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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去做建筑师吧,抄贝聿铭,抄怀特,抄爱历逊,都不会有人揭发。

  那天火气不知为什么那样大。

  不过,我这个人,动辄光火,已成事实。

  也许就是这把火,燃烧我心,使我有那么多的话要说,一直写了那么多年。

  接着一段 日子,我忘记了这件事,继续伏案写写写。

  我写得很小心,因为这是我的营生,我尊重我的行业,渐渐有点节蓄了,对稿费不那么计较,可是仍然在写。

  当众发生许多事,谁红了,谁沉下去,谁通过人事关系得了什么奖,谁走爱国路线,谁宣传得法,谁告老还乡,我还是写。

  一年间只抽得出几个星期空间度假。

  五年前办移民,到了温哥华,有点感慨万千,一边苦中作乐,到处逛,看风景。

  经过著名的海滩路,看到广告牌上用中文写着“黎志坚建筑师地盘”,觉得这名字好熟,又想不起是什么人,只得说,“华人在温哥华很有点地位了。”

  就在那天晚上,我们在一家考究的中菜馆吃饭,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抬起头,那人微笑说:“还记得我吗,我是黎志坚。”

  我忙道:“人生何处不相逢。”

  原来是他,他是那个怕女儿会成为作家的人,其实他的恐惧是多余的,世上闻名的作家并不比有名的建筑师多。

  “能请你过来喝杯咖啡吗?”

  他乡无论遇到谁都算是故知了,我说不介意。

  在他桌子坐下,我问:“令千金怎么样了?”

  他笑笑,“我们还没谢你在她小说上打的评语。”

  我问:“她有没有顺利升上建筑系?”

  “她已辍学。”

  “什么?”

  “她说她对学业没有兴趣,中学毕业后决定找事做。”

  “你允许她那么放肆?”

  “不许也没法子,我们无法控制她。”

  我忐忑不安,“她仍有写作吗?”

  “有时写,有时停,”黎志坚十分无奈,“看情形她并不知道她要的是什么。”

  我深觉可惜。

  “孩子不听话,一点办法也没有,我比较看得开,她母亲则不,好几次逼得她几乎离家出走。”

  我忽然问:“这孩子在哪里?”

  “她?香港温哥华两边跑,此刻在旧金山度假。”

  我笑了,“其实这种优秀的环境最适合培育作家,不知她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黎志坚答:“上次看了你的评语,她哭了好几次。”

  我不以为然,“不可能每次都叫人赞不绝口,拙作至今仍叫人诽议,我从来没哭过。”

  黎志坚笑。

  “没屋住没饭吃才哭未迟,动辄淌眼抹泪,哪里算是好汉。”

  黎志坚困惑,“听说你不住劝女读者做好汉,这是正确的吗?”

  我立刻责问:“不然做什么,做含羞草?”

  他的嘴当然不比我厉害,即时噤声。

  “令媛几时到温哥华,请她拨电话给我。”我留下电话号码。

  人之患,好为人师,给人意见或忠告,是最最吃力不讨好的事,可是我决定见这个女孩子一次。

  我还记得她叫黎祖儿。

  刚把房子布置好,黎祖儿的电话来了。

  我同她说:“会开车吗,要不要人接?带一篇近作上来,三点半等你。”

  她很准时,驾一辆小小红色跑车,还带着糕点,外型比我想像中秀丽,看上去,活脱似个艺术家。

  她穿一套自动打皱旧丝绒衣裤,有浪漫气质。

  见了我,语气似熟人,我所有读者都当我是老友,真幸福。

  祖儿问:“园子里是你的孩子吗?”

  “是。”

  “将来,也从事写作吗?”

