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换掉孟婆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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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替她梳头时,她问了他,刚才在草原上,为什么敢跟蒙古包里的老人说话。那老人的相貌令她生畏,他却说老人慈祥得很。

  她脑里又浮现三哥不顾一切、抱着小狼就往狼群里冲的一幕。小小的心灵里,一个坚强勇敢的形象正在逐渐扩大。

  老板看见的还真不少。阿苗于是发现,容阔儿和三哥几乎形影不离,他修马村时,小指被斧头划伤,她给包的伤口;村里大人戏称阔儿是三哥的媳妇儿;三哥带她去沼泽捞鱼;调皮邻居王德宝老爱欺负她——“你看到的是我前世的事吗?”她忍不住就打了

  岔,“哪个女的是我?容阔儿还是小萝卜?”

  老板收住神,不免对她的老毛病有些恼,“不告诉你,如果你耐心去感觉,你会知道的。”

  “我知道什么?你这个故事想必又臭又长,我的命若是不够长,只怕还听不完呢。”她也一脸不高兴,“我要走了。”

  “随你,反正被你这一捣乱,我什么也看不见了。”

  阿苗当然希望自己是那个备受呵护的容阔儿,希望自己的命也如她那般好过。

  傅强在厨房里见到她时,她好像正在找什么东西,根本没察觉到他就在她身后。

  “哪来的这些花?”他轻声问,两眼盯着饭桌上那堆鲜花。

  “沿路摘回来的。”头都没抬,她继续在柜子里翻找。

  “找花瓶?”

  “我家可能没有这么诗情画意的东西。”她站起身,面向他,“我放弃,这花就丢了吧。”

  她抬花的动作被地阻止了。

  “阿公房间的柜子里好像有一个花瓶,我去替你拿来。”

  她未置可否,于是他出了厨房。再回来时,他看她正举起一只手,把一缕散发拨到脑后。他知道她并非故意搔首弄姿,但这个动作使她丰满的胸部曲线和纤细柔和的腰身显得格外醒目。

  她很美、很诱人——而且是属于他的。

  “我没听见你进来。”她说着,用一只手整了整上衣,尽管穿着整齐,但他眼里的某种神色却使她感到自己突然变得赤裸而柔弱,“果然有花瓶。”她最后将目光停在他刚搁上桌的花瓶上头,插花的兴致却不见了。

  “我没想吓着你,你刚才在想什么?想得那么出神。”

  她答不出自己莫名的思绪,就这么杵着,直到他走近,她才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他并未触摸她,但她开始微微颤抖,好像他的双手刚从她脸上抚过。

  “你又怎么了?最近你好像整个人都变了。”他柔声道着的同时,轻抬起一只手,指尖掠过她颧骨的曲线。

  她只觉这轻抚立时传遍自己全身,直达她的脚跟,使她膝盖发软。

  也许她该让自己溶化在他怀里,这一定是件轻松的事,毕竟单靠两性相吸来维持一段婚姻并不是不可能的。他不是很能忍受她吗?她何苦一直躲着他。她必须承认,那对她自己也渐渐成了一种挑战。如果她想如容阔儿那般被人捧着疼爱,何不就地取材呢?

  她抬起脸凝视他,在他深邃的黑眸里迷失了自己。

  他低下头来。她猜他是要吻她了,心里一阵紧张,一阵期待。

  没错,他不但吻了,也感觉出她的渴望,这令他狂喜,以致于轻吻渐渐激烈起来——花瓶落地,应声而碎。

  她这才惊觉自己的失态,推开他,红着脸跑开了。激情被阻断纵有遗憾,他仍满心欢喜。看着一地碎玻璃,若有所思地拾掇。

  第七章

  傅强用闲暇时间将一块花瓶碎片磨成一颗心,还在心上钻个洞,穿了条红绳。

  他没有午睡的习惯,怎奈阿苗嗜睡成性,但今天他非将她吵醒不可。

  叩门声响得她不得不下床开门。

  “这房子着火了吗?”

