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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钟采苹的口气十分认真:“能在这里陪着婆婆、陪着爹娘,是丫头不知几世修来的福份。”

  婆婆虽然没能救得她母亲的性命,却收捡了她父母的遗骨,虽然他们已不能再提供她任何温暖,但仍能让她在此地觉得心安。

  这也算是另一种模式的一家团圆吧!

  “真是个傻丫头。”白发女子摇摇头。“既然你喜欢待在这儿,那便待着吧,我又不会赶你。”

  “可是等师兄离开,这个山谷就不再隐密了。”

  殷振阳不会在这里待太久,等他伤势无碍,他必然要回到属于他的世界,到时候,他若不能带她一起走,也会将她的落脚处传布出去。

  而红尘俗世的种种纷扰,将无可避免地延烧至此。想到她必须回去面对别人的眼光,她的心就疲惫不堪。

  “这里从来不曾与世隔绝。”

  白发女子提醒着钟采苹,人终究是群居的动物,无法独自在大自然中生存,这座小谷自有与外界联络的通道,甚至半年来,钟采苹也常到附近山村的农家猎户交换一些生活必需品。

  “婆婆,这不同的。”

  曾经困扰她的流言或许会随着她的死讯而消失,但是更多的人事纷杂却更让人烦心,且不说她与殷振阳还没完没了,姨妈宠爱她一如亲生女儿,怎可能任凭她独居终老?

  嫁人生子或许是寻常女子必经之路,但,曾经走过生死关头,她现在只希望能顺着自己的心意过日子。太多的世俗人情只会让她被情感牵绊而动弹不得,她不想要这样。

  “既然如此,丫头要跟着我搬家吗?”

  “搬家?”

  白发女子目光炯炯,盯着站在阴影中的钟采苹。

  “唔。此地地气已尽,我在此继续修行意义不大,所以得另找合适的地方。”

  “可是我爹娘……”

  “傻丫头,这里地气阴湿沃润,地理上叫做‘黑土养尸地’,尸体一旦下葬,必成荫尸,所以我才会将他们的遗体火化,遗骨装瓮供奉。既然我们搬家,你当然要带着他们的遗骨一起走。”

  钟采苹像放下了心,点点头道:“那我们什么时候离开?”

  “就这几天吧。”

  “啊?”

  就几天工夫,殷振阳能好到可以自行离开吗?他现在可还下不了床呢!

  白发女子似乎看出了什么,却没说破,只是伸了个懒腰道:“晚了!丫头,你也去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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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妹,我还得吃多少药?”

  皱着眉头,殷振阳将药碗递给钟采苹,明知道十成九不会得到回应,却仍想碰碰运气,或许她会愿意开金口。

  或许是那日逗笑了师妹,让她提高了戒心,所以这几天她说话更为精简,若不是绝对必要,她根本相应不理。

  “没了!”钟采苹冷冷地说。

  殷振阳不愧是她爹千挑万选拣中的唯一弟子,他的复原能力极强,人已清醒,各处伤口也逐渐收口愈合,周身经脉也已运行如常,除了肩伤还不宜牵动之外,其它的外伤不管它也会自己好。

  再者,她今晨醒来时,婆婆已经不见了!

  或许是当时她略显迟疑,以致婆婆认定她放不下红尘繁喧,所以便抛下她自己离开了。

  心念及此,钟采苹就忍不住想把气出在殷振阳身上。若不是想到他的伤,她怎会有所犹豫?

  婆婆不在,他当然就没药吃了!可是钟采苹却恨不得拿百斤黄连熬一碗浓汤,灌进殷振阳肚子里去。

  “没了?”

  不用吃药不好吗?还是他吃药吃上瘾了?钟采苹没好气地睨了殷振阳一眼,决定不理他。

  她哪知道殷振阳的算盘!女人天生就比较爱护弱小,他既然不能归属于弱小一族,生病受伤便成了博取同情的最佳时机,至少从他清醒至今,师妹对他虽然不假辞色,照顾他却无微不至。

  有好处就要尽量捞好处,这是他这些年在江湖上打滚的心得。

  习惯了她的不回应,殷振阳改了个问题:“师妹,既然我不用再吃药了,那我什么时候可以下床?”

