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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页

 

  “我们走吧,”他彷佛在拉她。

  她挣扎两下,终于随他离开美术馆。

  我转头,看到她苗条的背影在走廊角消失。

  一个任性的女子,毫无疑问。

  我随即失笑,我又何尝不是一个任性的人,为了失恋,跟她一样,跑到遥远的国度来逃避,看来吾道不孤。

  他们的命运已定,注定是分开,我呢,我这样一个人在巴黎文要留到什么时候?

  我跟自己说:鼓起勇气来,办好飞机票,回家去吧,爸妈何尝不担心我。

  我一直坐在美术馆中,直到背脊骨发酸,才回到小旅馆去。

  我已经在这间六个房间的旅馆住熟,与老板娘好得很,她把我当自己人,替我缝钮扣、冲咖啡,天天问我,“你今天好一点没有?”

  我是唯一到巴黎而没有心情观赏风景的人。

  我有异于一般游客。

  傍晚我到一家小海洋馆去吃饭,叫了白酒吃八爪鱼。法国人有很多事跟中国人很像,什么都敢吃是其中之一。

  很快我便喝醉,摇摇晃晃走到赛纳河边,真害怕自己会一个倒栽葱摔下去淹死,但又觉得死了也好,一了百了。

  拉扯着回旅馆,倒在床上,一下子睡着。

  半夜醒来,发觉自己孤零零一个人,悲自中来,伏在枕头上流眼泪。

  这些日子来我也忘了自己是个大男人,我彷佛成为个中性人,除了感情之外,没有其他触觉,天天活得如一颗菜,饿了便吃,倦了便睡,伤心便哭。

  走肉行尸,还要到什么时候?夜间不寐,我常常这样问自己。

  做人有什么味道呢?恋爱失恋,创业失业,走完一次又一次,劳累不堪。我的伤痕要到什么时候才复元?我已经很疲倦,真怕会支持不住倒下来。

  第二天,我双眼布满红筋,在楼下喝咖啡,老板娘看我一眼说:“你看上去像黑死病患者。”

  事贵上我亦怀疑,如果我患的是癌症,我是否会更痛苦。

  “去吧,去郊外看马戏吧。”她说:“鲁昂有马戏团。”

  “我走不动。”我倒在沙发上。

  “走不动?”她说:“那么你应当回家。”

  “家?”我呻吟。

  “回家吧,如果你真能忘记她,即使她站在你对面,你亦能忘记她。”老板娘挥舞着双手。

  这无异是至理名言,但是谁能够做得到?

  我站起来,挣扎地走向大门。

  “你又要往哪里去?至少换件衣服,洗个澡。”老板娘说?

  昨天才洗过,谁高兴再洗,况且洗、不洗,谁知道有什么相干。

  我静静的到美术馆坐下,原来的长桥,原来的位置。我对牢荷花池已经一个月。时间治愈一切伤痕,只是我的时间未到。

  当我再听到那个女郎的声音时,我的震惊是很强烈的──同是天涯沦落人。

  她在身后与那个男人说:“别缠着我。”

  “我明天就要回去,你放心,我会走的,我将告诉你父母,我已尽了我的力。”他说。

  我需要很大的克制才能不转过头去。

  “你现在就走,好不好?”她央求他。

  他叹口气。

  我转头看过去,她更憔悴了,仍不失那份清秀之气。

  我不明她前任男朋友为什么一定要求她回家去。

  我竖起耳朵听看,一边为自己的好奇心惭愧。

  “你这样倔强,大家都难过,放弃了学业,不告而别,都是我不好。”他像是忏悔,又无赎罪良方。

  “你已另娶,索性快快活活的过,何必来理我。”

  我继续窃听。

  “我知道你帮了我很多,”他说:“你们家一直对我好,我欠你的实在不少。”

  她说:“记得?你还记得?”

  “大学一年时父亲破产,也多得令尊帮忙,我无话可说。”

  “过去的事,提来作甚?”她愤慨的说。

  “与你在一起,我处处要记住报恩。我……有我的痛苦。”

  “所以你要从头开始,不拖不欠,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她说得很讽刺。

  我低下头,他们之间的事,我已知道七七八八。

  奇怪的是,我那段感情的结束,跟他们相枋。我们也是十多岁就相识,她父母在街角开一间杂货铺,常常替我们送汽水上来,她的父亲要她辍学,是我替她交学费交了六年。

  但日子久了,她觉得在我面前抬不起头来,决心要离开我,到处找籍口。终于她成功了。

  在别的地方,对毫不相干的人可以扬眉吐气。在我面前,她不能放肆,我知道她的底细。

  我也曾经自我检讨,是不是自己的错?我是否一直把她当孩子?教她用刀叉,带她到各种会所,买合适的衣服,把她塑造成一个似模以样、出得场面的人。她是否因此恨我?

  我深深叹一口气。

  美术馆内的空气调节往往是一流的,因为温度与湿度对书会起太大的影响,光线自落地长窗内透入,使我觉得样样东西都似蒙上一层金光,没有什么是真的。应诺、希望、理想、一切都会得落空,到头来面对整个世界的落寞,只有我们自己。

  这种感觉叫万念俱灰吧。

  后面两个人沉默很久很久,我几乎怀疑他们已经走了。

  但是没有。

  长条木地板上有他们的身影,长长地映出。

  我改变了我的姿势,微微侧身坐,就可以看到她脚踝。

  她穿着双白色的橡皮鞋,没有袜子,鞋头已脏,穿了个小孔。可见她根本已不注着仪表。我也是。太阳上上落落,它的光生生世世照不到我身上。我是否已经完结了?天啊回答我。

  这一次他们没有走,是我站起来走掉。

  我到公园的草地坐着,独自养伤。

  我故意纵容自己,毫无疑问,趁失恋的机会呼天抢地,可以获得痛苦的快感,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做一个最最自我中心的人。

  看到那个女孩子,我觉得自己的情况并不太坏,我不是唯一被遗弃的人,我的不幸有人分享,我似乎是安乐了一难。

  那日回旅馆,我居然坐在那里看电视节目。

  一个女歌星在萤幕上唱着不知名不知歌词的怨曲,我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是深深的感动──为感动而感动。

  也许我一点也不懂爱情,只是为恋爱而恋爱。

  谁知道,不是没有可能的。

  我深深的叹一口气,回房睡觉,上楼梯的时候被人拉住。

  旅馆老板娘问我:“你就打算这样过一辈子?”她扬扬手,“我要掴醒你。”

  我微笑,这个好心的法国女人,真过份。

  “嗳,你笑了。”她惊呼,“我第一次看见你笑。”

  我用手摸摸自己的面孔。我的本能竟恢复了。

  我上楼去。

  在小房间内徘徊一会儿,取出刮胡刀,剃干净一脸的于思。

  头发长得好梳辫子,我想,明天上理发店去,还有,要买一、两套替换的衣服,我不能够一辈子看上去像个难民,对我没有好处?

  于是我安然入睡。

  半夜还是醒,我狼嚎似的叫了数声,心中彷佛舒畅了一点,转头再着新睡。

  没有好得那度快,但自这一天开始我有显着的进步。

  第二天我头一次不上小皇宫。

  我到豪华的饭店去吃了一顿好中饭,买票子观莫里哀的戏剧,理发,买新衣换上,旧衣全丢掉不要,又逛书店,买到许多漫画书,再到精品店去选一小瓶古龙水给旅馆老板娘,相信照照镜子,我也就跟当人没有什么分别,至少外表要装得似模似样,心里面有什么苦,何必露出来,我要传谁的同情?什么人会同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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