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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来没有去过。"我低着头说。

  "我们何不出去走走呢?在家里很闷的。"

  我不忍太扫玛丽的兴,于是替她取过外套。

  我替她穿上去,她回头向我笑一笑。

  我把她的头发自领子里拨出来,它们也是很好的头发。

  我的心象在盐水里泡过了,很软洋洋的。

  我常常挂念着蔡小姐。

  我不明白人家都有资格爱人,惟独我没有。

  我陪玛丽上街走,有一点阳光。路上挤满了人。

  大家都把新衣服穿出来了,我还是老样子。

  玛丽很兴奋,她一直亦说话,脚步是轻快的。

  过了一条马路,她把手圈在我的臂弯里,到了行人路,她的手还是没有拿出来。

  我的双眼朝老天看了一看。我不知道现在碰见了熟人怎么办。我一定无法下台了。老天。

  他们会马上跑去告诉我父亲,说我公然在求学时间与女孩子逛街。同学会嘲笑我。这年来的人太无聊,只好开无聊的玩笑,乱说一通。

  于是我把手伸直,指指一个招牌,"那不是公司吗?"我乘机把玛丽的手滑掉了。

  我轻松了一下。走得离她略远一点。

  这是我成功的地方,我是一个小心的人。

  结果我和玛丽逛了两个小时,买了许多东西。

  玛丽今年好象有不少的红包。

  我送她回去,马上就后悔了。

  家里坐了两个老头子,是来看爸爸的。

  他们在说什么呢?在说那些股票如何上升下跌。

  又说这些马如何跑不出来,又有冷门热门。

  我在那里只好咧着嘴笑,真是虚伪。

  与年纪大的人坐在一块,我觉得神经紧张。

  然后我的手脚便出冷汗,浑身不舒服之至。我几乎要昏过去的时候,妈妈把我叫过去了。

  "妈,谢谢你。"我说:"你救了我的命。"

  妈妈蹬了我一眼,"这么大的孩子了,一点也不正经,我看你坐在那里,竟象受刑似的,真不争气!与这些叔伯们谈谈,将来对你有好处的。"

  "他们俗气,"我皱皱鼻子,大摇其头。

  "是,俗气!每个十几岁的人,总以为本身清秀。"

  "妈,那么你十几岁的时候呢?"我逗她。

  "也一样呀,嫁给你爸,吃了半辈子苦,又得服侍你这个小鬼。早知不如嫁个百万富翁算了。"妈笑说。

  我吐吐舌头,"别给爸听见。"

  "玛丽呢?"

  "回家去了。"

  "干嘛不叫她来吃晚饭?家里也热闹一下。"

  我笑了一笑,不出声。

  妈说:"我就是羡慕那些孩子多的家庭,闹哄哄的。"

  "孩子也得争气才行,"我不以为然,"这依然是个贵精不最多的世界,满屋子都是不学无术,阴阳怪气的孩子,还不如独沽一昧来得清爽。"

  妈看看我笑了,"哦不开心了,好难侍候呢。"

  我也笑了。我与妈的感情,是很好的。

  然后妈开饭,佣人在旁侍候,妈去拿菜出来。

  那两个老头子不客气的坐了下来又吃又喝。

  人老了以后,要是个个变成这样,可真该死。

  可是他们觉很无所谓,他们还是活下去了。

  我精神不振的坐着吃了两碗饭。

  我奇怪做人为甚么要争气。一个争气的人,决不是快乐的人。这些老头,坐在那里吃喝吹牛,倒比谁都快乐。

  快乐决不是寻求来的。快乐是注定的。

  或者我毕了业,考了文凭,读得象杨振宁那样。

  然而杨振宁是否快乐,只有他自己知道。

  或者我一辈子够不上他,但是我力争上游。

  我实在不认为力争上游有其么好处。

  花生那个史诺庇,它一直跳舞,拉了拉纳斯也跳舞。

  路斯痛恨他们,露斯说,你们再跳下去,迟早变废物。

  拉纳斯说:"啊废物,但是五百年后,又有谁知道分别。"

