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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页

 

  一项娱乐。

  同事们本来等着看场好戏,发妻大战情妇,现在好梦也落了空。

  打字机啪啪声,高跟鞋阁阁声,久不久老板发一下脾气,日子真正开始沉闷。

  我甚至考虑再买新车,增加情趣。

  笑与珍妮说:"再下去,可得找男朋友了,精神无处寄托。"

  "如果郑旭初没有妒妻,你会不会同他走?"

  我不回思索:"当然不会。"

  珍妮点点头,"那倒也是。"

  我问自己:真的吗?并不敢肯定。

  本城能有多大,一日朋友在美国会所请我吃饭,便碰到老郑,我立刻庆幸自己打

  扮得十分四正,衣服鞋袜丝毫没有失礼之处,虽然外头滂沱大雨,虽然开足一上午会,

  但我还是可以一看的。

  他向我颔首,眼神中的一丝盼望令我满足。

  吃完甜品,还没上咖啡之间,我忍不住,过去与他打招呼。

  "好吗?"我问,声音荡气回肠,如比莉荷利地的怨曲中之首句,令我自己都深

  深吃惊。

  "还好,你呢?"他也是充满感情。

  "我?"我感喟,"老样子,今早九点正拿着伞到公司楼下的银行去取款子付税,

  排了半日队,出来碰到市政事务处喷水车洗街,水花四溅,只得在人家楼梯底躲避,

  雨又大,满地泥泞,肚子饿,想顺带买个三文治,快餐店伙计硬说一百块没得找……"

  郑旭初笑了,我也笑。

  "你们是中环流苏。"他说。

  "嘎?"

  "白流苏出来做事,是这个样子的了。"

  "多谢恭维。只怕一做便是一辈子。"

  他只是笑。

  "太太好吗?"他俩到底离婚没有?

  "老样子。"不愿多说。

  "那改日见。"我得回到我朋友那里去。

  "再见。"他并无留我。

  是应该这样子,一点都不错。

  回到自己的桌子上,朋友问:"你认识郑旭初?"

  "以前是老同事。"

  "他人很好,很肯帮人,"朋友微笑,"只是有一宗事令人吃不消。"

  我莞尔,"我可没发觉他有狐臭。"

  "扯蛋,我是指郑太太。"

  远近驰名。

  "我远房表妹在国际证券做秘书,因见郑某和蔼可亲,故此请教他两句,从此以

  后被郑太太树为大敌,你不知道多可怕,她成条街成条街地盯着我表妹,吓得人家小

  女孩子什幺似的,终于转了工。"

  原来是惯技。

  由此可知,在我之前,亦有若干受害者,在我之后,更不知有多少承继人,而且

  郑太太的选择不甚严格,任何女性都会引起她疑心。

  "郑某背着这幺一个笑话,还想到哪里去?"

  我忽然帮他,"这与他工作能力有什幺相干?"

  "暧,别天真,在美国,求职人要带同妻子一起去见老板的。"

  "她不是不见得光的,很舍得打扮,样子也不错,她只不过是个妒妻。"

  朋友问:"你是他的朋友?"

  "不。"

  "敌人?"

  "人际关系哪有这幺简单,不是朋友便是敌人?我同他们没有什幺关系。"

  "但你同他们好似颇合得来。"

  "没有的事。"我看看表,"时间到了。"

  我也不晓得为何要这样见义勇为,慷慨陈辞。其实我同郑太太没有什幺感情,说

  不上喜或是不喜欢她,开头是讨厌,此刻早已事过情迁。最主要的是,憎恨她又不会

  使我地位提高。

  但郑旭初在我刚进公司的时候确指点过我,他的风趣热诚都使一份令人访煌的新

  工作安定下来。也许只是为了这个吧。

  没想到我是一个这幺念旧日的人,别人送的花早已戴得凋谢,却还觉香气扑鼻,

  这幺有情有义,我飘飘然了,像所有人一样,此类美德,我是很乐意加诸己身的。

  周末后珍妮告假到美国去,她有男朋友在那里。

  她是否想嫁到彼邦去?且听她娓娓道来:"你别说,也不错的,生活简单得多,

  大部分时间在厨房研究菜单,看看电视,一点是非都没有,家家户户都那幺过。"

