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她,不是吗?"她很镇静的问。
我的脸一热,我的声音忽然很小很小。
"你怎样知道的,你几时知道的?"我问她。
"傻小子,我一开头就知道了。"她微笑。
我结巴巴的指着玛丽:"什么,你--"
"是的,你以为你脸上的表情,瞒得了很多人?"
玛丽斜斜眼的看着我,分明是在嘲笑我。
我的天--
而我一直以为她是个傻女孩子,啊,我的天!
我到今天实实在在的明白了,凡是以为对方傻的人,自己才是第一流傻子。
我的天,我完全上当了,我真傻。
"我知道你喜欢蔡小姐,但是我替你保守秘密。"玛丽说。
"你真的没有告诉过别人?"我问她。
"没有。"玛丽说:"我不会的,我处处为你着想。"
"谢谢你。"我摇摇头,"不过现在也没有关系了,我们都毕业了,而我以为没有人知道。"
玛丽微笑,"怎么会没有人知道呢?"
我看了她一眼,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一个很富经验的人知道我的心事,不稀奇,但是玛丽,玛丽也看得出,难道我的脸象本书一样?
我得好好照一照镜子才行,研究一下自己。
这件事情真是叫我啼笑皆非。
我猜我不是一个能干的人,唉。
但是我大笑起来,我忍不住好笑,笑我自己。
玛丽问:"你不生我的气吗?"她看着我。
"怎么会?你很滑头啊,看不出来你是那种人,但是你总算替我保守了秘密,是不是?我感激你。"
"奇怪,"玛丽说:"我实在不忌妒蔡小姐,她的确是一个好女人,她应该被很多人喜欢的,我常常这样说,你听出来吗?"她眼睛闪了一闪。
"没有,"我毫无表情的说:"我听不出来。"
"所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但是你喜欢美美吗?"她又问。
"不喜欢。"我说:"我一早说过的了。"
她松一口气,"那就好了,我真傻。"
"你这样紧张作什么?"我问:"我们也不过是朋友。你不要误会你与我有特殊的关系。我觉得你很奇怪,玛丽,一直想东想西的。"
玛丽脸上忽阴忽晴的变了几下,她不出声。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子,实际上有一点太聪明了。
太聪明的人会计算别人,讨太多的便宜。
连玛丽都这样精明,叫我应付不了,何况是别的人。
我到社会上去,会给人当小猪一般的吃掉。
但是从此我对玛丽改观,并且冷淡下来。
这样的女孩子,可怕,太成热了。
不过妈妈说这是优点,"如果每个人都象你这样,糟透了。"
他们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反而是我不对。
这是少数与多数之争,多数是一定胜利的。
我这种少数天真人等,命运如何,不问可知。
我不再去找玛丽看戏,我不再打电话给她。
我宁愿一个人逛马路,做我自己的事。
通常我拣有太阳的时候才出去,一个人走完一条马路。
我将要离开这个城市了。多看看它。
这城市没有对我不起的地方,只是这些人。
这些人可怕。
而我想大概每个城市里的人,都很可怕。
从这里到那里,环境始终是不变的,人世不变。
变的只是地点。快乐的人,到哪里去都快乐;不快乐的人到哪里去都不快乐,这是真理。
既然蔡小姐那件事已不算秘密了,我大可畅所欲为。
我可以去看她,探访她,在校门口等她。
但是我就成为一个登徒子了。
我不会这样做。有时候感情不一定要这样子。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之间我很满足现实了。
我在家里想了很久,也许在我离开这里的时候,我会去看她,但是只要一次就够了。
妈妈为我准备行装,我什么都做好了。
就是等上飞机。学校终于寄来入境证。
妈妈这几天,眼睛碰一碰就红了。
"这是高兴的事,"我说:"请勿悲伤。"
但是母亲还是非常的伤感,痛苦万分。
随她去吧。我想。
妈妈说:"玛丽不能与你同校了,但是你们在一个城市。"
"最好我们在不同的国家,我不喜欢她。"
"胡说,你们这么多年的同学了,每天往来的。"
"玛丽变了。她不再天真,不再单纯。"我说。
妈说:"女孩子都是早熟的。你要记住这一点。"
"这样说,是我变了,好不好?反正我已经不喜欢她了。"
"何必呢?在外国。人,是很寂寞的。"
"我可以接受其它的新朋友。"我说。
妈妈略一迟疑,"你不是指外国人吧?"
"我到外国去,当然会认识外国人,你是什么意思呢?把儿子送到外国大学去,但是不准儿子碰外国人,世界上没有这样不通的事情,你不明白?"
"好吧,但是别娶外国女孩。"妈说。
"外国女孩子又有什么不好?很漂亮。"
"你又故意气我了,"妈笑,"你不会的。"
我也笑,"不是奇怪的事啊,你还是心里先有个准备。"
"打死你!"
我摇摇头。
"我还是觉得玛丽不错,她又很爱你。"
"得了,妈,十多岁的人,谈什么爱?"
"但是有个伴,总是不错的,你听我的话。"
"我不要伴,我会自己洗熨衣服,回煮罐头,会洗头剪发,会折被子,会照顾自己。我要她干嘛?"
"但是你空闲的时间呢?"妈微微着问我。
"我去看球赛,看电视,睡大觉,什么时间不好消磨?"
"但是,你也是人啊,真的什么也不怕?"妈笑。
"寂寞?"我问。
是的,但是我寂寞的时候会想到蔡小姐。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是活一天算一天的人。
过几个礼拜,我会上飞机,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住。
那地方没有人认得我,那应该是很好的。
我在这里没有一个好的回亿,没有过去。
但是究竟住在一个城市太久会得腻掉。
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是一种幸福。
索性见不到蔡小姐,也是杜绝烦恼的方法。
我可以把书读好,静静的一个人生活在那边。
到了时候,然后回来,希望那时候谁都把我忘了。
我不要被记着,甚至是蔡小姐,她也快快忘了我好。
还有玛丽,还有美美,还有其它的人。
他们都是太热心的,把我困得几乎要昏过去。
给我一个小角落,静静的躲在一边,要做什么便做什么,我就感恩不尽了。我要自由。我甚至怕露脸,怕接触人群。
中国人的毛病是太热心太够朋友,我想我会适应外国,那种谁也不理谁的生活方式,即使我一个人病在公寓中,我也不要人来看我,陈了医生。人情味是可怕的习惯,结果谁都欠谁一笔人情债。
我只求一个人好好的享受生活,不要任何打扰。
一些人觉得交游广阔,多地方去多屋子跑是开心的事,这些人是很幸福的,我就不了。
老子说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是我的信条。
人到底从几时开始讲究这些虚伪的交情呢?
想想看,一家人住一间屋子,与隔壁不往来,保持清静,保持独立,是多么好的事情。不过我还是想得太远了,这是我的一贯作风,一贯毛病。
看到芝麻想绿豆,看到绿豆记起王八,一切一切都来了,脑子里塞满了垃圾,总而言之因为我其它的习惯太少,所以养成了这一个。
一般来说,忙着玩的人很少想事情。
我多日未见玛丽了,这不是一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