  这样的漫画使我呆若木鸡,我大为震惊。

  从来没有人告诉过这种事情,每个人都叫我上进。

  自从六岁开始,十年以来,父母就叫我好好念书。

  那些老师铁青着脸,好象一次测验不及格,我就该去死了。

  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五百年后,那些测验,及格与不及格,没有分别。

  有些人很快乐。那些有父荫的人,那些好吃懒做的人。

  其实圣经里也叫人不要太劳碌辛苦。

  圣经说野地里百合,既不收也不割,但是它们的装饰,比所罗门全盛时期,还要丰富。

  大概是这样说的。没有饿死的人。

  大家都想个办法活下来了。必须要为自己找个理由,下台的理由,然后委委屈风的生活。

  我的理由呢?我找不到我的理由。

  象中学毕业了还要考三张文凭。

  为什么呢?为甚么我不可以找蔡小姐,与她一起生活,

  为及么我要那么大好的前程?我不要前程。

  我想在我头上放一些花,或者象那个甄士隐,把手搭在癞头和尚的肩上,笑着就走了,

  但是我有父母,我有前程,该死。

  不不,我没说爸妈该死,我只说我自己该死。

  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可以在这世界里寻到快乐,而我不能。

  然后这些人就把我当疯子一样看待。

  一个人,"有吃有住有穿"的还要纳闷,那是疯子。

  三岛由纪夫是疯子。毫无疑问。凯利孟乍路山上的那只狮子亦是疯子,毫无疑问。

  他们下台的法子就是把疯子的名义加在别人头上。

  我呢?我没有理由。

  所以一口饭扒在嘴里,象砂石一样。

  我需要了解。蔡小姐的神色,给我很多安慰。

  她的一笑一眨眼,使我觉得生活总算还有一点意思。

  植物也需要了解。一个同学的哥哥,养了一大盆铁树,枝叶茂盛。主人去了旅行,回来的时候,铁树觅萎了一大半。我说,很多人都还不如这些植物。

  但是我又不同,我比这些人好。

  不过我还要考文凭。因为做人要上进。

  我奇怪爸妈干嘛不多生一个儿子,那么他去上进,我去做迷幻车手。

  我不晓得我是否有资格做迷幻车手,我希望。

  人们使我闷死。

  两个老头子忽然建议搓麻将。

  他妈的这年纪要做-个受欢迎的人,必须要买股票搓麻将赌狗马剃西式头穿西装开福士天天上班娶妻生子千万不要关心国家大事,言不及义。换句话说,要适应环境,人人做什么,我也做什么。吃饭上厕所,千万不要想东想西,否则就是自寻烦恼。

  我想蔡小姐,当然是不可救药的自寻烦恼。

  啊啊。我真觉得闷气啊。我一年得不到两安士的了解。

  而我连枯萎的资格也没有,我比不上一株铁树,我得象所有人一样,好好的活下去。

  因为我是独子,因为我将来是别人的丈夫、父亲、社会的栋梁。

  为什么我不是社会的败类?这世界里有很多男人是吃软饭的,也有些人靠兄姊过一生,不学无术,悠哉游哉,洋洋自得的样子。

  为什么我一定耍做争气的那一个?

  五百年后,有谁知道分别呢?

  大家都是混混过的。

  "事非成败转成空",一个词人说。

  这样想来,得不到蔡小姐,竟也不是什么悲哀的事。

  我想我应该满足,因为我还可以看到她。

  该死的麻将声淹没了我。

  这年头如果谁不搓麻将,谁的时间就无法打发。

  我就是。

  我在想将来我会娶到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一个头发如飞蓬,指甲血红,装胸穿紧身衣服的女人,整天搓牌,养十个孩子,而我就沉默沉默的养活这一家子,直到我老死,心甘情愿,并无异议。

  这还不算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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