方任软化。也罢,如果是为了木屋中的那名女子,他可以妥协,所以他问:

  “你要我做什么?”

  “以后你便会知道。”邵歧说完,转身慢慢朝木屋走去。

  这时木屋也传来令人垂涎的饭香。

  主人没留,自视甚高的东方任也不会厚脸皮地跑进去,临走前再转头一望,他不确定自己想要看到什么,但那穿着粗布衣裳的忙碌身影不期然地映入眼帘,让他呆愣了好一曾儿后,带着似有若无的缺憾离开了。

  离开时,他心里有了另一个决定。

  他要交这只善唱的小金丝雀儿抓到手。

  不择手段的!

  无央堡,位于宋、辽、夏边境的三不管地带。

  堡主是年方二十九的东方任,在其父非人的严苛训练下很小便展现他惊人的能力与才华。

  他是个商人,但他一手训练出来的卫士让他拥有中以与国家匹敌的武力,连堡内一名不起眼的家丁都是深藏不露的高手。

  比起积弱不振的宋军,无央堡,更能戍守过境三界的安全。

  这样的无央堡俨然是个独立的小王国,让辽、夏不敢越界侵犯。

  宋朝皇帝几次想赐勋爵给他,都被东方任给严厉拒绝了,不得已,皇上只好特旨下诏免无央堡永世钱粮还比照给辽、夏岁贡的待遇,每年准备珍玩、织帛等厚礼送上,为的只是——求东方任不要领兵叛乱。

  连朝廷都不敢得罪的天央堡,在北境更是行无阻,凡是想在北方立足的商号都得先送上金银巴结一番,仿佛和无央堡攀上些关系后,便可以不受边境猖狂盗匪的掠劫。

  东方任不只胆识过人、武功高强,经商手腕更是无人能及,将北方的林材、矿产、毛皮运入中原对他而言算是弹指小事;神通广大的他,还能买入回鹘的异域织品与高丽的药材,而这些全是无央堡的独门生意。

  也没有敢和他抢。

  想想,做这些买卖得经过夏和辽境,若是命大侥幸不死,还得在只见沙、不见天的荒漠里捱上大半月,或是穿过风雪连天的长白山,这些阻碍让人们宁可多花点钱去买异国珍宝,也不愿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只是,傲人成功的背后也代表着毫不留情的掠夺···

  此刻,东方任将他的势力伸到太行山以东——定真府的擎云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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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两道烟麈正迅速地朝无央堡奔去。

  那是快马奔驰所扬起的飞沙。

  一黑、一白的两名骑者,他们胯下的座骑是一黑一红。

  只是那匹黑色骏马的体型比起红马却大上许多。

  黑马与背上的骑者早已融为一体,享受着疾速奔驰的快感,而黑色犬亦不弃不离地跟在后面。

  望着远似要高耸入天的黑色城墙,白衣男子勒住马,转头对东方任道:“爷,咱们快到家了。”

  “嗯。”

  东方任抬眼看着在日光下反射的碉堡,不见一丝疲累的脸上闪出一抹笑。

  无央堡坐落于易守难攻的山上,西侧是陡的山崖,北边是布满了尖石的无人树林,东南则是缓降的草原,这也到无央堡的唯一道路,不论是上山的行商、回堡的卫士,甚至是进攻的敌人,在居高临下的守卫前早已无所遁形。

  不只如此,无央堡的城墙全是以重达数百斤的黑玄岩以人力一块块往上堆叠而成。

  黑玄岩是西域奇石,不但光滑无痕且刀剑难伤,得用最硬的金钢钻才能慢慢凿开,因为它稀少所以价昂,小小一方黑玄石得耗上万两白银才能买到,而一般富户有一座黑玄石就足以夸耀四方了。

  东方任拿来砌城堡的外墙。

  这惊人之举又传成是炫耀财富、不知敬天。

  不过,东方任人不理会这些纷扰的流言。

  而事实也证明他是对的。

  数年前,辽、夏舀多次举兵围攻无央堡,想一举突破宋朝的镇北之,好大举南侵,却因黑玄岩光滑的外壁让勾绳无从攀爬而任一次次的奇袭铩羽而归。

  只是这一来,无央堡就成了黑色巨堡。

  好事者自然将它与不知何时流传的歌谣串在一起。

  而东方任就变成了黑龙转世。

  黑龙的传说让他又蒙上了一层诡奇与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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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远的乌云正以迅疾之姿由北方卷来,一瞬间,无央堡便笼罩在黑云里,云层间闪着诡光与闷雷,看来即将要有一声暴风雨了。

  雷声隆隆下,由堡中奔出一匹黑色、但匹蹄皆白的快马。

  马上的青衫男子在与他们会合后自动地护卫在东方任的右侧:“爷,辛苦了。”

  东方任只是微微颔首,沉声问:“两个月前经由丝路到回鹘的商队回来了吗?”

  “探子回报,商队约三天后回堡。他们在回程虽然遇上西夏的游盗打劫,但咱们的人只受了些皮肉伤,带回来的毛皮及干货也没有任何损失。”

  “那就好。”像心意早已相通,东方任胯下的黑色座骑自动放慢了速度。

  护卫在他身旁的两人亦放松缰绳配合着他的步伐。

  他们两人的座骑虽也是神骏无匹,但和东方任的“奔日”相比,灵性仍是略显逊色了些。

  东方任打量着随左右的两人。

  白是冷没君的颜色,冷漠是他脸上最常见的表情。

  “我记得你来到无央堡时只有二十二岁,那年,天下着狂雪,而你仍是一身素白罩衣,脸上的冷漠足以让温暖的大厅冻结。”东方任道。

  冷没君只是笑笑,不诮一语。

  “那天可是大年夜,没君竟然能避过重重守卫而直入大厅,功夫造诣之深让我暗暗捏了把冷汗。还好没君只是想证明他的能力,而没有加害众人之心,否则我这个总管的职务可就不保了。”名霄笑着补充。

  “你可知道,只要我一声令下,你便会被人乱刀砍死?”东方任问。

  “我当然知道,堡内高手云集,我若不铤而走险地出此奇招,又如何让堡主印象深刻,进而留下我?”

  “你果然没让我失望。”东方任当时对冷没君仍有极大的防备,为了试验他,甚至故意派给他最难的任务。

  隔年春天,冷没君初次带领的商队不幸被辽国境内的恶盗卡棘所抢,他却在安顿好受伤的弟兄后,一人单枪匹马地挑了山寨,将卡棘的人头高挂在几乎被大火烧光的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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