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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我低头看看拖鞋,是黑底的缎子,上面绣着一只白色的蝙蝠。

  她说:“你应该帮她呀。”

  “她也嫌我不会招呼客人。”我坦白的说:“而且客人哪里有这么早来。”

  她静了一会儿。不响。奇怪,通常两个人在一起,不说话是很尴尬的,但是这一次我不觉得,反而很自在。人为什么一定要说话呢?我与她都不是喜欢说话的人。

  她说:“你一定奇怪我没回台北吧?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于是留了下来。白忙了几天,现在橱里都是存货,没有用。”她又微笑。

  那种微笑是带嘲弄的。对于未来的一种无可奈何。

  我问:“你不介意我多坐一会儿吧?如果我马上回去,小意会说我办事不力,我多留半小时,会好得多。”

  她笑了,“真是……有男朋友真好……”她加一句:“尤其是好的男朋友。”

  我诧异的看着她,怎么她会有这种想法呢?看上去很享受独立的女孩子。大概是客气话吧。

  我转过头去,看到露台上有一只缸,缸是黄、绿两色的,里面种了一株杜鹃花,开得密密麻麻,一种蜜红色。还有另外一只缸,什么也没有。

  她笑问:“你一定在想,另外一只缸,也该种点东西?”

  我点点头。

  她答:“里面养看金鱼,不能种。”

  我马上站起来,走到露台去,低头看向缸里,可不是一缸的金鱼!我不认得,却也知道是名种,我说:“这是一对水泡眼。”

  她说:“是了。”并没有多解释。

  水缸里有水草,缸面映出了我的影子。在城市中,一层洋房里,因为有这一缸水,我得到了意外的喜悦。

  我很开心。

  我转头看她,我说:“你真是蛮会享受的。”

  “这叫享受?”她也笑了,“以前一个作家说他最不喜欢金鱼,因为金鱼做作,又最不喜欢猫,因为猫残忍狡猾,但是我又喜欢这作家,更喜欢猫与金鱼。”

  “你一个人住?”我问。

  “还有一个老佣人。”她说。

  “父母呢?”我问:“现在住哪里?”问了才后悔,我记起小意说过,他们是分了居的。怎么可以问这种问题?

  可是她神色一点也不变。她说:“他们一个住台北,另一个任美国。”

  我不响。

  她说:“小意没告诉你吗?那时候中学,同学老托我父亲寄这个寄那个的。”

  我还是不响。一条红绣球娓娓的游过来,游过去。

  我知道我应该告辞了,可是我老不想走,不想走。

  我终于抬起头来说:“我想我要回去了。”

  她却说:“佣人刚刚冲了茶,喝了茶才走吧。”

  我一看,果然客厅茶几上放看两个茶盅,于是又回到客厅喝茶。

  我说:“香港真是,一年九个月夏天。”

  她说:“英国九个月冬天。”

  我笑:“比星加坡好,十二个月夏天。”

  “夏威夷也是夏天,不过夏威夷是唯一不需冷气与暖气的地方。”她说。

  “你觉得哪里都一样?”我问:“你说的。”

  她一怔,她大概觉得我的记性是出奇的好。她一开始说的话我就记住了。是呀,我也承认这点。

  “是的。”她说:“哪里都一样。”

  “总有比较喜欢的地方吧?”我问。

  “台北。”

  我微笑,这绝对不是女孩子会选的地方,她偏偏选上了。

  “为什么?”我问。

  “好地方,好人民。”她说得很简单,“坏男人坏女人全到香港来了,好的全留在台北,我喜欢台北。”

  “比巴黎尤甚?”

  “巴黎什么好?”她笑问:“不过有几张画而已。”

  我不再说下去了,我喝完了茶,我说是好茶。

  她忽然很狡黠的一笑,反问:“是什么茶?”

