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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唆,叫你去你就去。」唐默的怒火源自於对她不可遏止的想望,她再不赶快远离他的视线,就很难保证他不会有邪恶的念头。

  「是。」雩娘真是衰呆了,每个人都爱吼她,但错的又不是她。

  迅速扣好衣服上的钮扣,她两手环住胸口,轻巧地拾级上了二楼。

  唐默始终背转著身子,担心一个不小心,刚才的忍抑又将功败垂成。

  雩娘战战兢兢地走进他私人的圣地,讶然於这房间有别於屋子其他地方的整齐素雅。床铺正中悬著一幅王维的水墨画,对面墙上则张挂著不知名的西洋油彩图。两个原本格格不入的作品,放在这样的空间里,却协调极了。

  她不敢大著胆子去审视卧房里的每样东西,每样东西对她而言都是禁忌,包括唐默的床。她轻手轻脚地将自己摆到弹簧床上,被褥里犹有馀温,散发著一种奇诡的动情激素,侵占她仍属少女的芳心。

  雩娘无法明白,自然更不能预测自己究竟陷入一个怎麽样的境地。她把生命交付给唐默,他爱怎麽处理就怎麽处理吧!由於白天过分疲累,而今全然松驰的安心,使她很快地沉沉入眠。

  宣到确定雩娘应该不会再来考验他的定力,唐默才怅怅落落地蜇入书房。

  尽管坐在书桌前,堆积如山的案子等著他审阅,他却了无工作的情绪。

  她睡了吗?会不会又作噩梦了?

  唉!他根本阻绝不了对雩娘的绮思妄想。这个神经兮兮、傻气十足的女人,她凭什麽骚扰得他浮躁异常?

  为了摒掉恼人的思潮,他起身打开窗户,新鲜的空气或许可以让他冷静拒绝诱惑。意外地,他发现楼下围墙外,有个贼头贼脑不断往屋子里伸长脖子的男子。唐默迅即扭熄案前的枯灯,再倚到窗边看个仔细。

  那人一百七十公分左右,一身牛仔衣裤,样子相当眼熟。可惜天光不足,没能看出他的嘴脸,但唐默可以确定,他一定在什麽地方见过他。

  他的目的是什麽?钱?重要资料?!还是……小雩?为什麽会想到她?唐默也说不上来,只是隐隐约约觉得那人应该不是小偷,而是……

  不及往下细想,他已操起墙边一截长棍来到主卧室。不惊动警方、私事私了是他一贯的作风。他自负倨傲的相信,他解决事情的能力远胜於那些所谓的执法人员。

  雩娘睡得很甜,他没打算吵醒她,只轻巧地踱到窗前,咦?那人不见了!

  他探出头再看仔细。

  好家伙!企图攀墙而入?唐默冷笑一声,将三尺馀长的棍子,凌空掷下——「啊!」高挂在围墙顶端、还来不及跳下的夜贼,应声跌落地面。这一跤

  似乎摔得满重的,挣扎了半晌才蹒跚爬起,惊恐万分地仰望二楼窗台,见唐默岸伟的身躯昂藏而立,即刻吓得落荒而逃。

  「谁?」雩娘毕竟是名练家子,方才那声惊呼马上将她从睡梦中扰醒。

  「一名小毛贼,已经逃走了。」唐默拉上纱窗,尽量将目光瞟向别处不去看她。

  「可恶,我去把他捉回来。」她家小王爷的宅邸是如何高贵神圣的地方,岂容毛贼自由来去?零娘霍然起身,护主心切地想跃窗而出。

  「就穿这样?」是她逼得他不得不正视她的存在。

  「呃……」这身「清凉」装扮,的确不适合缉捕盗贼。雩娘腼腼地绽出她甜死人不偿命的招牌脸。「我一时心急倒是忘了。」

  唐默扭开立灯以後,她姣好的身段益发无处遮掩。雩娘红著脸蛋儿赶紧躲回被子里。

  「安心睡,不会再有人来打扰你。」才仅仅一晚,他就被她搞得七荤八素,往後呢?

