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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页

 

  俊东还是替我着想的,有比他更壤的男人。

  表姐轻描淡写地说:“总比我那个好……袖手好闲,每帧饭要喝啤酒,我付账还不够,他说别的女人整个钱包都交给他的,那副德性,要我养他哪,说他几句,干脆不回来睡,结果离掉了,真痛快,现在想起来还是愉快的,也许是我一生中最高兴的事。”她畅快的笑。

  我微笑问:“可是又怎么结的婚呢?”,

  “我妈逼的,”表姐埋怨,“那年十七岁,懂得屁,老妈不了解,尚个天翻地里,于是索性下嫁,若老妈拿我怎么样!”

  我笑,“结果谁也没死。”

  “是呀,就是痛快。”表姐也笑,那人以为小妞骗到手,怎么也飞不掉……大概现在午夜梦回,还是很后悔的。

  我抬起头,“可是我还是爱俊东的。”

  表姐忽然之间住了笑,表情空洞,随即低下头来。

  “我不后悔嫁他。”我说:“他曾经非常爱我,那很重要你知道。至少曾经一度有人爱过我……很重要。”

  以后我就寂寞下来了。

  我们签妥分居书。他谢我予他的方便,我静默的离开他。

  他母亲来探访我,颇有歉意,非常好的老太太。

  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我与他们一家发生连系,我用心地招呼她,茶与点心,茶与同情。

  同情有什么用呢?

  我害怕回去听父母半夜的咳声。老人们,他们全邀往晚上咳嗽。老人真是可怕。

  所以我情愿一个人住在这层回忆多多的房子里。

  一切布置维持从前的样子,我不是等他回来,有什么必要换装修?改变屋子不等于可以改变我内心世界。

  我觉得日子变得空虚,不再有前途。

  日复一日,我看到工作成功的女性,婚姻成功的女性,益发觉得自己像芥子。

  我到跑马地那间车行去站着,发觉他们已经转卖本田车。太迟,一切已面目全非。

  我咬一口手中的苹果,苦涩地想,时光一去不复回,再也不是十九岁。

  车行的经理笑着迎出来。“小姐,进来看看吗?”

  我缓缓摇头。

  五年多前,差不多的季节,几乎一样的地点,俊东向我搭讪成功,他选择我做他的妻子,五年之后,他又去选别人。

  有一次喝茶,我看见俊东,他与一个女孩子同行。我看着他们进来。她并不太年轻,皮肤很好,腿很长,衣饰非常入时。

  俊东还是那么吸引,白色毛巾T恤,帆布色松身长裤,一双球鞋,金手表仍然松松地挂在皮带上,这个熟悉的陌生人,仍然叫我心痛得滴血,我呆呆的注视他,目光再也不肯离开。

  他们与朋友坐下来谈笑风生,她坐得他很近,几乎寸步不离,还为他在冰茶里加糖浆。然后俊东转头看到我,我很自然的微笑一下,避开他目光:为免使他尴尬,马上把十元钞票放在桌子上,拉起表姐走。

  表姐说:“为什底我们走?应该是他们走!”

  我只是微笑,为什么还争这种意气?

  但是一转头,看见俊东站在表姐身后,我呆住了。

  他温柔的问我:“走了?”

  我手足无措,点点头,“是。”

  他问:“怎么不与男朋友吃茶?”关心得像老朋友。

  “我没有男朋友。”

  “为什么没有?”

  我想一想:“我不能同比你差的人出去。”

  他低一低头,马上笑了。

  电梯来到,门打开。

  他说:“再见。”

  我也说:“再见。”

  我与表姐进电梯,电梯门合拢。

  我的眼泪心平气和地倘下,心如刀割。我用手帕默默揩干眼泪,走出电梯。

  表姐说:“没想到今日天气这么好。”

  我抬头。可不是。俊东下午也许会出海滑水,他滑水滑得很好,也教会了我,我不是不感激他的。

  我会对他说:“你对我的爱,彷佛像阳光照入我的生命中一般。”

  一连串的约会,一连串的欢笑。生命展开新的一页。

  表姐问:“你干什么微笑?有什么好笑的?”

  我答不出来。

  她喃喃的道:“这么快,这么快就有新的人,男人真是容易,是不是?太容易。”

  我说:“表姐,我很久没有开车了,让我做司机,我们到浅水湾去看影树。”

  “OK。”

  我驾驶很壤,但是终于挣扎到浅水湾。

  喝红茶的时候表姐说:“人生还是快乐的,看这些男男女女,多么愉快。”

  俊东在教别人滑水吧。那幸运的女孩。

  “风景这么好,我们的生命还有很长一截,路的确是弩曲一点,但有什么关系?我们终于会到达罗马。”

  我忽然记得拜伦有一首诗,最后两句是这样的:

  “lf l should see thee:after long year,

  How should I agreet three,with silence and tears。”

  如我会见到你,事隔多年,

  我如何贺你,以沉默以眼泪。

  我抬起头,回答表姐:“是的,我明白。你看影树的花,爆炸性的震荡感,毫无委曲,激辣辣地开在树顶,那种盛况那种灿烂,这种颜色这种数量,都像强烈的爱情,死而无憾。”

  我与俊东的爱情,虽死而无憾。

  (完)

  姑姑的男朋友

  姑姑打电话来叫我到伦敦去,我只好请两天假,连同一个周末,一共四日,到伦敦去陪她。麦伦一定要吵着陪我下去,这使我很气,两年了,我与他在一起足足有两年了,他始终似防贼似的防我,天地良心,自从与他在一起之后,我一眼也没有瞧过别的男人,他却还把我盯得紧紧的,丝毫不放松,我实在有点吃不消。

  于是我狠狠的拒绝了他。像什么话呢?一个大男人,放着多少正经事不做,却跟着女朋友跑进跑出。我把姑姑的电报给他看了,叫他好好的留在剑桥。

  我一个人开车下去的。是的,我听他的话,不准超车,只许开六十哩,不准让人搭顺风车,若好了路线,他噜嘀得像个老太婆。

  我一向认为爱是一种眉梢眼角的默契,麦伦的毛病是他说得太多,做得太少。不过这些年来,我也只有他一个男朋友。反正找男朋友之难,也不用说了,简直不足为外人道。

  到了伦敦,姑姑住在丽池,姑姑一向是这样的,什么都要第一流。她也嫌一点钱,但是她对生活的享受要求很高,里华得犹如亿万富翁。

  她不装穷,她也不充阔,她的口头禅是“嫌了不花,留给谁?送真贴小白脸不成?”所以她拚命的赚,拚命的花,我一向佩服她这种末日将至的派头。可是末日对姑姑来说,还很远呢,虽然三十多岁了,看上去,永远只像十八九岁,不骗你,即使在阳光底下,也不过是脸色苍白一点,脸上没有皱纹。她有她的秘方。

  这次她来英国,又是为了什么?

  我打了电话上她房间,她很高兴,命令我马上到。

  我乘电梯上去,她在等我,衣着非常的整齐,黑发束在脑后,身上是最新的意大利真丝衬衫与长裤,黑底子士都是深红翠绿的大花。她的皮肤雪白,益发显得透明一般。

  见了她我只好笑。我刚去了摩洛哥回来,晒得像炭似黑,牛仔裤,短头发,谁还想到我们是两姑侄呢?差太远了。

  我笑着与她拥抱一下,她吻了我的额角,用她那流利的法文问:“你怎么了,弄得叫化子似的,叫你妈妈担心死了,看上去顶累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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