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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页

 

  仙叔公教给她一牛车的常识中,包括掏瓷玉器的鉴定技巧,所以,在飞机上她一眼就认出关剑尘的温凉青玉,凿成年代远溯元朝。

  湖田窑约莫崛起于五代,南宋时达到鼎盛。她手上这套茶瓷器,应该就是名列江南青瓷之最的湖田“影青瓷”。

  绫甄自我安慰地想着,仙叔公最爱古瓷古玉,如果能把影青瓷偷渡一两个回现代去,倒也不虚此行。

  长廊虽然百转千回,却没有分叉,绫甄一路向前走,居然让她找到目的地“抱素书斋”。

  书斋门前站了个中年男子,身材高瘦,观之可亲。绫甄不知如何招呼,他已经快步朝她走来。

  “墨痕,怎么这么慢?快端茶进去。好可惜,今天方公子的爹娘没来,倒来了个表妹。据说,她是方庄主内定的儿媳妇人选。你可要小心点应付,知道吗?”管家刘贵喋喋不休地叨念着。

  窦府中,无人不疼墨痕。刘贵千盼万盼,就盼方公子早日带她回家去,方家庄财雄势大,她在那里当个小妾,都比寻常人家的正宫娘娘体面。

  谁是方公子?他表妹来了又干她什么事?绫甄浑浑噩噩地走进书斋,只见四面八方都有眼光向她射来。

  从谁先开始奉茶?绫甄没概念,就从左边开始吧!才看第一眼,她手一松,哐啷一声,茶盅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剑尘!”

  伴着瓷器碎裂的声音,是绫甄高八度的叫声。

  绫甄惊喜交集地向一脸寒霜的男子跑去,是关剑尘没错,虽然换上古代的服装,脸上也没有看到她后一贯温柔的微笑,不过她百分之百确定,坐在左方第一个椅子上的,就是她有点喜欢的关剑尘。

  原来她不是一个人,有关剑尘在这里陪着她,绫甄飘在半空中的一颗心顿时安稳下来。不管情况再怎么诡异,有朋友在身旁就是最大的支柱,何况是他呢?有他在,她不用惧怕任何事。

  衣剑声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墨痕摔下茶盅,一阵风似地向他扑过来,伸手企图搂住他的脖子?她失心疯了!

  “剑尘,我为什么会在……好痛!”绫甄还没说完,衣剑声倏地抓住她的手臂,用力一扭,她痛得眼泪直流,右手肘关节脱臼了。

  衣剑声推开她,冷俊的脸上余怒犹存,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不经他的允许而碰触他的身体。

  墨痕怎么搞的?她在府里这么多年,从来不曾犯过错,今天居然惹到太岁头上?衣剑声面孔抽搐,看着绫甄摔在地上的狼狈样,心中掠过一阵莫名的情绪,其中竟不包括报复的快感。

  丫环犯错本来就该惩罚,他没打过下人,不代表奴才们可以胡作非为,虽然墨痕是个女孩子,又……很脆弱,但也是一体适用,没有特许。

  去问那些死在他手下的恶鬼吧!生前他们哪个不哀声求饶,他还不是统统照杀不误,墨痕一没有被他削了脑袋,二没有哀声求饶,他何必心软?

  衣剑声喃喃咒骂,他什么时候懂得怜香惜玉啦?

  泪水刺痛绫甄的眼睛,生理上的痛不是让她泪流的原因,而是关剑尘伤害她这一点让她彻彻底底的心死。

  他吃了豹子胆敢把她的手拉倒脱臼?她豁出去了,不管那个人是谁,她不骂得他狗血淋头就不姓薛……不对!她好像已经不姓薛了。

  怒火熊熊的绫甄正要开骂,抬头却看到壁上挂着的一幅画。顿时间,她所有恶毒的字眼全都卡在喉头,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溪山行旅图?范宽的溪山行旅图?”

