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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这回老板不想吊她胃口,接着就说出霍家老大也喜欢阔儿的事实,还稍事描述了没有主见的霍老二沈中。

  阿苗跟着又听了霍沈南大病之事,这病倒是让有抱负有理想又有学问的大哥给救活的,他当机立断,把三弟送到镇里找日本医师才救回三弟一命。

  然而,接下来的一件变故,却教阿苗听得流下眼泪——霍老三为救阔儿,误伤了恶邻王德宝,落得不得不逃跑避祸的下场,从此离开家乡,离开了阔儿——“他后来有没有回家?”阿苗替阔儿哭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那是十二年之后的事了。”老板也唏嘘不已——十二年后,霍沈北靠着坚苦卓绝的精神和身体力行的经验,终于使自己摆脱了马背,成为草原上乃至白云镇上说话算数的人——他成了镇长的机要秘书,而且是镇长的继任人选。

  教人意外的是,他的老同学、老邻居,也是当年挨了霍沈南一刀的王德宝,如今也算个人物——警察局长。

  所有人皆视阔儿和霍沈北是一对才子佳人、金童玉女。霍大娘在生前就交代这一双儿女快快把婚事办了。无奈霍沈北总忙于公务,对事业野心勃勃;阔儿更是心不在焉,没把结婚当协事。两人各持不同理由,婚事一拖再拖,而霍沈南却在此时令众人意外地重返家门……“那后来呢?阔儿还爱她三哥吗?”

  “唉——形势比人强呀,爱又如何?他们有太多的包袱。”

  老板立刻就看见了所谓的包袱——

  “沈南,我知道你还是喜欢阔儿,可是阔儿却不能再喜欢你了。

  你知道吗?这些年来,大家早把她跟你大哥看成一对,霍大娘早在生前就交代要他俩成婚,说是你大哥将来要当镇长。阔儿就是镇长夫人,她能帮你大哥,他们是天选地设的一对,谁都看好他们的未来。“这是小萝卜提醒霍沈南的话。

  “小萝卜是不是还“哈”霍沈南?”

  “后来就喜欢霍沈中了啦。”

  “那霍沈南跟阔儿还有什么问题?霍沈北真那么不识相吗?

  非抢自己弟弟的心上人不可吗?““唉!那是个动乱时代,很多事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的。

  那霍老大是个有识青年,当了镇长之后又励精图治,他也喜欢阔儿。他也没有错。““那谁错了?”

  “错的是时局。”

  “时局?

  “别吵我,我看见霍沈南逮马了。”

  “马?”

  “是的,他要逮一只胭脂马送给阔儿。”

  铁匠告知霍家老二、老三,说是发现了一群没人要的野马。霍沈南不理镇长大哥劝阻,硬是要铁匠传话给村人,说他要制服那群野马。

  几乎所有村人都出动了,有如过节一般,家家扶老携幼,叫朋引伴,骑马的,坐车的,一路说笑夹到高岗上,翘首等待霍沈南逮马。

  季风在毫无屏障的大草原上呼呼响着。

  “马过来了!”

  震天撼地的一阵马蹄声中,地平线上扬起尘烟,如潮水决堤,马群在人们逆风的引颈仰望中驰来。逐渐地,大家看清领头的是一匹胭脂马,灿烂朝霞般飘了过来,骄傲而神勇。

  众人注视下,霍沈南一个潇洒的蒙古式上马,稳稳骑上马背,英姿飒爽,看得不人倒抽一口气,掌声如雷。

  马群流淌过来了,一阵风起云涌入。人心沸腾之中,他双腿一夹,白马从高岗上疾聘而下,直奔领头那匹胭脂马。

  他看起来是那样漫不经心,这使得他的魅力再添三分,在场的大姑娘小媳妇喊得分外高亢,容阔儿更是怦然心动。

  胭脂马似乎感受到白马的威胁了,它左躲右闪地把白马包围在马群之中:然而震沈南是何等高手。他巧妙地冲出马阵,没周旋多久,一个漂亮的弧形甩了出去,套马杆牢牢圈住了胭脂马。

