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无言的摇摇头,还是直瞅着慎思的脸。 慎思倒让她这样的眼光看的有点不好意思了,坐起身来正想说话,就发现脖颈、胸前、衣襟上,都是长长短短的胡渣。
他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下颔,竟是空空如也,光滑的犹似鸡蛋,这一惊着实不小,以为来了外敌,立即跳了起来,机警地将端端拉到身後,又用脚尖挑起横放地上的武器,手握宝剑,双目如电地巡查着四周隐蔽的危机。
「我刮的。」端端突然说道。
「什麽?」慎思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又大声地问了一次。
「你的胡子是我刮的。」
这次他可是听的一清二楚,原来自己的胡子是端端刮的,提的老高的一颗心好不容易放了下来,紧绷的情绪也松开了。
他转头望着端端,看她仍是那一副如痴如醉的神情,只好开口问道:「我这胡子长的好好的,为什麽要刮了它呢?」口气不软不硬,只是觉得好奇。
端端却没有回他的话,自顾自的说:「想不到你长的这麽好看啊!」
听到她说这话,慎思实在感到啼笑皆非,对於她刮了他的胡子只是为了想看他长什麽样子,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其实你可以不用这麽大费周章,若你真想看我的真面目,大可直接告诉我,就算没有利刃,我也会用手将胡子拔的乾乾净净的。」他诚恳的对着端端说。
端端扬起头来望着他,滑下两串感动的泪,她踮起脚尖,在慎思唇上轻轻啄了一下,「慎哥哥,你对我真好。」
「因为我爱你啊!」经过昨夜热情的缠绵,他现在说这几个字可顺溜极了,好像是打小就开始练习那般的自然流畅,一点都不结巴。
他又将端端搂了过来,灼热的唇烙在她娇羞的粉腮上,发出一阵充满着浓情蜜意的轻响。
少了胡髭的从中作梗,端端也感到舒服多了,不过她仍是跳离不开矜持的心态,稍微挣了一下,低声说道:「 慎哥哥,时候不早了呢!」
「嗯……」
慎思却还腻在那芳馥的女儿香中,不仅没放了她,反倒将她抱得更紧了点,并用牙齿轻轻囓着她的耳垂。
端端嘤咛一声,几乎软倒在慎思怀里,总算她还比较把持的住,将他推开了些,口中吹气如兰,柔声说道:「慎哥哥……只要你不嫌我……我们……我们……往後的时间……还……还长着呢……现在还是……正事要紧吧!」
她的声音却是愈说愈小,几至不可闻,但慎思还是听到了,他对端端如此的心思感到又敬又爱,也不由得放开了她。
「端端,我希望你知道,我辜慎思不是个始乱终弃的人,不管此行结果如何,我只想告诉你,这辈子永远没有人可以分开我俩,就如你曾说的,要活,一起活,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他满怀真心地说道。 端端瞧他一脸的挚诚,心中颇感欣喜,也跟着点头,「对,要活,一起活,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
两人对望了一眼,从彼此眼中都见到了永世不渝的承诺。
第九章
又过了两天,这已是他们从城里出发後的第五日,只见那丛林是愈来愈密,但除了偶有野兽的足迹之外,根本见不到一丝有关血罂粟的线索。
慎思固然着急,却也没有埋怨带路的端端,倒是端端心里头愈来愈不踏实,总觉得自己耽误了时间。
「慎哥哥,我怕……我怕我们是走错路了。」她转头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和传说中的野人居住之所相距甚大,不免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 慎思望着她,嘴角衔着劝慰的笑意,「不要紧的,眼前除了继续往前走之外,我们似乎也没有第二条路了。」
「可是,我真怕误了你嫂嫂的病。」见他如此的安抚,端端心下顿为感动,「我只是从几个邻居口中听到了一些片段,唉1都怪我没再好好地打听打听。」
提到曲沁,慎思脑海中又浮现大哥郁郁寡欢的愁容,眉头也不禁纠结起来,他无声地叹了口气,「死生有命,或许……或许嫂嫂……」
他脸上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不敢再继续往下想,只是摇了摇头。
端端见他痛苦,知他必是忆起了在家枯等的大哥,默默地伸过手去,握住他的大手,柔声说道:「慎哥哥,你别再想了,是我不该说这些丧气话的,说不定翻过这个山头,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了。」
「我也希望真如你所说的那样,可是若翻过这座山之後,接着还有另一座山,甚至是两座、三座山,那麽……」
他愈说愈是气馁,前几天的快乐心情一扫而尽,还想再继续唠叨,却看到端端眼中放出两道异样的光芒,顺着她的视线望去,远处山边居然有道浓烟缓缓地飘起。
「那是……」
他心中一喜,就想扬声,却被端端一把捣住了嘴,机灵地将他拉到树後,在他耳边沉声说道:「已经这麽多天没见到人迹了,前方很可能就是我们要找的目的地,从现在开始,我们都要小心行事。」
他後悔自己竟是如此的不持重,要真如端端所说,已经来到了野人的聚集地,以他方才的粗心,就算有十个辜慎思都不够死。
眼前的浓烟看来确实是人的行踪,他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心宁定下来,估量着敌我间的距离.斟酌片刻後,朝着端端使了个眼色,端端也点头表示会意,於是慎思握着端端的手,轻轻一跳,便到了树上,转头四处张望了一阵,确定并没人发现他们的行踪,才又跃向另一棵树。
虽然还带着端端,但他的轻功造诣着实不凡,不仅树枝没有任何晃动,连摇摇欲坠的枯叶也毫无一丝声响。 端瑞看在眼里,却是打从心底的佩服,这才翘道自己的武功与慎思相差太远,要不是身处险地,她真想击掌赞赏。
但慎思并没留意端端的心思,只是专注着四周的动静,时而目光敏锐如隼,时而行动迅捷如豹,一棵树一棵树地往前移动。
愈是接近那烟,他的心愈是提的老高,虽然神医曾对他说过,野人们服的是英雄,敬的是好汉,自己是不是英雄好汉那自不待言,但此时带着端端,在尚未摸清楚野人的脾气之前,还是不要轻举妄动,所以他不时警惕着自己,任何一刻都有可能是生死关头,无论如何也要护得怀里的端端安全。
终於来到与那烟相距约有六七丈之处,他挑了株高耸浓密的榕树停了下来,藉着树影的掩蔽,仔细采查那些生火起烟的人,心中陡然喀登一响。
火旁共坐了三个人,瞧那装束,分明与常人截然不同,知道真是碰到正主儿了,他更是一动也不动地稳立树梢,大气也不敢喘上一口。
那三个人身披兽皮,每人身旁都放着一把小短弓,看上去应该是野人里担任狩猎工作的,或许还负有巡逻的责任;只听三个叽哩咕噜地说了半天,慎思和端端面面相觑,竟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麽。
野人们一边高声谈笑着,一边在火上烤着肉,待肉熟了後,三人分而食之,又都从怀里掏出一个皮壶,将盖子拔了,仰面痛饮。
两人在树上已躲了一个多时辰,早是又累又渴,见野人们又吃又喝的,不禁都吞了一大口唾沫,尤其那酒香-阵一阵地飘了过来,中人欲醉,倒真是难为慎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