  “不,”我很坦白,“最好做建筑师,在工务局找份工作,有得升就升,没得升拉倒,做人不过是一宿二餐,那么辛苦干什么。”

  “专业写作是很辛苦的吧。”

  “固然是,可是把作品卖出去换生活更加辛苦。”

  黎祖儿笑,“你说话同你文字一样。”

  我无限感慨,“可是老了。”怕老怕得不能言喻。

  黎祖儿忽然说:“我听了你的忠告,现在写小说,不再抄袭他人风格了。”

  “那多好,与其用时间精力摹仿抄袭,不如自立门户。”

  “可是有人抄完还得奖。”

  “人家幸运,各有前因莫羡人。”

  她取出一份原稿,放在桌子上。

  “你几时重返校园?”

  祖儿摇摇头,“我恐怕注定要令家人失望,我不想升建筑系,我只想成为一个作家。”

  我小心翼翼地问:“是我令你伤心?”

  “没有,你的评语中肯。”

  “你爸说你哭了。”

  “我年幼软弱。”

  “不会因此自暴自弃吧?”

  祖儿笑了,“你同我父母一样,是个大学迷,认为人不念大学简直不配讲话,可是社会上贤达有几个是大学生?”

  真的,还有人以没兴趣念大学为标榜。

  我惋惜,“可是读大学是一种享受。”

  “人各有志啦,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我与她很谈得来,可是我并没有达到目的,我本想劝她返回校园。

  送她出门的时候,我说:“祝你成功。”

  “成功的作家?”

  “无论你想做什么。”

  她笑了,驾着红色小跑车离去。

  我再次拜读她的作品,有点讶异,她好象真的开了窍,描写主角的心理状况,十分细致,可是因为生活圈子狭窄,题材受到限制,多读几年书,肯定对她的写作事业会有帮助。

  得到她的同意,我把她的原稿寄到香港刊登。

  她已经廿一岁,如果想做一个作家,就助她一臂之力吧。

  我还替她取了笔名。

  黎先生与太太知道了,也许要揍我。

  黎祖儿的写作生涯持续了大半年,忽然中止。

  编辑追了几次,听说黎氏搬了家,好象到瑞士去了,也就不了了之。

  很可惜,她没有持续苦干。

  一支笔非要练练不可,不然,多大的天才,也会湮没。

  我当然还在写,真要命,才疏志高,永远对作品感觉不满意。

  一年圣诞,正在百货公司为亲友挑礼物,忽然有人叫我。

  我抬起头,是一位年轻的时髦女性,短发,穿灰色凯斯咪大衣,提着公事包。

  我一怔,一时间没把她认出来。

  “忘了我了,是黎祖儿呀,我们去找个地方喝杯茶好吗?”

  变了,她整个变了,精神奕奕,英姿飒飒。

  “久违了,”我问:“爸妈好吗?”

  祖儿脸上一沉,“家母去年故世了。”

  我张大了嘴。

  “我们陪她在瑞士住了一年,在那段日子里,我真正长大,我不再做作家梦,自问也没有那种天份,现在我是卑诗大学建筑系一年生,已在父亲办公室打杂,请多多指教。”

  我发呆。

  我刚想说,她的一支笔会有前途。

  由此可知一个人的事业也受命运控制。

  祖儿在母亲病重之际内疚地放弃了志向,重返校园去赎罪。

  我们找到个雅致的茶座坐下详谈。

  “我的成绩不错,”祖儿告诉我,“老师认为我有前途。”

  “以后长住温埠吗?”

  “是,父亲已结束香港的生意。”

  “那我们可以多见面了。”

  祖儿点头,“是,我希望可以到你家来喝咖啡,不过,我现在已经不看小说了。”

  “不写,也不看?”

  祖儿抬起头,“那是另外一个世界,无论看同写,都会着迷,走了进去,再也不愿出来,然后,作者与读者渐渐脱离现实。”

  我笑,“那要写得很好的小说,才有这样的力量。”

  “我知道,要作者先入境,读者才会被吸引。”

  我竟与祖儿谈论起写作来。

  “作者若站在门外,象观光一样,皮笑肉不笑,那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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