  欢呼声中,形势逆转,胭脂马不驯地挣扎,踢踏嘶鸣中又把霍沈南给拉下马。

  容阔儿尖叫出声,惊恐的眼在瞬间涌满泪花。

  她不断呐喊,众人也跟着叫停,可他不是个做事半途而疲之人,扯着套马杆,顽强地和胭脂马较劲。和他一样有个性的胭脂马拖着他在草地上跑了好一大段路。

  每个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边,眼下没人能出手救他,如果他都制不住那匹野马,那么其他人上前也只是去送死。

  “三哥,开枪吧!打死它,我不要胭脂马,只要你活着!”

  这是她能做的权限了,如果可以,她会冲上去,哪怕是让野马踩死踢死,她也要跟他死在一块儿。

  硬汉到底是硬汉,在地上翻滚了好一阵,他终于制服了胭脂马,马群随之停下。

  所有人的心在这一刻回到胸口,脸上露出欣慰赞佩的笑容,好片刻才记起要大声欢呼。

  托霍浓南的福,村里每户人家都分到了马匹。

  然而,霍家当晚饭桌上气氛仍旧怪异。

  霍沈北下班进村之际,已从乡亲们口中得知三弟当日在草原上的表现;他并不为此事感到骄傲,偏偏二弟沈中还不停夸赞着,“大哥,你今天可错过一场好戏了,三弟逮马的英姿说有多威风就有多威风,人人都夸他是天兵下凡呢!”

  “是吗?”他这才抬眼看三弟,“很风光吧?”接着他又看看阔儿,再将目光移回三弟脸上,“不过这种机会不是天天有,你一身力气总得有别的方式发泄。这样吧,现在挺兴喝牛奶,我看咱家也去买批乳牛来养吧。”

  “大哥,你的意思是——”阔儿慌张不已,她猜大哥是想找个借口要三哥出趟远门。

  “我去!”霍沈南怎会不明白大哥的意思?他抢着答腔。

  “嗯,”大哥点头,“这些年你在外头待惯了,让你出去一趟也好,省得你在家闷得慌。”

  将出远门的霍沈南决定暂不放马,连续在家待了两天,想多看看自家的木墙瓦房,闲不下来的他,在柴房里拢柴草,差点就和阔儿做出逾矩之事,他庆幸阔儿及时提出要他带她远走高飞的话,唤回他的理智——

  “好可惜哟,阔儿是他的,为什么他不要她呢?”

  “亲情的包袱。他不想再对不起妈妈一次。”

  “没意思!那后来呢?”

  “后来霍沈南就离家了嘛,买乳牛。”

  “有回家吗?这一次。”

  “有。一离家就遇上土匪,帮小土匪逮了只羊,被请回土匪窝里喝大酒。”

  “他进土匪窝?他哥是镇长耶!”

  老板叹笑一声,道:“十二年来,他跟着蒙古人四处放马、打猎,向来处在教化之外;他并不排斥土匪,人的好坏在他眼里不是两极化的。他注定和这帮人结下不解之缘。”

  “怎么说?”

  “红胡子一直在打他的主意,要他吃他们那碗饭。”

  “当土匪?行吗?”

  “不行也得行。他哥剿匪,一度还亲自带队,镇警局的警察从此不敢再与土匪暗地里勾结。红胡子的日子不好过,自然要报复,这就趁镇长成亲之日,中途绑架了镇长。”

  “那阔儿不正好不必嫁他了吗?”

  “你真是天真。霍沈南救了他大哥,红胡子答应放人,条件是要霍沈南当他义子。”

  “他答应啦?”

  “不答应的话,镇长就会被一枪毙了,然后被丢到野狼坡去喂狼。”

  “真是悲剧英雄。他认贼做父,救自己大哥的命,然后再看着大哥跟阔儿成亲?”

  “悲剧人物还包括他大哥。红胡子的手下把镇长踢坏了,只剩命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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