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骂女郎
谁会忘记第一次见江映珠的情形呢。
我不会。
那是一个除夕,当时我正在加拿大多伦多留学。
是夜我没打算出去轧热闹,为自己包了饺子,饱吃一顿,准备静静地周年,正要开香槟,电话铃响了。
听,还是不听?谁会在这种时候来骚扰人?
它响了近十下我才去接听。
这人一定有急事。
“于子中,谢天谢地,你在家。”一把气急败坏的声音。
我诧异,“王少良,是你吗?”
“是的,子中,我马上来你处,你别离开。”
“什么事?”
“吐吐叫车房门轧伤了。”
我一听,啼笑皆非,吐吐是王少豆的爱犬,是只一岁大的沙皮,“少良,我是人医,不是兽医。”
“这种时分,哪里去找兽医,少说废话,我立刻来!”
他啪一声挂断电话。
我只得放下香槟瓶子,取出医疗箱,前去等门。
他住我家附近,平时不疾不徐驶车,约廿分钟车程,可是这次他十分钟就到了。
吐吐包在一张毯子里,我听到呜咽声。
我自他手上接过那只狗,发觉他的手是颤抖的。
这家伙,恁地婆妈,我暗暗好笑。
“进来,喝杯拔兰地定定神。”
我把吐吐放在书桌上。
它的前左腿有点血肉模糊,我连忙用药水替它洗净伤口,为它注射止痛剂,详细检查之后,发觉只是皮外伤,筋骨无恙,敷上抗生素,包扎妥当,叫吐吐服一颗安眠药,它沉沉睡去。
我对王少夏说:“新年快乐。”
这才发觉他穿着西装衣服,像是要出发到一个舞会去。
少良喝完手上的拔兰地,感谢地对我说:“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许多家长都希望子女做医生。”
又一次啼笑皆非。
我笑问:“你打算到何处去庆祝新年?”
“我未婚妻及其父母到多伦多来了,”他看看表,“我刚出门赴约,就遇上这件意外,不过我已知会过他们,说我会迟到。”
少良英俊、纯品,家境富有,又是建筑系高材生,真是要人有人,要才有才,谁嫁给他,真是福气。
我给他杯子斟满,“来,干杯,吐吐得我,把它留在我处好了,你且速速去见未婚妻。”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听见门铃急骤响起。
谁?
我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俏女郎,可惜面色铁青,她里着件鲜红色大衣,肩膀上沾着雪花,呵,下雪了。
她一开口便喝问:“王少良在吗?”
这么凶!
少良连忙扬声,“我在这里,映珠,你怎么来了?”
我大吃一惊,这个恶女便是少良的未婚妻?天!少良有得苦吃了。
少豆还没来得及介绍,那女郎已经大发雷霆,“你敢叫我爸妈等?你是什么东西?与我有那么重要的约会,却跑来这里同猪朋狗友喝得醉醺醺。”
我发火了。
“这位女士!”我冷冷的说:“您说话小心点,谁是猪朋,谁是狗友?”
她哗的一声炸起来,“我自同王少良说话,你是谁?”
“好说,我是这间屋的主人,王少良是个品学兼优的高材生,教授视他为建筑系天才,你为何对他呼呼喝喝?”
还得了!
女郎两道眉毛马上竖起来,“王少良,马上跟我走。”
少良苦苦哀求,“一人少一句好不好,子中是我好朋友。”
女郎顿足,“我要你同这种人断绝来往。”
“少良,”我大声说:“这种女人要好好打一顿,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
她一听,脸色煞白,转身就走,少良急急跟着她出去,连门都没关好。
雪花随风吹进来,一阵寒意,屋内恢复静寂。
我的气平了。
怎么会同一个女子吵起来,我平时都不是这样的人。
太失风度了。
可是那恶女,竟然上我家门来侮辱我,还把我所尊敬的朋友骂到狗血淋头,也值得教训。
故此我并不后悔。
这是我认识江映珠的过程。
那一年,我才廿二岁。
年少,气盛。
新年开始,吐吐恢复健康,王少良在一月五日来把它领回去。
“谢谢你,子中。”他抱着爱犬向我道谢。
“你的未婚妻回去了?”
“映珠不再是我的未婚妻。”他怅惘地说。
我吓一跳,略觉内疚,不是因为我的原因吧。
“家母不喜欢她,觉得她太霸道。”
“你呢,你可爱她?”
少夏避重就轻地说:“再过几年吧,待毕了业再说,这两年功课忙得要命。”
这是他最后一次提到江映珠。
不多久,少良另结新欢,那女孩子非常温柔可爱,似个小公主,如少良一般天真驯良,不谙民间疾苦,她怕狗,少良把吐吐送了给我。
后来,后来我们就毕业了。
少良在多伦多举行婚礼,不知恁地,观礼那一日,我忐忑不安。
我想起了江映珠。
假如我没有某年除夕当着少良的睑与她吵起来,新娘,会不会是她?
我把少良拉到一角,与他说起这件事。
“谁,你说谁?”
“江映珠。”
“呵她,我们才认识几个月就订的婚,作不得准,事后发觉性格上有很大的矛盾,于是同意分手,老友,同你有什么关系?我早就把那夜的事浑忘了。”
他说完便撇下我去招呼其他朋友。
随后,他带着新婚妻子到香港发展事业,开头,还有书信来往,一两年之后,变成一年一度圣诞卡。
可是,没想到我会再次见到江映珠,那个在年轻的我口中,该捱一顿揍的女郎。
她没把我认出来。
我却一眼看到她就知道她是谁。
没有人会忘记那样的大眼睛。
朋友介绍:“映珠博士,于子中医生。”
她与我握手,样子一点也不凶。
我真想马上与她说:“你好吗,这些年来,我时时想起你,你有对象没有,你还怪我吗?”
我当然没出声。
那一夜,她也穿着大红大衣。
我小心翼翼伺候她,坐她身边,像是赎罪。
最后,还坚持送她回家。
过两日,特意找到我们共同的朋友,打听她的事。
朋友笑,“你打算去马?”
“我?噢,呵,呀。”
“她独身,是内子远房表妹,没有固定男友,样子标致,学识一流,廿五岁拿博士文凭的女孩不多吧,要追直追。”
“她有没有订过婚?”
朋友一怔,“没听她提过,重要吗?”
“不,当然不重要。”
忘了,还是视为奇耻大辱,不愿再提?
其实在过去数年间,我时时想起她,对她印象深刻。
满以为她捱了一顿骂,也会记得我,但是没有,我制造气氛的手段还不算厉害。
“这是她的电话号码与工作地点。”
“谢谢。”
我考虑了一天,终于在下班时分,拨电话给她。
我直率地说:“江博士,我叫于子中,你还记得我吗?我想约你出来喝杯茶,多么不幸,许多有趣的约会都要以这种乏味的电话作为前奏。”
她笑,“什么时候.。”
我看看手表,“半小时后我过来接你如何?”
“今日下雪。”
“我知道。”交通会挤逼。
所以我没有开车在城里兜兜转转,我步行到她那里,接到她,再与她经过地下商场去喝啤酒。
她见到我,报以我和煦的微笑。
没有记忆。
我们开始无聊的闲谈,不幸所有男女都得经过这个俗套。
“为什么不回家?”我问。
“你呢?”
我答:“我的家在这里,父母经已过世,香港只余兄嫂,距离越远越是客气。”
“有无想过回去发展?”
“没有,我选择比较宁静的生活。”
她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