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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阅文至此,于彤哈哈大笑得在床上不住滚动,自此成了那作家的忠实读者。

  夸大其词?

  不,全是实情。

  只要二十一岁大学毕业之后,开始在中环熬十五年咸苦。就会疲累得热切渴望一个司机。

  正如时代女性不肯拿家中的抽水马桶换一个丈夫似。

  是悲哀,是沦落,是不长进,是无奈。

  可是,是事实。

  于彤也最怕穿一身由血汗钱换回来的佐治阿曼尼套装,却要在街头耍出降龙十八掌似的跟那些浑身臭汗的男人抢街车,那感觉难受得半死。

  自古以来,娇贵的女人出门,用轿抬。

  现今,就该用汽车接。

  就这么简单的一回事。

  可是呢,于彤想,自己比小说中的外室还要凄凉,陶逸初并没有雇个司机,供她上班下班使用。

  到头来,还是要继续竭心尽力的在本位工作上拼搏,升职为机构的行政总裁,那就能不是办公时间,都有全职司机侍奉了。

  这个机会比依赖陶逸初还要高。

  心情是益发不好了。

  偏又遇上交通阻塞,车子停在夏悫道足足十五分钟,一动都不动。

  于彤急坏了,不自觉地埋怨说:

  “怎么走到这条路上来了,堵得水泄不通。”

  才一说了这句话,就闯祸了。

  那出租车司机忽尔放大喉咙,厉声喝骂道:

  “不走这条路走哪条路呀,你来教教我好了!别以为有两个钱坐街车,就是权威。

  “我们这等穷苦劳动人民,跟你们这些中环上班的小姐都不过是人呀!

  “不错,你们是这条路走不通就不妨走别的一条。我们呢,处处都是死路一条,别无选择。

  “我有说错吗?九七来了,有钱人拍拍屁股不是移民加拿大便是移民澳洲,拿了护照之后不理香港,回来大说风凉话。我们这些穷措大,连移民广州都成问题,不是吗?广州房产都千多二千元一呎了。最拥护香港,最恨不得香港好的就是我们。

  “还要无端端的受这种窝袋气,算哪门子的一回事了?要不喜欢,就推开车门下车走路,别对我这等粗人噜苏;要不就别堵那么几分钟车就怨天尤人!”

  于彤几乎吓傻了。

  城内原来有这么多龌龊气,藏在各个阶层人的肚子里,一触即发,一泻千里。

  谁没有自己的樽颈地带,谁不会往一生之中误闯进死胡同内,前无去路,徒然嗟叹。

  于彤如今卡在那个当初与陶逸初共织的心结上,不也是千般难过,万种无奈吗?

  倒是粗下人活得痛快,心上有什么不舒服,借个一言不合的机会,就把脏话都说出来,甚而可以动武,来一场更大的发泄。

  但叫于彤如何把心上的一块郁闷迸发出来?

  别说是这些日子来的不畅顺,就只说今儿个下午发生的种种情事,就已令她满肚子委屈,不知如何发泄掉。

  唯一的期望是及早回到家去,把饭菜烧好,赶及与陶逸初共进烛光晚餐。好舒缓一下紧张心情。

  车子终于如蚂蚁爬行似,才到达跑马地。

  司机依然凶巴巴的说:

  “最讨厌是这个时候闯到跑马地此区来,不载你又要被告拒载,做了你这桩生意,回头还要空着车子塞一个半个小时走出跑马地,等于白做!”

  说罢,也没有把于彤载到超级市场门口,就请她下车了。

  于彤实在没办法,一连跑了两条街才到达超级市场门口,竟有点气喘的感觉。

  在冷气间生活惯了的动物,就是如此的经不起考验。

  职业女性的心脏不是用来负荷任何剧烈的体能测试,只是为了承担精神上的重重疲乏与压力而仍旧坚持正常速度的跳动的。

  于彤喘定了气,快步的钻进超级市场去,在肉食柜位上抓了两包鸡髀及牛肉。想了想,又因陶逸初不喜欢吃西餐,中式晚饭又事必要有新鲜汤水,他对罐头汤深恶痛绝,于是于彤又只好多拿了一盒鸡肝鸡肾用来做汤。时间已相当急逼,不可能熬一窝火喉足够的靓汤,只好等会买备半斤芥菜,再加一只咸蛋,泡一保汤,也顶能消热气肝火的。

