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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页

 

  我命令她,“看见那束花吗?蹲在地下,捧起花束,深深的嗅花束,维持那个姿势。对……这样就很好。”

  她笑一笑,照我说的做了。

  她的腰肢很细,身子微微向后仰,衬衫的领子微微滑下一个肩膀。她可真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走过去。“身体还可以往后仰吗?这个姿势难度很高,回家当心腰酸背痛,我这里的钱不容易赚得到,是不是?”我笑,“把花捧得高些,你的头发可以撒下来,漂亮极了。”

  她很有耐心,而且一直维持着笑容。

  “摄影模特儿是比较容易做。”我说,“快。绘画模特儿比较少,恐怕都要失传了,只有尊尼那里有人。”

  我一直跟她说话,好使她不觉得那么疲倦。

  她问:“你画这些画,是拿到画廊去卖吗?”

  “不,画廊只卖一只帆船在海港里飘那种画。”我笑。

  “那么你是为什么画人?”她好奇。

  “不告诉你,”我说,“知道了你就不肯好好的给我画。”

  “为什么?”她笑着追问。

  “别说话,现在画你的嘴巴。”

  她果然不再说话。

  过了半小时,她抗议,“可以休息一下吗?”

  “快好了,再支持一刻。”我说。

  我匆匆的速写。

  一位名作家要出一本书,书中有一连串的插图,把工作交给我,连封面在内,大概三十张速写左右,付的“润笔”很好,故此我可以请模特儿。

  尊尼是她们的经理人。我跟尊尼说:“要一张比较世故的面孔,同时要年轻与美丽的。”

  咪咪来了,刚刚是我需要的,正确的说,她是小说中女主角的翻版,年轻,但脸上一层风尘气,偶然转头一笑,雪白的牙齿透着一丝未褪却的稚气。

  我的速写画得不很快,她仰着面孔,毫无怨言。

  画好了一张,我们喝杯茶,休息一会儿。

  她闲闲的问:“画家都很穷吗?”

  我微笑问:“为什么这么问?”

  “人家都说‘穷画家、穷画家’。”她一点也没照顾到我的自尊心。

  “不见得比一般人穷,也不见得比一般人有钱。”

  “啊?”她有点诧异。

  “因为我随和,”我说,“我并不想一举成名。画小说插图,我也很高兴,我不觉得人一生下来就该画西西庭。”我又笑一笑。

  “米开朗基罗并不喜欢画西西庭,”她说。

  “是教皇逼他的。”她也向我笑一笑。

  她对绘画这方面的知识倒是货真价实的,颇使我意外。也许是与咱们接触得多:聪明的人学得快。

  我说:“好,请你换一件衬衫,椅子上有件男装衬衫,看见吗?换上牛仔裤,束起头发,谢谢。”

  她的头发长至及腰,而且是天然卷曲的,漆黑乌亮,看样子她并不是纯粹的中国人,但不知为什么,一头头发却这么黑而神秘。

  她说:“下次找我,不必经过尊尼。尊尼收佣金收得很高,如果你直接找我,我多赚一点。”

  我点点头。尊尼在模特儿群中并不是十分受欢迎的人物。

  画毕这一张的时候,她过来看一看。“唏,”她说,“我喜欢这一张,你可不可以送给我?”

  我被她那突然其来的天真吸引住,只是笑。

  她看我一眼。“你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她说,“怎么了?”

  “对不起,”我致歉,“我不送画的。”

  “为什么?”她问。

  “我的画要卖钱的。”我无可奈何的说。

  “呵。”她耸耸肩,把画放下。

  “今天的工作到此为止。”我数钞票给她,“明天请你准时来,我这里的阳光一到三点便不好。”

  她点点头,“我明白。”

  “明天还是穿裙子吧。”

  “是不是为一本书插图?”她问,“我听尊尼说的。”

  “是。”我说,“我打算最后才做封面,原来你早已知道了。”

  “我可不可以看看那本书?也许比较了解情况,表情会合理想点。”

  我把原稿交给她。“别丢掉。”我说。对她工作认真的态度又一次诧异着。

  她走了。

  我收拾一下工具,尊尼打电话来问:“怎么?还理想吗?”

  “很好。”我由衷的说,“谢谢你,尊尼。”

  “应该的,我收佣金,替你找合适的人。只是当心咪咪,有客人说她的手脚不大干净——喜欢顺手牵羊。”

  “不会吧。”我不经意。

  “我手下的女孩子身世都很杂,这一点你不是不知道的。”

  “咪咪一一”我迟疑的问,“她干的是哪一行?”

  “摄影模特儿。”尊尼说,“她长得漂亮,身材一流,有时生意不太好,也到酒吧去客串客串,一个月下来,捞万把块是不稀奇的。像她们略有点原始本钱的女孩子,叫她们去坐写字楼不是容易的事

  “谢谢你。”我说。

  咪咪第二天又来了,仍然迟到三十分钟,嚼着香口糖,穿一件非常漂亮的白色麻纱裙子。

  她说:“昨夜我看这本小说,看到天亮。并不是一本很高级的小说,但销路一定会很高。对于女主角的描述部分很优秀。”她补充一句,“因此今天又迟到了,对不起。”

  我笑笑。

  我对这本小说的评语也一样。只是既然接下工作来做,务必要做好为止。

  我说:“这件衣服很合适。”

  我请她整个人躺在地板上,把头发散开来,她的眼晴茫然看着天花板。我马上开始把她的神情捕捉下来。

  她说:“你在听什么音乐?”

  “巴哈的F大调意大利协奏曲。”

  “我不懂古典音乐,”她说。

  “音乐不是用来懂的,音乐是心领的,与画一样,纯属于感受方面。”

  她笑:“我的心不领受巴哈的音乐,你有没有流行音乐?”她转过头来。

  “别动。”我说,“我放给你听好了。”

  我放下一张流行曲唱片。男歌手沙哑的声音开始唱一一

  “我不想详加解释——

  你如何碎了我的心——

  噢呜,心一一”

  咪咪很高兴,她满意了。我心中奇怪她是如何渡过一日二十四小时的,她对生活单纯的要求引起我莫大的兴趣。

  我问:“你的一日如何渡过?方便告诉我吗?”

  “自然。天天睡到我喜欢起床为止,从来不用闹钟,我不约束自己,因为生命太短,起床梳洗完毕,吃早餐,然后看看有什么工作要做,出门,晚上我有很多……朋友,”她忽然笑了一笑,“晚上很忙,我们跳舞,喝点酒散心,然后回家,有时我也看一点书,通常只是画报之类的——你不会笑我吧?”

  男歌手在唱片里继续唱:“噢呜——我心……”

  流行曲与流行小说有时实在是最好的调剂。我是什么人呢?我又岂能审判她生活水准的高低?

  咪咪问:“你呢?你的一天又如何渡过?”

  “我很寂寞,很闷。除了睡觉,我便工作。有时心情好,也听听巴哈。”

  “你没有女朋友?”咪咪很吃惊。

  “别动。”我说,“没有,我没有女朋友。”

  “你有毛病吗?每个男人都有一个以上的女朋友。”

  “我没有毛病。”我在画她的眼睛,咪咪有这么漂亮的眼睛,你可以自她的眼中看到灵魂的震动,但她却是个没有灵魂的女人。

  “你是同性恋?”她疑惑的问。

  “不,”我笑,“我只是没有女朋友。我没有漂亮的车子,没有漂亮的衣裳,不懂说漂亮的话,谁要我这种男朋友?我维持自己的生活都觉得有点困难呢。”

  她沉默了。过很久,她说:“但你的心地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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