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恐怖的一个女人,竟是跟我血缘关系最亲近的一个人。
我是为了父母的婚姻关系产生严重危机,才决定回港,看看有什么事我是可以做的,以固令幸福家庭恢复原状。
真的,我一直以来都觉得再没有一家人会生活得像我们这一家般畅快与圆满了。
父亲崔明杰是城内有数的成功企业家,现今唯一能与日本百货业匹敌的就是崔氏名下的丽晶百货连锁公司,正好是他这二十多年辛苦经营的彪炳业绩。
母亲是城内著名世家邓宝生的第五个女儿,如假包换的系出名门。二十多年前就已留学美国。书虽念得不怎样出色,总也算是在大学里头肆过业、上过课,未曾毕业就因怀了我而跟当时也是留学的父亲结了婚,二人均算是城内珠联璧合,众口称颂的一对璧人。
我是在亲朋戚友的欢呼与爱宠之中成长的,自然无风无浪。
父亲与我一向相处得额外的融洽,我们总是如兄似弟的互敬互爱,说话从来不多不杂,却相当深入,总能感动着彼此的心。
我在父亲毕业的加州大学毕业,一直留在三藩市任事。老板仍是崔明杰,我替父亲看管及发展海外业务,主要是北美的投资与地产。
父亲从来都是得体而值得敬重的父亲。
就是母亲这个角色,也算是中矩中规的。
一点点母性的噜苏,并不致对我造成反感。她给我的自由度与尊重也是相当宽松的。
母亲只会很严重地对我提出过一次要求,她说:
“浩源,我不喜欢孙儿是混血儿。”
如此毫无商榷余地的训令,也并没有令我打算顽抗。
而且,作为一个母亲,她从来也不算有太多苛求。
她的愿望也不会为我带来丝毫压力,我是压根儿对洋妞没有兴趣的。
二十五岁以上的洋女孩,皮肤有本事松弛得像皮是皮,骨是骨,大概未到四十,就会变作一只沙皮狗似,吓坏人。
我忽然微微吃惊,心想,难怪母亲会说难听的刻薄说话,怕我们家真有这种坏的遗传因子在血液内作祟。
连我这在洋人世界内赢得很多商业利益的人,都在对一些洋女人作出尖酸批评,实在是应该羞愧的。
挖人短处的专长,怕是母亲家的传统作风。我外祖父邓宝生的几房老婆,包括我那身为正宫的外祖母在内,都是很懂于这种伤人不见血的说话技巧的。
我从小跟在母亲身边回娘家,耳濡目染不少了。
幸好有父亲的优良血统补助着,我相信还能大体上攀得上是个忠厚人。
最低限度,稍为过分的言语也不过放在心上想想罢了。
我虽没有向母亲解释,我是无论如何不会钟情洋女孩的。我最喜欢那种皮肤生得又细又嫩,看上去白里透红,左顾右盼都似剥壳鸡蛋的中国女孩。就因为皮肤好,实在连真实年龄也不容易教人看得出来。
女人是要如此这般,才叫吸引,才叫做精彩。
为此,我们一家三口一直在富裕而大致上相当融洽的情况下过了近三十年的日子,不能算不幸福的了。
直至有一天,我自三藩市飞到温哥华的威斯那滑雪胜地度周末去,竟在一抵酒店就接到母亲的告急电话。
她那刺耳的女高音在电话筒内尖叫。
我差点以为我的耳膜会受不住刺激而被震破了。
母亲要我立即启程回港。
我急得用手指插进我的头发内,连连的重复做着这个动作,以便使自己稍为镇静下来。
我向母亲详细解释,在周末度假之后,我有一连串的业务活动要参与。
母亲先是没有响应。
我再说:
“妈,请别紧张,最低限度让我把公事处理完毕之后再回港来看望你。”
母亲冷冷地说:
“浩源,四十八小时之内我见不到你,我不排除从此跟你永别的可能。”
“妈!”
“我是认真的,我床头有一瓶安眠药,且我知道你父亲用的锋利剃刀放在哪儿。听人家说,把自己浸在温水内割脉,比吃安眠药还要舒服。”
跟着惊叫的是我。
从来没有受到这种刺激,是有点手忙脚乱的。
我赶返崔家大宅时,母亲当然是好端端的完整人儿一个。
没有顾虑旅游的劳累与时差的影响,这场家变的的确确很能控制着我整个人,把我的脑神经扯得再紧也没有了。
因而我毫无倦意,就听母亲哭诉了一整夜。
事件的过程好象很复杂,但也可以用最简单的方式报道出来。
父亲有婚外情。
再要描述得详细一点,就是父亲不单是置了第二头家,以一间金屋收起一个阿娇来养,且他是在谈恋爱,相当认真地谈恋爱。
因为母亲双唇颤动地对我说:
“浩源,你能想象你父亲疯癫到什么程度吗?他竟然对我说:
““我爱她,真心的爱她。”
“然后我就问:
““你不爱我了?”
“你父亲一征,道:
““我对她的爱是不同的。爱她令我觉得不枉此生,那就是说活着为能爱她是值得的。这种感觉我未曾有过。”
“你说,浩源,如果你是我,听到老伴对自己说这番话,会不吓呆吗?
“活着有这么多事要做,就只为爱她一个,这是不是太滑稽了?
“老老实实说,我不能置信。你说呢?””
我怎么说呢?
只能够发问:
“那究竟是个什么女人?”
母亲狞笑着答:
“那是个该剐则千刀斩万刃的女人。你别以为我说得过分,近年来多的是奇形怪状的碎尸案、烹尸案、炸尸案,统统都是情杀。与其那女人有一天会冲上门来,把我杀害,我先就找机会将之碎尸万段。”
“妈,你别冲动,也别夸大其辞。”
“我冲动,我夸大其辞?”母亲忽然把一叠报纸掷向我跟前道:“你是外来客,不熟谙香港新闻。细心阅报呀,震惊全城的炸尸案,凶手是愉人家丈夫的女人,被害者是明媒正娶的妻子,就因为一直容忍着奸情,以为可以委屈求全。可是不放过的是外遇,发现丈夫稍有悔意,略有夫妻重拾旧好的心,就起杀机了,强行把人绑架了一天,才置之死地。杀掉了人还斩碎了将之扔在热油锅内炸煮一番。结果呢,我们伟大而公平的法官,根据大英帝国的法律,也只不过判囚六年,连放假在内,大概未足四年,又是没事的自由人一个,你说吃亏者是谁。”
不是不耸人听闻的。
连我听起来,都觉着毛骨悚然。
尤其不要听母亲的胡言乱语。
“你以为我只是说说而已?”母亲问。
“妈妈,我知道你不痛快。”
“不只不痛快,而是痛苦。你知否你父亲准备把整件事弄得街知巷闻,一旦真是人人都晓得的事了,他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带着那女人穿州过港,炫耀人前,不管我的面子往哪儿放。若真到了这个田地,我也豁出去了,挥刀把对方斩个血肉模糊,捣她个稀巴烂,我才吁得出这口怨毒之气。”
“妈妈,你是个有教养的人,此事不要轻举妄动。”
“嘿,有教养的人等于不住要吃亏,这可免了。我宁愿当个泼妇,为所欲为,我是决不会放过她的。”
“妈妈,这个她,究竟是何方神圣?”
母亲极不屑地说:
“我没有见过她,听说是个本事女人。当然,不本事如何能弄到你父亲神魂颠倒。”
“父亲有提出过要离婚吗?”
母亲一听我这么说,立即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