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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每次见他,都少不免肉体吃苦,引以为常。

  今次他出现的时候,打扮更加出奇,普通的衬衫长裤,但加了只花布领结,脚上居然有鞋有袜。

  什么事?我问:「吃喜酒?」

  他说;「说得对,我女伴在楼下等我,我们去派对。」

  「是谁,那位天半第一号女王老五郭咪咪?」

  「人们确是那么叫她。」他无奈,「说是生日,一定叫我去。」

  「你也从俗了。」我取笑他。

  他冲口而出,「你何尝不是。」

  我正在喝药,听到这话,不禁一呆。

  「你这个小公主,从小到大冷若冰霜,被富足的家庭培养得骄傲倔强,我穷二十年的精力来吸引你的注意力而不逮。」

  我没好气,「神经病,我被你欺侮得怕,见你如见鬼,逃还来不及,你还赖我。」

  「我对你表示好感。」他惊奇,「你不欣赏?」

  「欣赏?新几内亚的食人族把你煮熟吞进肚子里,据说也是友好的表示,你这个人!」

  他不以为然,「讨好你还不知道,给你那么多的注意力,还想凭地。」

  服了药精神仿佛好些:「去吧,女朋友等你。」

  「什么舞会,」他笑着把领花扯下,「老子不去了,今日非要把事情说清楚不可。」

  事过境迁,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留下来陪我。

  也许热闹的舞会不适合他,他情愿在我这里说说笑笑。

  楼下有汽车喇叭大响催人,我探头看下去,有一辆电光紫的跑车等在楼下,物似主人形,实在错不了,这么夸张,这么美艳。

  「我下去一会儿。」徐培南开门走下去。

  我没预期他会脱身。

  我站在窗前当观光客,因为有要事在身,突然忘记头晕身热。

  只见徐培南趋向前说了几句话,我看不清楚他俩的表情,她随即发动引擎,轰轰,然后车子似一枝节般冲出去。

  徐培南象是一早知道我在窥视,抬高头上来,我也好无谓躲开,向他挥手。

  他上来说;「她叫我去死。」

  「我相信你早已听得麻木。」我问:「当初她觉得你有什么好?」

  「贪我体毛浓厚丰密。」他嬉皮笑脸地摸着胡须。

  我叹口气,「徐培南,你真猥琐。」

  「我自小是黑猪,记得吗?你不同,你是小白兔。」他说:「你是淑女,我是粗人。」

  「你快要离家去做事了吧。」

  「我妈恼死我。天气稍微回暖,我们便往萨摩亚群岛。那里像天堂一样,志鹃,那里的女郎只穿沙龙,沙滩白如丝,棕榈、七彩花朵及水果,连一只鸟都叫你讶异它羽毛之鲜艳,志鹃,要不要一起来?」

  这算什么,邀请、引诱、表示好感?

  我故意迟疑片刻,「那里有没有蚊子?再说,我怕太阳晒得多起雀斑。」

  徐培南拍着大腿浩叹,「天下有你这样煞风景的人,我可相信了。」

  他这个人,完全不受礼节及细节拘束,真是个奇才,对他来说,结婚与同居是没有分别的,女人,合则过夜,不合则再见。工作,要囊中无银才会去做。衣服,为怕警察抓才不敢裸体而穿上。

  谁敢同徐培南厮守一生。

  那必须是非常潇洒的一个女子,享受精神生活远超于物质,我自问没有资格,即使到今日,我还不算是一无所有的人,我不能放弃自己去跟他,而且是不能获得任何应允的盲目跟从。

  我摇摇头。

  「像你这样的生活,如置身牢笼,有什么味道?」

  「你需要一个会替自己接生的女人,我不行,不及格。」

  「那么等我回来,也许我会试图适应你的生活。」他朝我眨眨眼。

  他?叫他把胡髭刮掉便已经要他的命。我太清楚他,自小一起长大,对他观察入微,他想些什么么,都猜到七八成。

  正如他清楚我一般,他不会为我改变,我亦不会为他改变,我是天生的都市居民,青的山绿的水,从来不曾感动过我,看画,都不挑风景写生的来看,我所感兴趣的,乃是人,伟大的人,不是萨摩亚岛上的一只螺。在我熟悉的地头上,我愿意奋斗,终究会闯出名堂来。

