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他临走还要山盟海誓。
“一定。”
他走了。我气得窝在沙发上发征。不值得为这种人生气,却还是气。相处那么多年,总归有一份感情,气的是他不肯好聚好散,一定要人记恨。
电话又响,是陈诚。他温暖的声音从冰冷的话筒传来,分外温馨。
“中午一起吃饭?”他问。
这是约会?我慌了手脚。
“你头天上班,一定很忙。”我赶紧拒绝。
“还没有进入状况,不忙。”接着,他说明了时间、地点,再问,“要不要我过来接你?”
“我自己去。”我胡乱地应着,脑袋里的稻草这下被狂风吹得不能止息。
八年来,我还不曾与男子约会过,陈诚是从夭而降的白马王子。
放下电话,我再也无暇伤春怨秋,飞奔回房,挑选可以应酬的服装。
一件也没有。柜里,除了牛仔裤、衬衫,还是衬衫、牛仔裤,我想起来了,唯一出客的圣罗兰,还在百成公司的秘密夹层里。
电话又响了,仍是陈诚:“不必穿得太正式,我们只是小吃。”
他真是个懂得体贴的好人。
我去了。按图索骥,是个英国式的,家乡风味的小店。女侍穿着苏格兰高地的传统服装,笑容可掬。我来得太早,白马王子还没有下班,可是他很细心,先订了座。
女侍送来滚烫的奶茶,芬芳扑鼻,深深抚慰了我孤单彷徨的心灵。我满足地啜着。四周流动着轻轻的音乐,温暖的灯光,使我脑袋中不安的稻草暂时停止了狂舞,得到止息。
女侍捧来了大叠杂志,我随意地翻着。无意间,一张彩色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个当红的女演员的专辑。那一辑照片约有廿多张,有泳装,也有礼服,但吸引我的是她穿了黑色燕尾服的。她为了摆姿势,把右手的拐杖举了起来,模样非常俏皮,但这一切与我无关,我也不是崇拜她的影迷,我的视线焦点全集中在她右手的袖口上。
“抱歉,我来晚了。”陈诚彬彬有礼地站在桌边,含笑看我。
“请坐。”
“吃点什么?”他打开菜单。
“羊排。”我完全心不在焉。那张照片像被下了魔咒般;已左右了我全部的意志。
饭前酒送上来时,我已把那本杂志放回旁边的架子上,天衣无缝,谁也不知道它曾引起我的严重关切。
“敬你!”他举起酒杯。、酒还未喝下,就已醉人。如果陈诚早五分钟进来,我会酩酊大醉。可是我有了心事,再美的男子也能令我保持清醒,而且如坐针毯。
“敬我们。”我喝下那香气扑鼻的液体,芬芳的汁液在我血液中窜流。
陈诚的午休时间有限,舒舒服服吃完饭,他就得立刻起身。
“晚上见。”我们在餐厅门口分别,我不要他送,因为我下一个该去的地方就是对街的书报摊。我几乎是奔跑过去买了一本杂志。
那个明星叫做乔琪,非常洋化的一个女人,在一百廿四页。我颤抖着翻开,她袖口上的金袖扣闪闪发光。
“小姐喜欢乔琪有关的书报?”书报摊老板见我这么迫不及待,立刻推荐,“这本‘我心深处’是刚到的,有乔琪所有的星路历程。”我买了一大堆跟乔琪有关的书报,可以膺选本月份最忠实影迷。
回到家,我在陈诚的抽屉里找到了个附灯光的放大镜。答案是正确的,乔琪手上那个金袖扣是我打的北斗七星。化成灰我都认得。
我抓起了电话,很费了—番工夫才找到孙国玺的助理。
“孙先生在开会。”助理小姐的声音很甜。孙国玺住在一个攻不破的城堡中,就算是打电话给他,也是一入侯门深似海,难怪嘉露十岁时一气之下,就不再理他。
我留下电话。半个钟头后,孙国玺打来了,他很兴奋。
“我只有一件事找你。”我泼他一盆冷水,“上回您过大寿时我送过您一副金袖扣,我想知道放在哪里。”
“就是这事?”他很失望,“在保险箱里。”
“最近我预备再打造一副,可否借我一用?等打完了就立刻奉还。”
“你不是从不抄袭自己?”他四两拨千斤。
“是不是已经——不在了?”
“你怀疑我把你送的生日礼物送人?”
姜是老的辣,他知道我不敢反驳他。
我只好跟他道再见。
九现在我知道这副袖扣在另一个不相干人的袖子上。
但,原因呢?
我花了一些时间研究乔琪。
跟一般明星一样,她的出身并无可观之处。初出道时,以一首“小黄莺”配合了唱片公司的强打攻势,一举成名,后来又拍了部同名的电影,以后就弃歌从影,成了明星。
她是已成名的人物,要找她并不容易,但也不见得难如登天。
我打电话给海伦:“你认不认得乔琪?”
“认识。”她似乎忙得不可开交,电话筒夹在脖子上发出怪声,“上过电视的公众人物哪个不认识?”
我就怕她说废话:“我要认识她。”
“你改变嗜好了?崇拜影星?”
“有本事就介绍给我认识。”
“算你找对人了,我是她的造型顾问。”
“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
“你那般清高,不敢有渎清听。”
“什么时候给我答复?”
“今天晚上,行吧?姑奶奶。”
我去睡午觉,养足了精神。六点正,海伦打电话来:“我现在忙完了。你出来,我们在唐大妈见。”
唐大妈是个小馆子,卖翡翠面、卤肉面、排骨这些小点心,价钱不能算便宜,最大的优点就是离海伦的办公室近。
我不敢骑单车,怕去晚了,海伦吃饱便走人,忙忙坐了计程车去。
海伦已经吃得半饱,我催她快吃。
“急什么?”她好整以暇地搁下筷子喝麦茶,“乔琪又没有翅膀,飞不掉的。”
只不过求她一次。便注定要受许多鸟气。
“点菜啊!”她介绍着菜单。
她忘了我不吃晚饭。
“是啊!中午吃得很饱。”她斜睨了我一眼,活像她什么都已看见。
我要了一碗冰豆花,装作在吃,等海伦的碗底空了,豆花还是豆花。
“乌龟吃大麦,糟踏粮食。”她把豆花抢去,唏哩呼噜地喝掉。
逮着机会骂人,风度甚差。
吃喝完了,她浏览店内的竹制品、陶制品,告诉我这个是这样做的,那个是那样做的。
“你有完没完?”我对她吼。
“完了。”
出去之后,她拉我去中正纪念堂:“晚上美极了,是最适合散步的公园,还有人在跳土风舞。”
她发神经。
“如果你不认识乔琪就算了,犯不着拿我寻开心。”我摔脱她的手。
“好吧!不过得等哦!她今晚在电视台录戏,大概半夜才能回去。”她说话的声音活像只百灵鸟。
“在电视台等?”
“也可以到她家里去,她请了个女佣,会给我们开门。”
“你常去?”
“要她请我才上门。”她傻笑。
海伦是个好朋友,没有了她,我的生命缺乏意义,生活没有趣味。
“我们何必呆等?先去逛逛。”她又有了好主意,带我去看MTV.“我是个土包子,对MTV 只闻其名还没有亲眼看过,等进去里面,看到一间间隔成了帐蓬般的小间,连忙逃了出来。
“怎么啦?怎么啦?”海伦跟在后头。
“我们应该去地下舞厅,还会更黑暗一点。”
“你住在象牙塔里够久了,开眼看看,下半辈子才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