  他能忍耐多久,十天?半个月?

  第五章

  次晨,第一道阳光透过窗帘时,雩娘立刻从床上跳起来,冲到楼下厨房,准备为她的主子烹煮清粥小菜当早膳。

  今儿天候格外晴朗和煦,亮晃晃的晨曦一如跳跃的精灵,将屋子里外照得银辉闪烁。

  雩娘立在厨房中央,讶然於里边的空荡荡,连一根葱、一颗蒜头、一粒米 都没有。他是怎麽过活的?

  餐厅!是了,书怀带她去的那种现代客栈,每样吃食都浓烈得呛人,一大早就吃那种东西,不太好吧?

  她到处搜寻,希望找出一些些足以下锅的菜肴。可橱柜里空空如也,除了酒杯就是酒,还有「咖啡」。什麽玩意儿?雩娘拿到鼻下嗅了嗅,唔,挺香的。吃这东西就会饱吗?再找找著。哇!这柜子好大,但怎麽开呢?她摸到凹陷处用力一拉——陡地,寒气逼人。

  原来是一台电冰箱。雩娘机伶伶地退後数步,慎防里头出奇不音心地发出暗器来。等了好一会儿,啥动静也没有,她才安心地「检视」这座神奇的「机关」。

  冰箱内零散地放著几瓶饮料和两包没吃完的饼乾,看来并不具任何杀伤力。小王爷太奇怪了,区区几样不起眼的小东西,需要动用这麽大的机关来掩藏吗?

  耗掉半个小时的时间细心研究过後,她已百分之二百确定,今儿的早膳必须到市集张罗。

  幸好她的洋装已经乾了,乘唐默尚未醒来,赶紧换上。然後,她得上街去。

  现代人不时兴用银子,他们喜欢用纸钞。昨晚郑依霖塞给她的千元大钞还摆在桌上,她随手抽了两张,觉得好像还不够,再抽两张捏在手中,才安心的朝屋外走。

  唐默一整晚都睡不安宁,不,他根本没睡,只是破晓时分靠在椅背上假寐了一会儿。雩娘起身、下楼、到厨房「游荡」,一直到离开屋子,他全都看在眼底,没有出声叫唤,纯粹是为了欣赏她玲珑妩媚的身影。这女人对他始终有股致命的吸引力。

  她回来了。唐默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不对劲,雩娘的轻功应该相当了得,不然怎么跟踪得了他?这样沉重而急切,莫非出事了?

  他火速的奔到楼下,打开房门,恰巧将惊慌失措的雩娘收拢入怀。

  「怎麽回事?」他扶住她踉跄的身子,惊问。

  「十几名歹徒,企图加害於我。」雩娘将手中的早点递予唐默,弯身查看小腿肚,刚刚因不留神擦伤的皮肉。

  「我以为你武艺高强。」见她并无大恙,唐默一反关切的神情,顺便讥讽她两句。

  「我纵有盖世神功,终究不过是名女子,怎麽打得过十一名大汉。」她小腿肚那道伤口不浅,鲜血汩汩直流。

  想想也真够窝囊,短短一天一夜,从头到脚全部挂彩,真是丢脸丢死了。

  「了不起。你初到『敝』宝地,就跟人结怨生仇,算得上是交游广阔了。」

  唐默取来药箱,清凉微刺的优碘沾著棉花轻轻辗过伤痕,拭去了血渍後,新的殷红血丝立刻又淌了下来。

  「被什麽东西伤到的?」看来伤口颇深。

  「铁勾。我穿过矮巷时,出其不意的从石柱後刺出,正中我的脚。」雩娘的裙摆让他撩得好高,害她除了疼痛之外,还要细心维护淑女风范,将两腿夹得紧紧的,谨防春光外泄。

  「你得罪过什麽人?」出手如此狠毒,绝非善良之辈。

  「没有啊!」雩娘这一路风尘仆仆,只为了找他。虽然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只费了一点点功夫,可,她怎匀得出时间去与人结仇?

  「想仔细点,这一两天有没有跟人吵架?出手打人?或是自我防卫地吓阻歹徒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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