  想到芥菜没法子在超级市场买到,便又匆匆的再抓几种配料,然后立即飞奔到跑马地街市去,刚刚来得及买到芥菜。

  一脚踏进小公寓内,把鞋子踢掉,赤足就跑进厨房去,火速斩瓜切菜,洗鱼分肉,干起厨艺这玩意儿来。

  于彤一边烧饭,一边觉得头脑胀痛,烧饭似乎较办公室的工作更为沉重。

  才保下了汤,便发觉忘了买姜,等下汤味就会失真了。

  原本打算砌点冬菇铺在鲤鱼上,放在饭面清蒸,最为省事。但到拿了冬菇在手,才知道冬菇要需时方可以泡软取用,想拿别的配料取代,可家中又贮不齐全。

  唯一的办法就是改蒸为煎,这就等于要多花时候了。情急之下,应该用慢火煎鱼的,但于彤调校的火路又不对了。一下把鱼放进滚热的油镂内,溅起的烫油,落在于彤的脸上手上,痛得她连镬铲也扔掉,忙用一只手背拭着脸,然后把另一只手拼命塞到嘴巴里辍吻着那被烫痛了的地方,以此为治疗的方法。

  才抵住了痛,她便重新把掉在地上的镬铲拾起来,洗净了再煎。

  一看,太迟了,那尾鲤鱼已经烧焦了一面,这一味菜要报销了。

  于彤叹口气,心想:家庭主妇不是不伟大的。

  样样职业都有专门人才,行行出状元。

  早知会如此狼狈,为什么刚才要答应陶逸初为他烧晚饭呢?

  这其中的原因倒是多元化的。

  陶逸初很怕在跑马地地区跟于彤出外吃饭,只因太容易碰上医院里的熟人之故。

  陶逸初的这个苦衷,其实是最能一针见血地伤害到于彤的感情的。

  那见不得光、露不得面的关系,被直截了当、毫不留情地翻开来,很有点惨不忍睹。

  已经不只一次,在出外吃饭的事上,于彤与陶逸初争执得面红耳赤,声嘶力竭,仪态无存。

  彼此都很很很厌烦再在同一个问题上纠缠下去。

  唯一的办法就是回避,以后每逢有足够时间,陶逸初就会叫于彤在中环等他来接,开车到九龙新界,找些有风味的餐馆饭店来共度好时光。否则,陶逸初交带一句,要上公寓来吃饭,就表示他只得那一个半个小时的相聚时间,于彤只好唯命是从,尽力而为。

  若从另一个较好的角度去看整件事,于彤就会引导自己想,亲手下厨为陶逸初烧饭,是一种家庭乐,是一个女人应该尝试享有的幸福与权利。

  她记得自己跟陶逸初走在一起的初期,曾问他:

  “你的妻子有什么好处吸引着你?”

  陶逸初只笑而不答,其后经不起她的苦缠,便说:

  “她能烧一手好菜,那个鱼云羹做得尤其棒。”

  这句话叫于彤到今日都不能再吃鱼云羹,一看它端到饭桌上来,就有点口腔发酸,在下一分钟便要吐的感觉。

  于是给陶逸初烧饭也就成了一种下意识地争宠的行动。

  毕竟,二人在他们“家”中的烛光晚餐也有一定程度的吸引力,令于彤深深期盼与等待。

  经历千辛和万苦,终于赶在陶逸初到达之前,把晚饭弄好了。

  于彤才坐下来吁一口气,电话就响起来。

  “我赶不及来吃饭了,明天吧,明天我们到郊外去。”

  于彤以为自己的耳朵犯毛病,她是有那种耳水不平衡的毛病,会无端端的忽尔犯起来,就头晕身重,听不清楚声音,只想倒下来昏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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