  揉揉眼睛,绫甄再仔细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绢本水墨画真是范宽的溪山行旅图,每次故宫的国庆日特展中都会拿这幅画撑场面,对水墨画情有独钟的她,对这幅画非常熟悉,绝不可能认错。

  溪山行旅图的前景是一列行旅,有四匹驴子驮着沉重的货物鱼贯而行,中景是两座小山丘,中间有溪水流过,耸立于后方的是占画面三分之二强的雄伟山峰。山顶墨色较浓,山腰以下云气围绕,黑色较淡,气势逼人。

  中国名画多半被落款落得一塌胡涂,此画却是少数的例外。绫甄记得民国四十七年,故宫前副院长李霖先生在画幅右角的树荫下发现的“范宽”二字款,从此确它是范宽传世的画作之一。

  此时挂在墙上的绢布颜色尚未泛黄,传世铁定不超过两百年。从事鉴定多年的她,眼睛利得很,目测的结果总是与实际年分相距不远。

  范宽是北宋人,此画成于十一世纪初期。龙井茶、影青瓷,再加上这幅传世未超过两百年的溪山行旅图,显示出这个时空是……元朝吗?

  倒霉到家,绫甄脑中急速缺氧,她哪个朝代不好掉,居然掉到国祚不过短短九十年、长期动荡不安的元朝!

  墨痕怎么会知道元山行旅图的来历?方慕平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从没教过她呀!这幅画上又没有题款,她怎么可以知道画者正是前朝名家范宽?

  衣剑声由暴怒转为狐疑,乖乖!一夜之间,墨痕从小丫头蜕变成大才女,搞不好还学富五车,博鉴群书哩!太诡异了。

  看到绫甄被他推到跌坐在地,脸上豆大的冷汗不断淌下来,从来没有过的罪恶感袭上衣剑声的心头,他下手不分轻重,把他的手肘弄伤了。

  方慕平也注意到绫甄的伤势,一股怜惜之情从心底升起,正想上前探看她的伤势,却被表妹上官晴拉住身子。

  上官晴嗔声问道:“表哥,她就是墨痕吗?”

  方慕平在心中暗喊,“苦也、苦也!”

  爹娘未免太不够意思,他们事忙不克前来带墨痕回家也就罢了,怎么还派晴妹代表他们前来呢?爹喜欢晴妹不代表他也卿心于她。

  人并非草木,晴妹对他一往情深,他不是不知,相反的,他受宠若惊。

  然而,由于个性使然,他偏好娴静温雅的解语美人,像墨痕,不喜世故老练的能干红妆,像晴妹。

  柔顺婉约的墨痕心无城府,从来不使小性子,说话也不会夹枪带棍,如果是牙尖齿利的晴妹,十个男人也说不过她。

  “墨痕,很疼吧!”方慕平不理上官晴,怜惜地问道。

  剧烈的疼痛让绫甄重拾刚才的怒火,用完好无伤的另一只手,指着容貌酷似关剑尘之人骂道:“你要死了,干么扭脱我的手?力气大就可以欺负人吗?你这个大奸大邪、残暴冷血的沙文猪!”

  绫甄的嘴素有毒蝎尾之美称,她虽不姓杜,却对杜甫的“语不惊人死不休”原则奉行不渝,骂起人来可溜得很。

  不说衣剑声露出要杀人的表情,就连好脾气的方慕平,脸色也不免变得很难看,宠墨痕是一回事,不代表丫环可以以下犯上。

  “墨痕,你嘴里不干不净地胡说些什么?还不快向声弟道歉!”方慕平诉斥。

  道歉?开什么玩笑!断手的是谁呀?“声弟”才该道歉吧!

  困难地站了起来,绫甄对着书斋内的众人说道:“是非曲直,自有公论,我薛……墨痕就算有眼无珠,这样就值得废了我的手吗?丫环的命苦,没有手我以后怎么干活?我可以向他道一百个歉、一万个歉,不过嘴上功夫,又有何难?可是我日后有一餐、没一餐的日子怎么办?”

  一针见血,句句控诉他的暴行,她薛专员日日跟陪审团打交道,嘴里没三两下岂不是混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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