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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我留不住男友的心,是我不好,双方在一起快乐过就可以,两人都有付出时间心血,消耗了宝贵青春的,不止我一个人。

  渡完假返回文明之后,我会记住这个想法。

  叹口气,我伸伸腿,认为不枉此行。

  心还在悲伤,但情况已能控制。

  我们的客人称赞我与永正的美貌。

  永正给我打一个“来了”的眼光,我笑。

  在洋人眼中,鼻子越扁,眼睛越吊的东方女才算是美女,我们,算是老几。尤其是永正,一身吹弹得破的好皮肤,牛奶般,有洋妞的白皙红润,无洋妞的粗糙。她只在同胞眼中算是美女。

  没想到他会觉得好看。

  这一轮我们都早睡,略迟便双眼睁不开,撑一会儿,也都休息了。

  我与永正挤一块儿,另一间空房让给客人。

  等到上床,一时又睡不著,大概是说得兴奋起来,由此可知人的凡心之炽。

  过几天我也要走了,不知永正是否与我一起出山。

  我不能肯定这次冥思之后是否会进化成为一个圣人,但可以肯定精神松弛不少,以后我也要每年来一两次。

  至天朦亮我才堕入梦乡。

  我醒得迟,刚凑得上吃早餐。

  门口停著辆小小吉甫车,是森林管理员来查看我们是否需要帮忙,道路现已畅通。

  这样看来,我们的客人也要与我们话别了。

  相处两日,不禁已生出依依之情,这样潇洒人物,以后只怕不易碰到。

  送走吉甫车,他们回到厨房来坐下,每人握一罐啤酒,说不出话。

  镇定如永正!双目也露出黯然之情。

  我说:“也许日后我们可以约会。”

  永正摇摇头,“以后各散东西,很难特地聚头。”

  我不以为然,“那全凭你们想不想见面,多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

  永正微笑,“那么我们约在纽约帝国大厦顶楼。”

  客人不出声。

  我问:“什么时候?”

  “十年后今日,晚上七时。”水正笑。

  客人很难过,他用手托住额角,一派难言之隐。

  也许他是有妇之夫,家中已有成年孩子,很难再抽身出来。

  可惜,一男一女在这么难能可贵的机会下碰见,但不能有发展。时间不对,早十年,他也许未婚,但永正还在孩提!晚十年,永正倒无所谓,他已经老了。

  你说你说,已配成对的男女是否要感谢上主。

  他说:“我要出发了。”

  我们拥抱道别,看他背上背囊离去。

  我们在门口站了很久很久,才回木屋。

  我问:“他会不会回来?”

  永正说:“很难。”她低下头。

  “说得也是,他那个环境,很难允许他同圈外人发生感情。”

  永正抬起眼来,“你什么时候发现他身份的?”

  “他那头金发一露就认出来了。”我说:“谁不认识他?”

  永正点点头,“只有他认为我们不认识他。”

  我奇道:“你没说你知道他是谁?”

  “我没有,你呢?”永正反问。

  “我也没有。”我说:“我以为你有。”

  “我觉得他应当有些私人生活,他一个人走这条山路,也是为著享受宁静,一把他的名字叫出来,他便打回原形,那太残忍。”

  我说:“那么我们真做了件好事。”

  过一会儿、水正问:“那么大红大紫,举世闻名的大明星,为什么状有不欢?”

  我说:“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内心不为人知,可能他自己也不晓得,许是为了寂寞。”

  永正不出声。

  我问:“等你足踝方便走路,我们也应离去了吧?”

  永正犹自沉思,像是没听见我说些什么。

  “永正,永正。”

  她进房去了。

  过数日我们也离开木屋。回到我们原来的生活岗位上去,一切如常。

  我的男朋友果然一去不回头,他在走新的蜜运,我不会祝他幸福,此刻他的七情六欲都与我无关,他才不希罕我的诅咒或祝福,何必多此一举。

  我们曾在电视与电影中看到我们的“客人”许多次,他催烂的金发与英俊的外表都很熟悉,像是我们多年的老友,可以相信的是,在那短短的邂逅中,我们接触之深切,也许比他其他十年的相识为浓。

  事情还没有完呢。

  我看到新闻杂志上的一段访问,(他很少接受访问),他说及当公众人物的烦恼:

  “……即使到小镇去,也不能避开人群的热情。在一─小咖啡店中,女侍的手开始发抖,咖啡泼泻,我便知道事情已经完结,有人打电话给亲友,我便马上离开。”

  “但是他们会把车开出来紧随我尾后,我只好改道折返纽约,有什么分别呢?反正纽约的人也一样热情。”

  我看得笑出来。

  可怜的公众人物,名气来自群众,公众可以爱你,也可以冷淡你,公众可以给你,也可以取走,骂你赞你,都是给你面子,请苦笑吧,有什么是不要付出代价的呢!不能忍受吗?请隐姓埋名去,千万不要抱怨,千万不要有烦言,请庆幸名字为社会公用,有那么多人在乎你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同你斤斤计较。

  我继续读那篇访问:

  “……我生平最愉快的日子?毫无疑问,是在一次旅行迷途后受到热心人招呼的那两天。”

  我一震。

  “在那短短几十个钟头中,我如沐春风,这个记忆是我毕生难忘者。”

  我立刻拿给永正看。

  永正读完后,将杂志放下。

  “要不要剪下?”我问。

  “不用。”她说:“记忆藏在这里。”她指指脑袋。

  我觉得很对。

  一次相逢,以后各走各路,记忆长存。三天是这样,三年也是这样,人与人之间缘份,有长有短,终有尽之一日,生离死别,不要强求,该放手时应即时放手。

  豁达加永正,当然明白。

  谁知道呢,也许十年之后,他们真的能够在帝国大厦顶楼相逢,再续前缘。

  那时候,他的一头金发,不知是否还如今日般美丽,啊,人与人之间的悲欢离合。

  但今日,我们还得做今日该做的事。我收拾书本,与永正出门上课去。

  黑白

  讲到气派,没有人同洛其敏比得起,她生活方式简单,豪华,别致,却又非常含蓄。骤眼看,这几种因素扯不到一块儿,但学几个例子,你就会明白。

  她有三部车子,但全部是奥斯摩标,自美国运来,换驮盘,用一大笔钱,理由只不过是“用惯了觉得不锗,费时转”,三部不同尺码,全是黑色的,大的由司机驾驶,小的自己动手。

  很多人有三部车子,很多人有三个司机,只是其敏在许多时候,独自乘地下铁,而且惯于在车卡中看小说。“最快的交通工具”,她说。

  她的住宅并不大,不过一千平方尺,感觉上舒适,是因为几乎没有家俱及装饰品,灯用一个欧式,主色只有一种,明快简洁,一踏进屋子便觉得松弛,是个家。

  其敏穿衣服的作风也与众不同,以舒适素净为主。

  主要是因为她比较有自由,不用上班,白领女性的服饰很受环境影响,不能在办公室内穿得性感或是狂野,甚至太时髦或太随便。

  其敏不用定时上班或出席会议,她是她自己的主人,她很感激上主,因为她听说过,有种上司,叫女职员准时在乙地出现,而她办公室甲地距乙地起码一小时路程,可是一小时正他还打电话去查她在不在甲地,有无开小差。做工有什么难?是这种人事关系叫人吃不消,其敏一直知道她是一个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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