  我笑,“是碧螺春。不过你佣人没有将第一次茶倒掉,故此有茸毛,下次你叫她把这茶先掏一次,再加水,就好喝。”

  忽然之间,她的脸渐渐涨红了。

  我问:“你喝的是什么?”

  她笑答:“可口可乐。”

  我笑看告辞。她没有留我。

  送我出门的时候,她又找不到另外一只拖鞋了,光着一只脚替我开门。

  我说:“七点见。”

  我开车回小意的家。我们各有家的。同居不大好,过早同居在一起,我看她上厕所,她看我洗脸漱口,要多丑就有多丑,没有味道。所以我们分开住,有时候她周末来我处,为我煮一顿吃的,有时候周末我去她家,为她粉刷墙壁,真的,我们相处得很融洽,可惜看见她的女朋友之后,我发觉我们……只是好朋友,互相了解容忍的好朋友,但是爱人……不过这种比较淡淡的感情,可以维持得比较久吧。

  小意见我一个人回来,也没有多大的惊奇,她说:“老四一向孤僻,随她去吧。”

  我坐下来,小意又叫我出去买花,我想我简直成了小覨。女人找男朋友,最主要还是喜欢差男朋友做这个做那个,好省力,可是这个小覵必需是拿得出去的小蠱不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人,越在外头地位高,越听她指使的,她越高兴。小看是芸芸众生之一名,自然有此陋习,不在话下。

  小意的女朋友是清淡天和人物,不在此内。

  我出去替她买花,买了很久,忽然我不想买玫瑰花了,故此走了半天,买丁香花。三打白的,半打红的。现在的花,我的妈,什么价钱,我的银包空了一半。

  然后我再去珠宝店,多日前我订了一只碎钻鸡心给小意,现在已经镶好了,很体面的生日礼物。我把小盒子小心的放在口袋里。

  忽然我看见了一只小小的戒指!是一小块四方的象牙,上面刻着65──一个快乐日子。英文的。我马上写支票买了下来,要送老四。她太不快乐了,人生苦短,谁都该向小意学习,不愿学的该打。

  我回去的时候,已经迟了,客人来了,连老四都到了,她穿着一件惊人的衣服,从前面看,是一件黑色的长袖长裙,可是背后全挖空了,由雪纺绣成一只大大的蜘蛛网,我看得简直呆了。

  小意迎上来,很不高兴的问我:“去了这么久!”

  我把花与礼物给她,她看了,转怒为喜,我替她把那条项链戴上。

  她悄声跟我说:“你看老四,发了疯了,这么普通的家庭生日会,她穿了这种衣服来。”

  是的,老四过份盛装了一点,抢尽了所有人的镜头。但是她宾在太漂亮了,相信每个在场的男人都不会反对。我走过去,她拿着酒在喝。

  我把小盒子通过去。

  她奇怪的问:“是什么?”

  “一件礼物,没有其他的意思。”我说。

  她拆开了,看了一看,读清楚了戒指上面的字,忽然笑了,马上戴在手上,说:“谢谢你。”一点没有虚伪的客套,非常高兴。

  她有点酒意了,她看了我很久,她没有说话,她握住了我的手,忽然握得紧紧的。

  然后她放开我的手,她说:“我要告辞了。”

  我说:“舞会才开始。”

  她说:“没有关系,没有我一样,我先走了。你跟小意说一声。”

  “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叫车好了。”她说:“你要放心,我会照顾自己。”她笑笑。

  她走向门口,我送她到大门口。

  她看看我一会儿。她说:“我明白了,谢谢你。”

  我轻轻说:“你喝多了一点酒。”

  “是的,喝多了。”她说。

  然后她走了。

  小意明明看着她走的。可是她没留她。

  她说:“老四没来的时候已经吃了酒,这种年纪,有什么了不起的事?要喝醉酒?她走了也好,免得影响大家的情绪。对了,刚才她为什么拉你的手?为什么?”

  “没什么。”我说。

  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她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性格,我的为人,真是聪明人,她决定不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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