  这下她总得开口了吧!

  钟采苹皱皱眉。婆婆走得仓卒,甚至不曾留下只字片语,她哪知道他痊愈的情况如何?

  “随你!”

  正常人如果不舒服或是太累,应该都会躺回床上去吧。如果他不觉得不适,下床走动走动应该没什么大碍。

  “师妹,你说话好冷漠喔!”

  钟采苹瞬间抖落一地的鸡皮疙瘩。瞧他的口气和眼神,像极了一只摇尾乞怜的小狗,她是不是该摸摸他的脑袋,然后给他一根肉骨头?

  可她记得殷振阳从小就老气横秋,讲起话来和学堂里摇头晃脑的夫子没两样,什么时候他也变得流里流气了?

  不论如何,她决定——这句话不必回应。

  殷振阳不以为意,只是期待地望着她。

  “我现在可以下床走走吗?躺了几天,骨头都快散了!”

  其实,钟采苹没看到的时候,他已经几次溜下床疏松筋骨,不然每天都这么躺着,他觉得自己快发霉了!

  钟采苹依然相应不理。都说了随他,他要起来倒立翻筋斗都不关她的事,如果他要逞强,那只会自讨苦吃。

  殷振阳作势要下床,却又突然缩回床上坐好。垮下肩,一副可怜兮兮地道:“师妹,我没有衣服穿。”

  “喏!”

  钟采苹抬抬下巴示意,床脚边上正放着一套男子衣物,虽然看来破旧粗糙,但已足够蔽体保暖。

  这当然不是殷振阳本来的衣服,他的一身衣物因为与河中礁石碰撞磨擦,早已破烂不堪,钟采苹当然没那么好心情帮他缝补,便向邻近的猎户要了一套衣服,让他将就着穿。

  “可是师妹……我自己不好穿……”

  卑鄙!

  钟采苹这才明白他的真正目的。虽说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也早就看过他的裸体,但他若一丝不挂地四处走来走去,她仍不免尴尬。话说回来,在屋子里他躺在床上有棉被遮盖,光屁股也无所谓,但在屋外就不免要吹风受寒,万一着凉总是不好。所以,他自己穿不好衣服,她不帮忙行吗?

  “慢慢穿。”

  想算计她帮他着衣,门儿都没有!

  钟采苹不理他,药碗一拿便走出房去。

  如果师妹以为他技止于此,那她就大错特错了!

  殷振阳诡笑着,果真拿起衣服慢慢地穿起来。但他谨遵她的吩咐,右手不可使力,更不可妄动,所以衣服虽是披上身了,但是单用左手既不灵巧也不习惯,怎么拉来扯去就是穿不好。

  以致于钟采苹再进屋里来时,看到的就是这副景象——

  裤管虽然套进去了,裤头却垂在髋骨上,不用说,裤腰带当然没系;两只袖子虽然穿好了,但是前襟大敞,连个扣子也没扣好。一身七零八落的,要不是身上没有臭味,恐怕比大街上的乞丐还狼狈。

  殷振阳见钟采苹进来,只是尴尬地笑了笑,没说什么,又低下头专心和一身的衣物奋战。

  他知道师妹终究还是心软,不然他饭也吃了、药也吃了,伤口也料理过了,师妹还进屋里来干什么?

  但是说破对他有损无益,师妹别扭得很,要是惹得她恼羞成怒,他什么好处都捞不到。

  “算你狠!”

  果然,钟采苹看不过他的拙手笨脚,过来帮他把衣裤穿好,只是脸色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她几乎就站在他怀里,从她身上传来阵阵清新淡雅的甜香,殷振阳心神一荡,差点伸手拥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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