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一个凉爽干燥的星期日上午,某小学的操场上,一群年约十岁的孩子正在打棒球。
铿!
“全垒打!白谌,跑!快跑呀!”旁观的孩子们,激动地叫喊着。
那个名叫白谌的小男孩甩掉球棒,卯足了劲往前冲,他瘦长的腿再加上利落的身手,很快便奔回本垒,夺得一分。
“耶!又得一分了,万岁!”
孩子们乐得手舞足蹈,纷纷围着白谌夸赞。他举起手臂擦去额头上的汗水,露出一抹胜利的笑容,小小的脸庞上,写满了稚气与骄傲。
中午时分,玩球的伙伴一个个回家去了,白谌的肚子也饿得咕噜叫,才意犹未尽的收拾球具回家吃午饭。
他走出学校操场,沿着社区里的马路,伴随着春天凉爽的微风,慢慢地走回家。
在离家还有段距离的路上,他远远看到前方有户人家失火,灰黑的浓烟直窜天际,其中还夹杂着大量的火舌,吞噬了原本湛蓝的天空。
他心头一惊,忽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发生火灾的地方正好是他家的方向,该不会是……
他立即加快脚步,以跑百米的速度冲回家。
跑到他家巷口,狭窄的巷道已被大批围观的民众挤得水泄不通,前面还传来消防队员的警告。
“退后!退后!这里火势太大,不要再挤过来了。”
白谌不顾一切在人群里乱钻,硬是让他挤出一条路,直奔火灾现场的最前线。他仰头一看——
天呀,真的是他家!
几个钟头前还完好的房子,如今已陷入一片火海之中,凶猛的火舌和不断冒出的浓烟,呛得靠近的人皆是一阵猛咳。
“小弟弟,这里很危险,快到后面去!”一位消防队员看白谌站得太近,连忙出声斥喝。
“这是我家、这是我家……这是我家呀!”
白谌先是喃喃低语,接着便像发了疯似的大声哭喊起来。
“啊?失火的是你家?”几名消防队员不约而同转头看他,“那你的命很大,逃过一劫。”
“我的家人呢?他们在哪里?你们有没有救他们?”白谌抓住其中一人,无助地哀求道:“求求你们,快点进去救他们!”
消防队长拍拍他的肩膀,同情的说:“小弟弟,已经没有办法了,火势延烧了半个钟头,如果他们真的在屋子里的话,只怕已经……太迟了。”
“不——”
白谌想冲进火场,却被人用力抓住,他挣脱不开,只能泪流满面的大吼:“我要进去!让我进去!我要去找他们……”
“小弟弟,快别这样!也许他们已经逃出来了,你这样贸然跑进去,万一他们出来找不到你,那该怎么办?”
白谌听了,心里顿时升起一股希望。对呀!也许爸妈、哥哥和小妹都已经逃出来了,等一下他们就会来找他,他不能乱跑。
等一下,他要再等一下……
就这样,他蹲在火场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从熊熊大火一直燃烧到火苗完全熄灭,变成乌漆抹黑的废墟为止,他衷心期盼的家人都没有出现。
他所害怕的悲剧还是发生了。
当搜救人员从火场内抬出两大、两小四具焦黑的尸体要他辨认的时候,他完全呆住了。
这就是我的家人?!
他站在原地,颤抖着身躯和嘴唇看着那些覆盖白布的焦尸,一动也不敢动。
不!这不是我的家人,他们都还活着,这些尸体不是他们!
他想放声大叫,可是那些话一直梗在喉咙里,连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小弟弟,人死不能复生,你不要难过了……”
旁人的劝导和安慰,他都没有听进耳里,只是定定的看着那些尸首,不发一语。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慢慢有了动静。
他像是一具被人操纵的皮偶,僵硬着身体,一步一步走向前,笔直停在那些尸体前面。
他伸出一只颤抖的手,缓缓掀开覆盖在其中一具尸体上的白布。
白布底下是一具形体僵硬的尸体,皮肤焦黑、四肢扭曲,看起来万分可怖,旁人根本分辨不出那是谁。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是他的妈妈!
“不——”他跪倒在地,放声痛哭。
但是自从这天起,他再也没有哭过了,因为他终于领悟到,人不能有情。
人只要有心,就会有情,一旦有情,就会产生痛苦,唯有无心无情的人,才不会受伤、才不会痛苦!所以他要当一个无心、无情的人,唯有这样在失去时,才不会痛不欲生。
他不会再把任何人放在心上。
他要成为一个无心的人!
第一章
楼高八层的顶楼阳台上,冷冷的寒风正飕飕地吹着,三名身材高大的男子,蹲在及腰的水泥围墙边。其中一人低头检视黑色长盒内的物品,另外两人则用望远镜观察地面活动的情形。
“情况好像不太妙。”三人中最俊美的男子回头告诉另外两位同伴。
面容冷峻的男子仿佛没听见他的话,径自取出箱子里的枪械零件开始组装。
“白谌,好了吗?”观察片刻,夏承宇再度转头,焦急地朝那名冷峻男子问道。
名叫白谌的男子没有回答,只是加快手边的动作,不到一分钟,那支来福枪已组装完毕。
“快点,人质快撑不住了!”雷贯退到一旁,方便他进行狙击。
“有我在,人死不了的。”
白谌幽冷的嗓音飘过,宛如由北极吹来的刺骨寒风,令夏承宇和雷贯浮起鸡皮疙瘩。
这家伙根本不能称为人类,简直是冰山!
虽然雷贯和夏承宇心里都这么想,可是从来没人敢说出口。
在特勤组里,任谁都知道白谌的血是冷的,他们可不想无故开罪他这个神枪手,然后换来一身密密麻麻的弹孔当纪念品。
白谌半蹲着,将大半个身子隐藏在水泥围墙下,将望远镜头中的十字准线,稳稳瞄准地面上的劫匪。
他首先搜寻最大的目标,从头部开始,缓缓往下移。
肩膀、手臂、手掌、手指……
砰!
一声枪响,僵局结束。
“结束了。”
白谌扣下扳机,看也不看结果,径自转身开始拆解来福枪。
“白谌,你确定真的打中他了?”雷贯不由得产生怀疑。
不是他不信任白谌的枪法——白谌外号“百步穿杨”,特勤组里枪法最准的人就是他了。可是就算如此,他也不该如此自信满满呀!
他们与挟持人质的劫匪张瑞福相距有八层楼高,就算他是百步穿杨的神枪手,在风速、距离等不可控制的因素下,偶尔也会失误吧。
白谌头也不抬,只冷冷的告诉他,“我从不失手。”
“你这家伙——”未免太冷、太傲了!
雷贯正想开口嘲讽他几句,耳边的小型对讲机里却传来楼下伙伴们兴奋的叫嚷声。
“成功了!白谌打掉张瑞福的右手食指,除非他能把左手练得和右手一样灵活,否则这辈子是无法再拿枪害人了。”
白谌仿佛没听到耳边传来的欢呼声,径自提起收拾好的黑色长盒,漠然转身离去。
望着他冷漠又孤傲的背影,雷贯心底不由得升起一股敬意。
白谌这家伙虽然冷得伤人,又傲得气人,不过他的确有骄傲的本事。
他这一生很少佩服别人,但是毫无疑问的,他佩服白谌。“白谌,收工了。走,喝一杯去吧。”
夏承宇随后追上,热络地将手搭在他肩上,一副好哥儿们的模样。
“没兴趣。”白谌动了下肩膀,甩掉搭在自己肩上的毛毛手,下楼的脚步未曾减缓,冷漠的嗓音一如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