  我微笑说,「等你回来,我们再谈。」

  那日我睡得早,足十个小时,眼底黑晕自然而消失,洗了头搽上最营养曲面霜,跟着扑粉,前后已判若两人,又特意配好衣服外套,照照镜子,又恢复旧观。

  我走到写字间,林小姐:「咦噫!」

  我朝她风骚地一笑。

  她说,「好极,碰巧可引诱新来的工程师,人长得挺帅,又未结婚。」

  我说;「结了婚也不要紧,社会资源有限,能者先得。」

  「哗,听听这话。」

  为着不想辜负一身打扮,我挺直腰办公。夏天,我想,夏天我要去探访母亲,她一定老了很多,可怜的母亲。

  「志鹃,要是爱上有妇之夫,该怎么办?」林小姐突然问。

  「抢。」

  「志鹃,你不是真这么吧?」

  「如果社会怪你,你就说:爱是无罪的。」

  她笑。

  「为什么不呢,」我说:「我就是这样失去父亲、有一个女人,就是这样获得归宿。」

  她还是笑。

  我便说:「想想清楚吧。」

  我到水缸边去取沙滤水,有一个人对这项设备一无所知,茫无头绪的四处旋按钮。

  「往下揿。」我说。

  他获得他所要的食水,感激的拾起头来。

  一定是新来的工程师,毫无疑问,好英俊的一张面孔。

  我先注意他的衣着,很好,八十五分,见过徐培南,但凡肯穿袜子的男人已使我满意,况且他阳刚之气十足。

  我打量他、他也在研究我,我一笑喝水。

  「哪一位?」

  「营业部的蓝志鹃。」

  「蓝?你可不是蓝色的。」他侧着头说。

  「啊。」

  「想深一层,也象,」他说:「是那种银底的蓝色,闪闪生辉。」

  没想到他这么会说话。

  「总经理同我说起过你。」他加一句。

  「说我凶?」

  他笑,露出雪白尖锐的犬齿。

  我扔下纸杯,回到岗位。

  蓝志鹃不会寂寞。

  我知道。

  黑色笑话

  (1)

  觉得腹腔痛已不是一日两日的事。

  一受气,或是紧张,甚至用力的时候,肚脐部分便隐隐作痛。

  第一次发作,约是三四个月前,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那是个哀痛的大日子,那日我向常国香示爱,遭她白眼,肚子便痛了一个下午。

  详情如下:

  我:“国香,我们相识已有三年,你对我总是若即若离,何故?”

  她:“小陈,若即是‘好象很接近’,若离是‘又好象有在乎’,老兄,我可从来没有稀罕过你,你用错字眼了。”

  我急得满头大汗,“国香,你知道我对你有意思。”

  她:“那同我有什么关系?”

  我:“国香,我们或者会进一步的 ”

  她:“小陈,大家象兄弟姐妹般做个好朋友,有什么不妥?”

  就是从那一秒钟开始,我小腹开始发出一阵阵痛楚。

  国香用力拍拍我的背脊,象安慰一条小狗那样,“小陈,维持现状五十年不变是件好事,嗯?”

  那日是一月二号,过了新年不久。她淋我冰水,使我震荡,令我肚痛。

  她当我是只癞蛤蟆。

  说常国香是只天鹅,也并不为过。

  她是天地杂志的副编辑,而我,我是个三流作者……三流,或者四流。开头设法结识常国香,是因为想《天地》刊登我的稿件,后来……爱上了她。

  穷书生要在现今这现实的社会谈恋爱,对象限于无知少女。国香成熟、有作为、精明,当然不会看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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