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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页

 

  “阿青,阿青。”她试探我,但我始终装睡,她更放心地唱着那支歌,过了好久我才听出来,她唱的是印度之歌,唱得荒腔走板。

  直至此刻我才相信她是我的亲妹妹。

  我们一家都是音痴。

  清晨五点,我起床整理行李,所谓的行李其实不过是几件衬衫,两条牛仔裤,再把浴室晾的内衣收下卷起,拉上皮袋拉链,就万事OK了。

  没想到这样细微的动作还是吵醒了克丽丝汀。

  “阿青你在干嘛?好吵!”她睡眼惺忪的问。

  “我赶八点钟的飞机。”

  “去哪儿?”她的眼睛还没完全睁开。

  “回台北。”

  “你开什么玩笑!”她的眼睛这下才睁开。

  “我办公室里一大堆工作等着做。”我整理随身的旅行袋,待会儿上飞机要用身份证。

  “不是说好玩一个礼拜?”

  “谢谢你!我是有工作的人,再玩下去饭碗会被敲掉。”我瞪她一眼:“我没饭吃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太棒了!”这个没心肝的小混蛋居然连连拍手,“那个矮子才若开除你,我们结伴回美国去!”

  我没理她,拿起了电话,柜台还在打瞌睡,对我的催促充耳不问,连响了廿余响都没人前来过问我的死活,修养太好了。

  挂上话筒,克丽丝汀已经在床上坐了起来。双手托着腮,我被她看得发毛。

  “看什么?”

  “我在研究你。”她只睡了四个多钟头,但一点也不影响到她那双大眼晴,依旧黑白分明,美目盼兮。

  “神经病。”

  “我明白了,你是在生气。”她作恍然大悟状。“阿青,你吃醋了。”

  我没理她,看看表,欣赏日出可能来不及,但到野银部落却只需要一个钟头,在上飞机前,我大可利用。

  “你去哪里?”她跳下床。

  “我们不是观光客吗?出门一定是为了观光。”我大步走出去,她只穿着睡衣,绝对不敢来追我。

  我从岔路转到横贯公路,风景的确美极了,远远地可看见红头湾,旁边是触手可及的热带丛林,但走着走着,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有些害怕起来,只好哼支歌壮胆。

  但我才刚开始轻哼那支“苍白的昨日”,背后就响起了同样旋律的口哨声。

  天呀!这是谁?我吓得汗毛直竖,赶紧换了另一支歌,但那阴魂不散的口哨声还是追着我。

  我这下子是真害怕了,在这荒郊野外,如果发生了什么,那可真是呼天不应叫地不灵。但我愈害怕,那口哨声却愈近,简直就要贴到我身后了。

  我既无法立即展翅飞去,又不能拔脚就跑,大著胆子回过头,差点儿没把我气坏了,居然是秦大佑。

  “你跟着我干嘛?”我狠狠瞪他。

  “咦!这么大的路,我不能走吗?”他笑嘻嘻,一身轻松的休闲服,至少比他平日穿西服时年轻十岁。

  我赶紧让开,恭请他尊驾通过。

  “小心点。”他把我从小径抓回来,殷殷告诫,“那地方去不得,你会迷路。”

  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与他何干?

  “这里的丛林有时候连当地人都走不出来。”他见我翻白眼,益发正经得紧。“里头还有一种红虫,会咬死人。”

  他这才正中要害,我不怕迷路,但最怕虫,小从毛毛虫大至恐龙。

  只好跟他并排走。

  走得热了,正后悔忘了带水壶,他却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几个果子。

  “这是什么?”我看着那大如荔枝的稀奇水果。

  “山龙眼,兰屿特产。”

