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中的情侣?这个名词使得苑明哆嗦了一下。好快呵,她对自己说:实在是太快了。然而他们两人对此都已无能为力,也——都不想刻意去制止。且看看命运要将我们带往什么地方去吧,他们对自己说:在交换的凝视中,在相互嬉闹的唇枪舌剑里,以及所有有意无意的碰触和亲昵之间,他们无言地许下了默契:如果这样的相逢和相恋是命运的话,让我们遵从它,让我们跟随它,并且,让我们一同来掌握它!
然而,还是太快了!一坐进学耕的车子里头,突如其来的紧张便往上升起,攫住了苑明的心灵。当餐厅里围绕着他们的人群被车辆隔开,当灯照明亮的环境陡然间只剩得一片黑暗,仅有的光线是路灯的薄光,而天地间剎那间只剩得他们两人,和整个世界隔绝开来,只剩得轿车里小小的空间,只剩得他们两人并肩而坐……学耕显然也感觉到这种陡然间凝聚而来的紧张了。他沉默地开动了引擎,一言不发地朝苑明的住处开了回去。车子停下来以后,他别过脸来看着苑明,半晌后才露出了一个不情不愿的微笑。「快回去吧,小姐,」他警告道:「你要是再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我可要过去亲你了!亲了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我可不能负责!」
苑明急急地跳下了车,在公寓门边看着学耕将车开走,才慢慢地走上楼去,不知道是应该觉得松了口气,还是应该觉得失望。他是在努力控制自己,她知道,因为他们之间发展得实在太快了,那种吸引力几乎像小说中写的那样,随时要冒出火花来。然而他们彼此也都有着共识:虽说这已经是二十世纪的九○年代,性与贞操老早老早就已不再是不可碰触的禁忌,然而对他们而言,生理上的吸引力依然不足以构成「性」的唯一条件。他们愿意等,也必须等,等到彼此的感情再深长一些,等到彼此的沟通更完足一些——只是,在目前这种猛烈如火的激情底下,他们的自我控制力究竟能够被信任到什么地步呢?苑明在梳妆台前坐了下来,开始梳理着自己一头黑亮的长发。镜子里映出她白玉一样的容颜,花瓣一样的嘴唇。脸颊上那一抹胭脂般的红晕标识出一个恋爱中的女子,而那娇艳的唇瓣则彷佛随时都在等待情人的接触……她咬了咬自己下唇,模模糊糊地想及自己曾经读过的一段文字:成人的恋爱是必须对自己完全负责的恋爱,是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也能够承担所有可能的后果的恋爱。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放下了手头的梳子。有一首流行歌,好象是这样唱的:「恋爱到了最后,不是只有手牵手。」她不知道那个「最后」什么时候会来,但是她知道自己必须对此有所准备;否则的话,那就不是一个成人应有的负责态度,而只是一种盲目的、没有理性的自我焚烧而已。明天,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许诺道:明天我必须去看妇产科医生,开始采取避孕的措施。
明天!
第六章
在恋爱的甜蜜里,时间过得像飞一样地快速。他们几乎是天天见面,找出了所有可能相聚的时间来相聚。当然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们两人都有工作要处理,有事业要发展。在认识她以前,学耕那工作室的行程早已排到了三个月后,当然不可能有任何的减缩;苑明的时间虽然比较自由,但是在推掉了香港方面的工作之后,她在台北也接了几个零工:拍了支广告片,又在电视台的一个单元剧里轧上一脚,所以也并不闲。
更何况,她从马来西亚回来才一个礼拜多些,「崔莺莺」便已经开始正式排练了。
自从知道排戏场有了着落之后,石月伦兴奋得整个人都在发烧,不到十天就完成了她的剧本,同时设法招齐了她所需要的演员。只不过正如苑明原先所料,她那个硬脾气的学姊果然觉得学耕的要价便宜得过份,说什么也不愿意教朋友吃这样的亏;几番讨价还价,又经苑明「晓以大义」之后,终于以四千块钱一个月成交。
一切枝节安排停当之后,正式的排练也就开始了。
而排戏是累得死人的事。不止是正式排戏的那几个小时必须全神贯注,她还得花上许许多多额外的时间去揣摹角色,记忆台词。石月伦导戏的手法非常新颖,并不只叫他们背剧本就算数,还要求他们在排戏时作即兴创造,再加以重新组织,使得苑明排起戏来所用的精力多出一倍都不止。尤其这个小剧团才刚刚成立,除了排戏之外,每个人都还得担任剧务工作——要考虑海报设计,要考虑宣传事宜,要租借演出的场地,还有门票的出售……总而言之,人人忙得一塌糊涂。
在这样的辛苦工作之中,反而是担任女主角的苑明来得轻松一些。她不像其它的人那样,总是在排戏前才挤公车、骑摩托车,或者搭出租车赶到排练场来,却往往在交通最不拥挤的下午时分便到学耕的住处来了。学耕忙他的工作,她就在他住处里头背台词.练戏;等学耕工作完毕,便和他一道聊天说笑,吃个晚饭,时间到了再和大伙儿一道排戏。排完戏后,她也不需要立即赶回住处去,还可以在学耕屋里休息一会,吃个消夜点心,再由他送她回去。
这种对彼此都很方便的时间调配,很快她便成为一种固定的安排了。苑明于是尽量将自己的工作时间排在早上,至迟不超过下午四点;往往下了工就直接到学耕那儿去,等至排完了戏再回家。
在这种情况之下,苑明在学耕那儿停留的时间愈来愈长,他便将自己那三间卧室中的一间整理出来给她使用。反正房间空在那儿也是白空着,他可不忍心教自己心爱的人累着了。
学耕的姑姑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欢喜得什么似的。这两三个星期下来,苑明一天里头少说也有五六个钟头耗在这个地方,一老一小早处得熟了。有时学耕下工得晚些,两个女人一道在厨房里张罗晚餐,也是常有的事。老太太喜欢她喜欢得了不得,看着她的眼光总是笑瞇瞇的。
「我们学耕呀,早该认识个像你这样的好女孩的!」老太太有一回闲聊时对她说:
「像他那样的好孩子,老天有眼,就该教他过点快乐的日子!我从来就没想透,这孩子究竟是冲了什么邪,犯了什么煞,会去碰到那个女人!」
对于学耕的前妻郑爱珠,老太太是从来只肯叫她做「那个女人」的。短短四个字里,道尽了她对郑爱珠的不满和嫌厌。
「您——不喜欢她啊?」第一次听到老太太提到郑爱珠的时候,苑明只作了委婉的刺探。
「喜欢她!」老太太打鼻子里哼了一声:「那个小狐狸精,她那套狐媚人的把戏拿去骗骗一见到漂亮脸蛋和惹火身材就昏头转向的臭男人还可以,想蒙骗我老人家?她想得美咧!」
这种说法,显然也将学耕归类为「一见到……就昏头转向的臭男人」行列中去了。
苑明忍着笑想,一面好奇地问:「这么说来,您是一开始就不喜欢她啰?」
「——那倒不是。」老太太不甘不愿的说:「那个女人嘴巴甜,会撒娇,我刚开始的时候还并不讨厌她。可是相处的日子久了,我就发现,她不过是一张嘴巴会说好听话,其实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反正我不过是学耕的姑姑,管不着他们的钱,也没什么油水,她慢慢地就不怎么理会我了,家事更是从来不做。这些也都罢了,可是后来她对学耕做出来的那些事——」老太太哼了一声:「就可见得她不过是拿学耕做踏脚石而已。哪里有半点真情真意!枉费学耕那样待她,她是一红就过河拆桥了!那个女人,心机可深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