  确是人间蒸发的好方法之一,不过大隐隐于朝,真的想反朴归真,在闹市亦可以

  得道成仙,何需离乡别井。

  我比珍妮大几岁,道行自然高过她。

  她走之后我寂寞透顶,连个说絮语的酒肉朋友也没有,只得专心寻找对象,放消

  息出去给朋友叫他们介绍,尽力解释已有成家立室之念……又得四出相看,也忙了一

  阵子,吃饭喝茶坐船跳舞,无处不去,伴儿没找着,差些成为交际花。

  原来要找个固定的男友不是那幺容易的事,我大吃一惊,因同情自己,连带同情

  全女类,因此,在服务店里遇到郑太太,竟没有别转头。

  当时我低头挑发饰,忽然听见身边有一把苍老低沉的女人的声音问售货员:"给

  我看看那个粉红色的。"

  谁,我好奇,谁那幺老还要粉红色,当然可以说英国皇太后八十岁还穿粉红。

  头一侧,见到是郑太太。

  她看到我,略一犹疑,便朝我走过来,要大方便双方大方,我抿抿嘴唇。

  "郑太太。"我称呼她。

  "别叫我郑太太,我已不是郑太太。"她黯然说。

  哦,终于离了婚了。意外之际,说不出话来。

  她打扮得更年轻,衬衫上都是小褶。每个褶上缀一只小蝴蝶结,结中央钉一颗假

  珠子,脚上穿上十余年前也流行过的白色花网袜。极浓的舞台化妆,前刘海一丝一丝

  学小女孩。

  也好,忠于自我,老娘爱充十九岁半又怎幺样,人各有志。我叹口气,谁让我没

  有勇气,只好眼白白的妒忌她,挑剔她。

  她说:"很久没看见你,你气色很好。"

  我说:"化了妆。"

  "没有嘛,看不出来。"她一味客气,"到底年轻,皮肤都不一样。"

  此刻她的情绪应该好得多,事情解决之后,可以全心全意的医治伤口,不必一直

  淌血。

  话终归要进人正题,她说:"我真错怪了你。"

  我假装不明白:"没有呀,你怎幺会?没有的事,大家有点小误会而已。"

  被人欺侮了,千万别诉苦抱怨,佯装什幺也没发生过苦事放在心中,过后务必使

  她也不记得是否害过我,那就最理想。千万别以弱者身分出现,弱者人皆踩之,不要

  给别人这种机会。

  "假如旭初真同你有什幺,我还甘心,此刻他越来越不象话,同秘书小姐混。"

  "郑太太,也许你多心。"我反而调转头来安慰她。

  "他承认。"她说,"他什幺都承认。"

  啊,那就没救了。

  "像他同你,我怎幺逼他,他都不肯承认。"

  我忍不住骇笑,逼,怎幺逼法,用酷刑,疲劳轰炸,哭,闹,抑或叫亲友来清算

  他?

  郑太太苦笑,"这次完了,他完全不怕,晚上都不回来,我不离婚也不行。"

  "是几时开始的?"

  "两个月前。"

  "不,"我忍不住,"你见时开始怀疑他?"

  "一结婚就要留神,"她仍然坚持,"你不知道天底下有多少妒忌的人要破坏别

  人的婚姻。"

  郑太太自己实践了她的预言:一开头就不看好这段婚姻,觉得危机重重,于是努

  力地防范错误,结果越做越错,她修成正果:她一点没有猜错,这段婚姻真的不长久。

  真是悲剧,一直把丈夫当贼,老郑终于没有敢辜负她,他去做了贼。

  她感慨的说:"现在心死了,反而睡得熟。"

  我搭讪的放下手中的发饰,说:"我约了人,郑太太,改天见。"

  她恋恋不舍的让我离开,寂寞的人泰半不肯放开朋友。虽然我并不是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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