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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我在一起还不快乐?”他抢白我。

  “如今的女人很难侍候。”我狡猾的说。

  “茱莉,你不爱我。”

  “不,我很爱你,可是人的生命中,有很多事是比爱情重要的。”我说:“以前我们女人生命中只有男人,现在女人也有自我。乃明,对不起,我觉得加拿大简直是个沙漠,就算升学,我也选欧洲,不能跟你跑。”

  他沉默。

  他问我:“你想我留下来?”

  我摇摇头,“这完全是你的自由,我不会要求你留下来,伯母说得对,多几个头衔,只有好处。,将来社会人浮于事,竞争剧烈,做男人要负责家庭,比做女人又辛苦很多,没有真才实学,如何为妻女争气?大丈夫……感情算什么?我又有什么理由叫你留下来?我并不是那种自私没出息的老式女人。”

  他说:“如今感情真正贬值了?”

  “不不——”我觉得很累,说不下去,又作最后的努力:“我并不是那种甘心作一辈子小家庭主妇的女人:与公婆夹着住,教书赚三两千块钱,开部日本小车,周末与亲戚搓小麻将,养一个儿子,再生一个妹妹陪他,乃明,人各有志,我希望到老都有伴侣陪着坐咖啡店,在沙滩上散散步。我怕你一去加拿大,便入了那个辙,壮志消沉,入了人家的国籍,享受人家的福利服务,未老先衰。我不会快乐,乃明,即使我爱你,我也不会快乐。”

  他看看我。

  “乃明,正因为我爱你,我不会改变你,我自己认为我是个有见识的女人,我要嫁也不嫁老婆奴,既然我们的志趣分歧——”忽然我哽咽起来。

  他把我拥在怀里。

  这是我们交往四年来,我第一次对牢他哭。

  “我会回来的,”他喃喃的说:“你不需要一日煮三顿饭,为这种微不足道的事营营业业,我们把时间用来阅读,旅行,进修,我会回来。”

  麦克阿瑟终于走了。

  我并没有去送飞机。想象中飞机场内挤满亲友,大哭小号,喧闹万分。我要上班。刚巧那是一个大忙日,等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的班机已经到东京了。

  那日我自己开车回家,很久没开车,挣扎好久才到达家中,倒在床上,才知道什么是寂寞。我自小一直有男朋友相伴,乃明在芸芸来生中打胜仗,成为我的爱人,四年来我们相处得极佳,这是我生平第一个弧独的周末。

  父母知道乃明到加拿大去,简直视他如逃兵。

  母亲说:“要结婚的话,马上可以结,不必拖你拖四年,他拖四年,我女儿都成老太婆了。”

  第二个月便有男同事约会我。我立刻赴约,并没有耽家中,因为我“只”廿三岁,所以他们对我都很客气。不过大多数一听见我独自租公寓住,便觉得“她已不是处女”,面露不欢之状。

  我写信给乃明也有提及。

  当天气转暖,乃明的信一日比一日来得稀疏,因为我早有最坏的心理准备,一切尽在意料中,故此也没有什么话说。周末仍然忙着赴约,周日忙着做工。

  母亲问。“乃明信中说什么?”

  “大多数是他在学校中的琐事,十分幼稚,我也没什么心思回复他。”我说。

  “有没有新的男朋友?”母亲问。

  “有。”

  “有没有可以托以终身的男朋友?”母亲问。

  “怎么托法?”我笑问:“全托?半托?”

  老人家若无其事的说:“当然全托,否则还要你贴他?告诉你,你家可没有楼宇剩下让你收租渡日,你所有的也就是你自己。”

  “全托很贵。”我吐吐舌头,“恐怕他们负担不起。”

  “负担不起,出来约会女孩子干吗?揩油?”母亲大发雷霆。

  “大家挑呀,挑得头昏脑胀,眼花瞭乱。想想还是从前盲婚好得多。”我笑。

  “你还是喜欢乃明,是不是?”母亲问。

  “是。”我承认,“乃明的收入也不多,家境平常,人也自私,脾气也不佳,不知怎地,我们两个投缘。”

  “乃明大方。”母亲说:“一个男人只要大方。”

  是的。我想;这是事实。开头的时候他并没有计较得失,可是他得到的比谁都多。

  “快暑假了,也许乃明会回来。”母亲说。

  “回来也不过是一,两个月,转眼间又走,我一不是他冷宫里的妃子,二不是王宝钏,我还望穿秋水呢,我不相信我会这么没出息。”

  “你与他斗气?”母亲问。

  “没有,”我说:“我根本没落希望在他身上,如果我对他还有思念,做人就很痛苦。”

  乃明暑假并没有回来,他到南美洲去玩,寄很多明信片回来,照例为“希望你也在这里。”真是无聊,渐渐我也不在乎他的缺点,反正在香港我也有别的伴侣。

  过了暑假,我们一直没写信,圣诞节我给他寄了卡片去,就是这样。

  假期除出睡觉,就是玩耍,我买了六件漂亮的长裙子,加上去年的银狐,哪里都去得,我成为“社交名媛”。母亲摇着头叹着气。

  我玩得兴高彩烈,真奇怪,怎么会凉簿至此?那时候为乃明流的眼泪呢?到底四年的交情,怎么一转眼就忘了?怎么会这样?人家说年轻的女孩子是最残忍的,如今想来真正不错。

  “那个时候,真不知道为何会为他与家人闹得天翻地覆,跟足他三年。现在?现在给我三百万也不干,倒不是看着他恶心,而是没兴趣,毫无反应。”一个女朋友说。

  由此可知簿情寡义的不止我一个人。

  从十二月廿四至一月三日,连续一个星期我都出去跳舞吃饭,不是在别人家中开派对,就是在夜总会中喝香槟,忽然之间我觉得自由。

  各有各的好处,跟牢一个男朋友,有种亲昵,熟络,安全。常常与不同的人约会,自由,轻松,没有责任,享乐的时候是完全观感上的,毫无心事。

  心底下我会闪过乃明的影子。在很底下,很黯然的,然那——像在大雨中看到男孩子为他的女朋友打伞”半边肩膀淋得湿透——像夜半梦回,有心事要说,不知道找那一个才好。

  一月五日,我正在梳洗预备上班,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那边是乃明。

  “乃明?”我一嘴的牙膏泡沫,“好吗?”

  “为什么一连七八天都找不到你的人?”

  “什么意思?”我愕然。

  “我日日夜夜打电话给你,没人接听,你的节目这么多?”

  “你怎么了?你发神经?你有什么资格质问我?”

  “我没有资格—?”

  “当然没有!你走之前又没有搁下三年的米饭钱给我,我干么要听你的?你真好意思,前年九月去的,到今年一月份才打电话来,我见了你面还未必把你认得清楚呢,真滑稽!”我怒气冲冲的放下电话。

  走到楼下看见小张站在那里。

  “小张!”我诧异,“你?”

  “是,来接你上班。”他说。

  “我自己有车,你何必麻烦?”我笑。

  “这是早上唯一可以看到你的机会。”他坦白的答。

  “真的?”我把手臂伸进他臂弯里。

  百步之内,必有芳草。

  我现在心情不一样。我问:“小张,假使很远的地方,有个朋友打电话来质问我假期在什么地方玩,我该怎么答?”

  “很远的地方。多远?”小张问。

  “加拿大。”

  “朋友是男是女?”

  “男人。”

  “叫他去死。”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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