  “你在哪里买的?”有果子解渴,我对他的气立刻消失一半,果然是个小人。

  “这还用得着买,到处都是,伸手摘呀!”他笑。

  我张望半天,也没看到什么山龙眼,连龙眼核都没一颗,才知道他吹牛。

  “吃呀!很好吃的。”他示范。

  果然好吃,甜极了。

  “还有没有?”我厚着脸皮跟他要,所有的火气都飞到爪哇国去了。

  “跟我说点好听的。”他拿跷,一脸促狭。

  “要好听到什么程度?”我问

  “只要是好听的,一概笑纳。”他更放肆。

  “你闭起眼晴。”

  “为什么?”他很奸诈,怕我陷害他。

  “你瞪着眼睛看我,我害羞,说不出口。”

  他惊喜地闭上眼睛,我这才把手上的龙眼枝用力往他身上扔,扔完了转身便跑。

  “喂喂喂!”他气坏了。

  “你站住。”我知道跑不过他,一心想唬住他:“你敢过来一步,就自己承认是小人。”

  我太年轻了!居然跟他玩这种把戏,但不耍点阴便要吃亏。

  “我不与你一般见识。”他笑,果然不敢过来。“阿青,我保证不报复你,来呀!”

  “干嘛?”

  “我带你去野银部落,包你大开眼界!”

  我还没靠近他,他就伸出爪子攫住我,快得像老鹰捉小鸡。

  “放开我。”我挣扎着,他身上的男性气息让我害怕!我不是没见过世面,但这样的场面是自找的,不脱困而出,这辈子就没脸再见江东父老。

  “阿青,阿青。”他的手下使劲,口中却柔声呼唤:“不要拒绝我,不要拒绝我……”

  他的声音和他的气味都勾人心魄,但谢天谢地,我可没忘记他是鼎鼎大名的花花公子,连那般精怪的王婷都得为他日日以泪洗面。

  “你看,谁来了!克丽丝汀……”我叫:“快来救我!”

  他果然上当,手一松。

  我沿原路跑回去,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才来兰屿的第二天,我们就从绅士淑女变成了野人。

  秦大佑说得对,此地没有野蛮人,台北来的二百五才是。

  第八章

  我准时搭上八点钟的班机,克丽丝汀穿着夹脚拖鞋来送我,她不舍得回去,她与那花花公子有得泡。

  “我真不明白。”她懒洋洋地说:“你不喜欢秦某人就算了,他又不会吃掉你。”

  我很难解释自己的心情,当然更不必对她解释。

  现代人在拒绝与接受之间,往往充满了矛盾。

  回到台北,天上落大雨。

  家中电话震天作响,是李麦克。他真是个魔鬼,有千年道行,心血来潮时,只需招指一算,便知佳人有难。

  他约我吃饭,但我心情不好,天使、魔鬼都不能去应酬。

  “你不来会后悔。”他咆哮。“今晚的饭局里有本公司有始以来最大的客户。”

  我不需要大客户,我尚未恋爱即已失恋,心里面一大堆奇怪的嗡嗡声,需要心理医生的治疗。

  放下电话后,那嗡嗡声益加响亮。

  “什么?什么?”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空气中大声的问:“我失恋?有没有搞错?”

  秦大佑是个什么东西?

  我觉得荒唐。但领悟到自己荒唐,并没有更好过。

  也许洗个热水澡会好过些,我在浴缸放水,水放满了却坐在热气腾腾的缸边哭泣。

  不仅流泪,还呜呜出声。

  我厌恨自己落入秦大佑陈腐的圈套,却仍然难以自抑,毕竟我不是天天都会爱上谁,百八十年难得遇上一次,所以敝帚自珍,愈哭愈像个怨妇。

  哭完了,我才觉得饿,脑中开始出现各色美食!肉粽、烤麸、蛋糕、蚵仔面线……

  想起这些食物,给了我无上的安全感,总比想着秦大佑那个王八蛋好。

  我换上衬衣牛仔裤,准备出去饱餐一顿。

  门铃却在这时候响了起来,一定是李麦克,打开门预备好好臭骂他一顿,却不料外头站的竟是秦公子,淋得一身湿,像是落汤鸡。

  “你搞什么飞机?”他骂:“不吭不响跑回来,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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