  他面光愠色地朝她高举握着玻璃心的那只手,“这个送你。”

  那颗心害她的心差点跳出胸口。她也将拥有一个玻璃制成的玩意儿吗?难不成他和她心有灵犀?天天吃一锅饭的影响力有这么大吗?

  看她瞠目结舌,他满意之至。阔儿看见玻璃心时正是这副惊喜不知所措的模样。

  “我帮你戴上。”

  不由分说地,他替她戴上自己亲手做的项练。在外人眼里,它或许分文不值,但那是他为她珍藏一世的信物。

  低着头,她抚着胸前的玻璃心,颤巍巍的是她的呼吸,想的是--大野狼好可怕。一抬眸,她只见他柔情似水的眼波中有乞求,乞求一个感谢的吻。

  她犹豫的眼神换得他在自己脸颊上一指。

  “这里就好,但是你得用力一点亲。”

  不亲好像不行,于是她踮起脚尖,重重在他指的地方亲了一下,呶的一声教她自己先红了脸,教他笑得好开心。

  “不许笑!也不准你再用类似的破烂玩意儿来交换我的吻。”

  “没有类似的东西了,就这一颗心,我的心已在你身上。”

  “你真恶心!”

  “随你怎么说。”他转身离开她时,脸上仍满是笑意。

  阿苗又找灵媒来了。一手抚着胸前的玻璃心,另一只手就任老板模骨。

  “快说,这回你又看见什么了?”

  “别急别急,我没那么厉害,你总得给我点时间把线接上嘛。”老板满意于阿苗明显的急切。天晓得她比谁都急——

  晌午时分,干完活的村人凑在一起吃午饭。男人们百无禁忌,大碗喝着酒!女人们则在灶旁料理粗食,男女孩童全凑在一块嬉戏,这是草原上安适的一刻。

  然而,意趣酣浓之际,一阵纷乱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宛似晴空霹雳,院里院外顿时乱成一片。

  腿快的全往自家跑,慢的就不得不留在霍家大院里。显然土匪是冲霍家来的。

  “对不住了,弟兄们有困难,想从你们这儿借几匹马。”

  土匪头子乃远近闻名的“红胡子”,他走到霍大娘面前,说得倒挺客气。

  霍大娘强作镇定,把孩子们全护在身后。

  “你是——红胡子?”

  “你倒挺有见识,我打满清时代起就干这个。”

  “你们干这个不也有规矩吗?我听说你们不对寡妇下手。”

  “你没男人吗?”

  “谁说的!”霍沈北钻到妈妈前头来,“我是霍家的男人!”

  “我也是!”霍沈南也冲到红胡子面前来,“还说你们是做买卖的!原来是土匪!

  ”

  胡子堆里有人要靠近霍老三,教红胡子一掌给拦了下来。

  “小伙子,原来是你。”红胡子认出霍老三了,那个独自前往野狼坡的男孩。

  “是我!我可不怕土匪!”

  众匪徒纷纷走上前。

  “退下!”头子阻止了他们更进一步的动作。以一种赏识的眼光看着震老三,“好小子,就冲着你这份胆识。我和你交个朋友!”

  “谁要跟你做朋友?!”

  头子不以为忤,继而看着霍大娘,道:“对不住了,既然你是寡妇,又有这么有出息的儿子,从今往后,我不打霍家的主意,告辞。”

  大手一挥,土匪们掉头离去。

  “沈南,你什么时候见过他了?怎么没告诉妈跟我?”霍沈北怒声质问三弟。

  “不记得了!”

  隔天,霍老三就把弄起家中唯一的枪,阔儿知道他的心思,他想学打枪,保护一家人。怎奈年纪不大的他,却把枪把弄成一堆零件,她还得陪他去找铁匠修枪——*******

  “老板,霍沈南的大哥好像对他很不爽是不是?”阿苗不知自己的心已向着老三,不由得又打起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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