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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页

 

  因为有这样丰厚的条件,所以能够维持她特有的气质。这样背境出身的人,最适合做艺术家。

  其敏是位诗人。

  她还为自己的诗集书插图。

  多么浪漫的工作,有时候一个月可以写一首,有时候经年旅行,吸收灵气,什么也不写。

  但是断断续续,她也写了五本诗集,由她本人出版,A1开本,订价很高昂,一本的售价,大概可以买坊间小说数十本。

  去年在一位长辈的鼓励下,她正式以英文写作,书刚开始动笔,已经有出版商及经纪人在恭候。

  真的没话说,理由很简单,二十一岁的其敏,刚刚接收一笔惊人的遗产,反正穷她一个人之力一生也用不光,不如拿来摆摆排场。

  然而她没有架子,脾气过得去,为人也随和,她对自己的评语是:“相貌平平,气质不错”。

  她最突出的两点是:非常富有,以及未婚。

  追求的人排长龙,男生都曲意讨好,一则其敏根本很可爱,二则,当然是因为她的财富。

  如果其敏是个科学家!早就可以挑选其中一位有为青年,成家立室。

  但她是个诗人,无论你相不相信新诗,其敏确是一个具感性的女孩子,她要等待真爱出现。

  虽然她略为做作,刻意营造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但因为刻意得不著痕迹,像是仙子下凡,见过她的人,很难不印象深刻。

  那么我这个人,在她的生活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说来惭愧,我竟是其敏追求的人。

  不能置信吧,却是事实呢,一个大学夜间部的苦学生,白天在建筑公司做见习,廿四小时忙得透不过气来,以快餐汉堡包当食物,不知诗情画意为何物的人,竟然为她所喜欢。

  感情这件事,往往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其敏赤子之心,她毫不掩饰她的感情,全人类知道她锺情于我,给我惹来至大的烦恼。

  人们怎么说?

  窃窃私语少不免传入我的耳朵。像穷小子马上要飞黄腾达、癞虾蟆想吃天鹅肉、某某真有办法,欲迎还拒,玩弄感情等等。

  这一年多来,我都听得麻木。

  本来不讨厌其敏,此刻当她如首号敌人。

  我一直与大哥大嫂住,做人要识相,故此不敢叫朋友上门来,甚至是电话,也减至最低限度。

  这些日子来,我甚讨得大嫂欢心,她常与人说,与小叔住并不麻烦!你由此可知我做人有多成功。

  我严重警告其敏,不得打电话来找我,怕她一说没完没了。

  幸亏兄嫂并不讨厌她,大哥有一次问我,怎么会认识到当家千金,我只简单的答:朋友介绍。

  的确是朋友介绍,我一见她一朵莲花似的外型,已经敬而远之。

  我颇有自知之明,获得洁身自爱,断不会因为她单纯可爱,而占任何便宜。

  我们曾出去过一两次,那是因为我没发觉她对我特别有好感,之后就疏远她。

  很多人问为什么。

  她也问我为什么。

  我是一个很坦白的人,我同她说:“其敏,我不考虑谈感情,我没有资格。”

  她说:“是因为经济状况吧。”

  我点点头,“连正式的职业都没有,还在念夜校,寄居在兄嫂家中,这样子的人,有什么资格结识女朋友。”

  她笑看,“那要等什么时候?”

  “毕业后,找份比较合理的工作,搬出来,自己有个天地。”

  “那是多久之后?”

  看到她那么焦急,不禁既好气又好笑,“这是我自己的事,又不妨碍人,你理我搅多久。”

  其敏有点怕我,见我生气,立刻噤声。

  我又不忍,觉得对她不公平,人家都把她当小公主,我对她呼呼喝喝,虽然说得粗俗点,是她自己送上门来,我也不忍,可是又没有更好的办法,愈加疏远她。

  我心目中的女朋友,是要能与我并肩作战的。

  出身不必高,学问不必好,但必须坚强,勇敢、健康,有幽默感,脚踏实地,敢作敢为,坦诚热情,乐观。

  要求很奇吧,的确是,我有自知之明,没有资格谈风花雪月,就不要谈。

  这样子你躲我藏,也已经有一段日子。

  有时候其敏到学校门口来等我,开辆黑色的车子,硬要接我去吃咖啡,害我被同学取笑。

  这个奇怪的女孩子,她心爱的颜色竟是黑与白,其实她属于水彩颜色,不是淡黄,就应该是粉蓝。

  事情开始复杂,是在我认识小方之后。

  小方是纺织部的同学,一双不安份的大眼睛,生命力全在一头浓而黑的头发上显露出来。

  我们在饭堂争位于,不打不相识。

  她与我有同样的烦恼,本与弟弟同住,弟弟“订婚”,未来弟媳就劝她独立,暗示她搬走。

  一日她开玩笑的说:“真的要搬了,不然妨碍别人。”

  谁知她弟弟马上接嘴:“真的搬?别哄我白欢喜。”

  她说她气了十分钟,痰上颈,心跳都停止,第二天就住到青年会去,同学们忙著帮她找地方。

  要命的是她的经济情形也不好,结果找到一个小单位,租金占去她薪水一大半,不过运气不见得全不好,她找到一位空中小姐与她合住,解决问题。

  小方为人非常豁达,天大的事她都能耸一耸肩膀笑掉。

  她同我说:“气有什么用,早就忘了,反正寄人篱下并不是长久的办法。”

  就这样简单。

  女孩子又特别惨一点,同类相轻,故受排挤,物伤其类,我在大哥家更加小心翼翼,同时也计划搬家。

  反正是要纳房租的,何必等到撕破脸皮才走。

  小方面子虽然大方漂亮,但到八十岁恐怕还会记得“别哄我白欢喜”这六个字,到她住到堡垒里,一个人拥有八十间房间的时候,想必还记得上述那六个字,一个个血红色,箩那么大,时时提醒她要挣扎向上,好好报答说那句话的人。

  我们不是小器,我们就是不想被人看死。

  我与小方在一起,共同话题是多的,当然比与其敏谈得来。

  与小方在一起,做人说话不必扭扭捏捏。

  小方也听说过有其敏这么一个人,开头还取笑我,后来真正的认识,也就识趣。

  我与小方也不是走得密,大家都忙得要命。好几次我看到她喝提神的饮品,白天朝九晚六,晚上吃完饭,立刻上学,我们只能在饭堂见面,我送给她的礼物,是维他命九,怕她吃得忽忙,不够营养。

  小方真能吃苦,完全拚命,她只能往前走,后无退路,且有追兵,要死,还得随著亲戚的白眼死,所以只得活下去。

  在厂里,她没有地位,学徒少不免受白眼背黑锅,同事无理取闹,再三留难,她都一一委屈求全,总是维持微笑,“是是最”、“好好好”,从没与人红过睑,什么都往肚子里吞,为求做出成绩来。

  谁没有情绪低落的时刻,今日我看见她坐在饭堂黝暗的一角伤神,精疲力尽。

  小方哑著声音苦笑问:“会不会有出头的一日?”

  “当然会。”

  我鼻子都酸了。

  “我相信你。”她仍然坚强。

  在那一刻,我许下允诺,“我总是你的朋友,我总在这里。”

  她笑起来,“谢谢你。”

  刚在这个时候,不知怎么揽的,其敏来了,穿一身最时髦的衣饰,足不沾尘似飘入来,与我招呼。

  我瞪著她,心中突生无限厌恶,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写诗,她懂什么,只知道早逝的水仙花是不能忍受的苦,太阳下山都几乎是世界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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