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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页

 

  哄完傻蛋入睡,她躺在单人床上,听着窗外的夜雨打着玻璃,辗转无法成眠。

  说是很久,其实也不过半个月……十七天。

  Val重新回到她的身边,真正进入她的生活里,只有短短十几天的时间,但感觉上,却好像已经过了一辈子那么久。

  他的呼吸、他的笑声、低沉的嗓音倾诉醉人的情话,充斥整个空间,占满她的思绪。

  她深深陷在他细细布下的情网里,再也无法自拔。

  早就知道,他是一个太容易让人爱上的男人,却没有想到自己会沦陷得这么快、这么深。十七天。

  他说他爱她。

  她相信他。菲尔,夏不需要用这么公式而廉价的谎言,骗取任何一个女人的感情。

  但是一个花花公子的爱情,能持续多久呢?

  她不知道,不想知道。她甚至不愿意去思考这个问题。然而这个问号,却像挥之不去的鬼魅,一整晚紧紧纠缠着她,不肯让她喘息。

  午夜十二点的钟响。魔法必须消失的时刻,灰姑娘的马车变回碎裂的南瓜。

  她已经躺上床一个多小时了,还是找不到半点睡意。

  翻个白眼,暂时放弃了去跟周公约会的计划,爬下床,走进客厅,打开电视浏览频道。

  运气好的话,她可以找到一部够烂的电影,帮助她一夜好睡。

  心不在焉地看着荧幕上晃动的画面,她听见电铃声响。

  这个时间?只有一个可能。

  “喂?”

  “早安。”是他。

  “早安?”她笑。“现在是十二点,夜正深呢!”

  “你确定现在才十二点?我觉得不止了呀!”他似真似假地叹气:“你时钟里的电池还有电吗?”

  “我的时钟很正常。”她向他保证:“现在真的是十二点。”

  他笑,柔声要求:“让我上去吧。”

  按下对讲机上的按键,她打开公寓的铁门。

  几分钟不到的时间,他已经来到三楼的门口。一边深呼吸,平稳心跳,他对她露出熟悉的笑容。

  她报以微笑,直觉眼前的男人似乎不太一样。

  透过话筒里的声音里听不出来,真正看到本人,才发现今晚的他身上隐隐透着一股诡异的气氛,从那个太过僵硬的站姿,还有脸上那抹有点紧绷的微笑。

  惊醒过来的傻蛋摇着尾巴,跑到门口迎接男主人。他蹲下,心不在焉地拍拍小狗的头,眼神闪烁。

  如果换做另一个人,她会把他的举止解释成“紧张”,但他是Val。她微微皱眉,不太能将这种形容词和这个男人联想在一起。

  她认识的夏行权,是从来不紧张的。

  “Val?”

  男人站直身躯,拉起一抹笑。“你记得下午我说过,关于结业式的礼物那回事吗?”

  她点头,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在这个时间专程跑来找她谈这件事。

  他叹气,笑着招认:“其实,那不是我计划好的结束方式。”

  她看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只盒子,先打开其中一个。里面是另一把钥匙。

  “这个,是你上次问的,大门的钥匙。”

  听着他的解释,她的眼睛却没有办法离开他手上另一只还没有打开的盒子,心跳突然开始加速,一股强烈的预感在她的脑中发出激狂的尖叫。

  男人咬咬牙,用力呼吸,突然单膝跪下。

  “行权!”

  他抬起头,微笑,刚刚表情里所有的不安痕迹顿时消失无踪,仿佛只是她的错觉。“千树,嫁给我吧。”

  她愣愣望着他,不太确定自己刚刚听到了什么。

  他在向她求婚?

  她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感觉。难道她刚刚不小心睡着了,现在是在做梦吗?偷偷咬了嘴唇一下,迅速刺入神经的痛楚才让她相信——他真的在向她求婚。

  他在向她求婚!她……应该尖叫、应该大笑、应该抱着他疯狂地哭泣。这个可恶到太过可爱的男人,他真的爱她。

  他真的爱她。眼泪冰冷地盈眶,身体像是被定住一样,动也不能动,连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千树?”然后,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的声音,她听见自己说:“对不起。”他沉默下来,皱起眉头。“对不起?”

  看着他,她麻木地开口:“……意思是,我不嫁给你。”

  挚爱的微笑消失,男人的表情瞬间转成死白。

  泣:文中所引诗作,是英国女诗人ElizabethBarrettBrowing所为的十四行诗。全诗中译如下:

  我有多爱你?请听我细数。

  我爱你,直到魂魄所能触及的极致悠远,

  就像在黑暗中,探索上帝和思典的极限。

  我爱你,是每天最基本的需求,以日以夜。

  我的爱情奔放,像人们追求自身的权利。

  我的爱情真诚,像人们摒弃虚华的赞扬。

  我爱你,激切如旧时的衷伤,虔敬如童稚的信仰。

  我爱你,用一种似乎已随着古老信仰幻灭的爱情。

  我爱你,以此生所有的呼吸、欢笑与泪水——而若上帝思允,死后我将爱你更逾生时。

  第九章

  “你疯了!”听到她的回答,周美媛发出尖叫:“傅千树!你是这阵子情绪压力太大,精神失常还是怎样?一个男人——而且还是那个每个正常女人都想要的黄金单身汉菲尔,夏跟你求婚……你竟然跟他说对不起?我怎么会有你这种笨蛋当手下?实在是太丢脸了!”

  星期五的夜晚,仁爱路巷弄里的小酒吧生意兴隆,微醺的空气里飘着轻快的BossaNova。来到这里的客人,大多是三四十岁的单身都市人,在周末开始的第一个夜晚,到小酒吧里来,或和朋友聊天小酌,或是独处沉淀,将自己从一整个星期的工作状态中解放出来。

  距离那一天,已经经过一个多星期。他消失了。

  原本总是会在下班时间出现,接她回家的男人突然不再出现,起了疑心的周美媛终于在今天逮到机会,拖着她来到这间小酒吧里。逼问许久,才终于从她的口中得知那一晚的经过。

  她拒绝了他的求婚。

  “周姐,他不是真心那样说的。”她叹气。“你没有看到他那天晚上的表情,简直像是被绑上祭坛献祭的处女,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就差一点没发抖了。实在是太惨,惨到我都不忍心答应他。”

  周美媛翻白眼。“我的老天,你不会要跟我说,你是为他好吧?”

  “当然不是。”她扮个鬼脸。“我只是有我的自尊,不希望他为我牺牲太多,特别是在这种事情上。”

  “这什么年代了?又没有人拿枪逼他要对你负责㈠也既然说出口,就表示他心甘情愿啊!你管他牺不牺牲?要真的觉得牺牲,他也不会准备那个戒指了……噢,老天!”年长的女人抓耙那头红发,似乎这才想到这一点,大声哀号:“菲尔·夏准备的求婚戒指……那一定很贵,说不定是TiffanY的——不!一定是!而且克拉数绝对小不了!这么值钱的东西,我光是想到就觉得肉痛……一般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拒绝他的求婚才对……傅千树I我真希望把你的脑袋剖开来,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

  “脑浆?”她好心地提供苦恼的上司可能的答案。

  “浆糊!”周美媛嗤之以鼻。“你的脑袋里根本没有脑浆,装的只是浆糊!我竟然还以为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怎么老是做些蠢事?”

  她无聊地转动杯子。“周姐,他一定会后悔的。你不要忘了,他是菲尔·夏——那个恶名昭彰的花花公子,根本不是结婚型的男人。他有他的选择、他的原则,我不希望他因为一时冲动,作了这个决定,以后再来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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